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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划分方法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依我们的看法,他是旅游者,可是在国际上统计旅游人数时,又不予以承认。所以,如何划分旅游者和非旅游者,就有一个标准问题了。对于国际旅游者的定义,目前世界各国在理论上基本已有了统一的认识,研究和制定了共同的定义。国际旅游者指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中度过至少一夜的旅游者。国内不过夜旅游者是指基于以上任一目的并在目的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第三章 旅游者

第一节 旅游者的基本概念

要了解旅游活动,首先从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着手。旅游是人的活动,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一部分,正是由于这种活动规模的扩大,使得外出旅游的人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市场,才能够形成旅游业。旅游者,从字面上解释,可以理解为游客、观光客、旅行者,在旅游接待中,也称为宾客、旅客等,是指那些正在进行旅游活动的人们。在英文中,旅游者写作“Tourist”,意思是出于一种好奇心,为了得到愉快而进行旅行的人。但是在统计旅游者的人数时,便出现了一个难题:哪些人算旅游者?哪些人又不算旅游者。比如说,一个人离开居住地到异地观光,停留时间超过了24小时,这种情况算旅游者,看来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另一个人离开了本单位或家宅,在本居住地的城市或郊野游玩了几个小时,当晚又回到了住地。这种情况算不算旅游者?依我们的看法,他是旅游者,可是在国际上统计旅游人数时,又不予以承认。所以,如何划分旅游者和非旅游者,就有一个标准问题了。

对旅游者定义的考察,我们可以从国际旅游者和国内旅游者的定义,从国外对旅游者的定义以及国内对旅游者的定义两个方面着手。以下,本文就给出一些国内外对旅游者的定义,以供学习参考。

一、国际上对旅游者的定义

(一)对国际旅游者的定义

对旅游者的科学认识和标准确定有一个发展过程。“旅游者”一词最早见于1811年英国的《牛津词典》,英文是“tourist”,意思是“以观光游览为目的的外来旅客”。1876年瑞士出版的一部字典上出现了“The History of Tourism”(旅游的历史)。20世纪以来,不断有人对“旅游者”提出新的见解。如英国人奥格威尔在1933年出版的《旅游活动》一书中,从经济角度对“旅游者”下定义为:从经济目的来看,旅游者是指具备两个条件的人:第一,离开自己的久居地到外面任何地方去,时间不超过1年;第二,离开久居地期间,把他们的钱花在他们所到的地方,而不是在其所到的地方去挣钱。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参加旅游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旅游的类型也日益多样化,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实际、便于旅游统计和科学研究的共同标准就成为旅游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从国际联盟到联合国组织、世界旅游组织乃至各国政府有关部门,都曾为旅游者的界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国际旅游者的定义,目前世界各国在理论上基本已有了统一的认识,研究和制定了共同的定义。

1.国际联盟的定义

为了统计和研究上的方便,国际联盟(Leagued Nations)专家统计委员会在1937年对“外国旅游者”下了如下定义:“离开自己的居住国到另一个国家访问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

在这个定义中,国际联盟还明确了以下几种人为国际旅游者:

(1)为了娱乐家庭和健康原因而旅行的人;

(2)为参加国际会议而旅行的人;

(3)为商业原因而旅行的人;

(4)在海上巡游途中停靠某地,即使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人。

同时该统计委员会还规定下列几种人不属于国际旅游者:

(1)到某国就业求职,不论是否签了合同;或者在该国从事营业活动者,均不能列为国际旅游者;

(2)到国外居住的人;

(3)寄宿在学校的学生;

(4)居住在边境地区而跨越边界到邻国工作的人;

(5)途经一个国家但不停留的旅行者,包括那些旅行时间超过24小时的人。

国际联盟的这个定义,对旅游者的统计和市场调研、市场推销以及对战后旅游业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

(1)只适应国际旅游者,而不涉及国内旅游者;

(2)定义本身对旅游动机并未加以限制,因而显得松散,概念的外延被无限扩大;

(3)虽然明确规定旅游者在他国访问必须超过“24小时”,但却忽略了旅游者异地访问的时间限制,即不能到异地永久居留;

(4)在海上巡游途中停靠某地,即使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人。

尽管还有些不足之处,国际联盟的这个定义被国际旅游组织联合会所接受,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其他一些国际旅游组织也同意这个标准,直至1963年的罗马定义出现。

2.罗马定义

1963年在罗马举行的“联合国旅行和旅游会议”(又称“罗马会议”),在1937年国际联盟定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和进一步补充,提出了“游客”(visitors)、“旅游者”(tourists)和“短途旅游者”(excursionists)三种人,提出游客的定义为:除为获得一个有报酬的职业以外,基于任何原因到一个不是常住国家去访问的人。游客包括:旅游者,即到一个国家去逗留至少24小时的游客,其旅游目的为娱乐、度假、健康、学习和运动,以及商业业务、探亲访友、出访、开会等。短途旅游者,即到一个国家逗留不到24小时的游客(包括航海环游的游客)。

这一概念有三个重要特征:第一,清楚地区别了游客与到某国永久定居或就业的人,在对过夜旅游者进行解释时,具体规定了消闲和公商事务两种目的。第二,确定了对游客的分类不是以游客的国籍,而是以其访问的居住国而定。第三,根据停留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将游客划分为旅游者和游览者。1991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专家小组建议将游览者改为“一日游游客”。

今天世界大多数国家使用的旅游者定义是1976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所确定的,即国际旅游者指到另一个国家并且其目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下述几类属于旅游者:

(1)其旅行目的是娱乐、医疗、宗教、探亲、运动、会议、学习或过境的人;

(2)中途停留的轮船或飞机乘客;

(3)逗留时间不到1年的外国商业或企业人员,包括安装机器技术人员;

(4)国际团体雇用不超过1年的雇员或回国短暂停留的侨民。

下述几类不是旅游者:

(1)为移民或获得一个职业而进入其他国家的人;

(2)外交人员或军队人员;

(3)隶属于上述分类的任何个人;

(4)避难者、流浪者或边境往来工人;

(5)逗留时间超过1年的人。

国际旅游者又分为国际旅游者和国际短途旅游者。国际旅游者指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中度过至少一夜的旅游者。国际短途旅游者指利用目的地国家的接待设施中度过少于一夜的游客,这包括那些居住在巡游船上上岸游览的乘客,但不包括过境旅客。

(二)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对于国内旅游者的定义目前尚不完全统一。各个国家在参照世界旅游组织所提供的国内旅游者的定义的基础上,针对本国情况又分别给出了各自的定义。

1.世界旅游组织的定义

与对国际游客所做的划分类似,国内游客也被区别为过夜国内旅游者(domestic tourists)和不过夜国内旅游者(domestic excursionists)。国内过夜旅游者是指在本国某一目的地旅行超过24小时而少于一年的人,其目的是休闲、度假、运动、商务、会议、学习、探亲访友、健康或宗教。国内不过夜旅游者是指基于以上任一目的并在目的地逗留不足24小时的人。

2.北美国家的定义

美的加拿大和美国是以出行距离为标准来区别是否属于国内旅游者的。美国国家旅游资源考察委员会1973年提出,国内旅游者是指除工作外基于任何目的离家旅游至少80公里的人,不论旅行时间长短。而美国旅游数据资料中心和美国人口普查局则坚持用至少160公里的标准。

加拿大统计局和加拿大旅游局(Statistics Canada and Tourism Canada)在他们所进行的加拿大旅游调查中使用了最小距离为80公里的标准,而一些省份也在使用自己确定的标准(如安大略省以40公里为标准)。

3.英国的定义

英国在国内旅游统计方面所强调的是必须在外过夜,而不管旅行距离如何。英格兰旅游局在其每月一度的英国旅游调查中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是:基于上下班以外的任何原因,离开居住地外出旅行过夜至少一次的。至于外出旅行的距离则未作任何明确规定。

4.法国的定义

法国对旅游者的定义是居于下列原因离开自己的主要居所,外出旅行超过24小时但未超过4个月的人。原因包括消遣、健康、出差或参加各种形式的会议、商务旅行、改变课堂教学的修学旅行。法国定义中也规定了不包括在旅游者之列的人:外出活动不超过24小时的人;无论是否有劳动合同,凡前往某地是为了就职、就业或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到某地区定居的人员;在寄宿学校或一般学校读书的学生或年轻人及现役军人;到某一医疗单位治疗或疗养的人员;在各自应享有的规定假期内,为家庭事务而探亲访友的人员。

二、我国对旅游者的定义

(一)我国对国际旅游者的定义

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从1978开始步入正轨,1979年,我国国家统计局对国际旅游者和非国际旅游者作了如下规定:来我国参观旅行、探亲、访友、休养、考察或从事贸易、业务、体育、宗教活动、参加会议等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均属旅游者。

外国人是指属外国国籍的人,包括加入外国国籍的中国血统华人。

华侨是指持有中国护照但侨居外国的中国同胞;

港澳台同胞是指居住在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和台湾省的中国同胞。

以下人不属于国际旅游者:

(1)应邀来我国进行访问,由部长以上人员率领的党、政、军、议会代表团成员;

(2)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

(3)来我国常住的外国专家、留学生、记者等;

(4)乘坐国际班机直接过境的旅客、机组人员和在口岸逗留不过夜的铁路员工以及船员;

(5)边境地区往来的边民;

(6)归国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

(7)到我国定居的外国人和出境后又返回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

(8)归国的我出国人员。

按照在我国大陆访问期间停留时间的差别,国际旅游者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

(1)海外旅游者:即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的海外游客(过夜游客)。

(2)海外一日游旅游者:即未在我国大陆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而是当日飞往返)的海外游客(不过夜游客)。

(二)我国对国内旅游者的定义

国内旅游者是指任何因休闲、娱乐、观光、度假、探亲访友、就医疗养、购物、参加会议或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活动而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访问,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且访问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的活动获取报酬的人。

在这一定义中,常住地是指在近一年的大部分时间内所居住的城镇(乡村),或者虽然在这个城镇(乡村)只居住了较短的时期,但在12个月内仍将返回的这个城镇(乡村)。根据这一解释,国内游客中也应包括在我国境内住满一年之后,离开常住地到我国境内其他地方去旅游的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在我国国内旅游者的定义中,下列人员都不在国内游客统计之列:

(1)到各地巡视工作的部以上领导;

(2)驻外地办事机构的临时工作人员;

(3)调遣的武装人员;

(4)到外地学习的学生;

(5)到基层锻炼的干部;

(6)到其他地区定居的人员;

(7)无固定居住地的无业游民。

国内旅游者也可以划分为两类:

国内旅游者: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停留至少一夜,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国内旅游者。

国内一日游游客:指我国大陆居民离开常住地10公里以外,出游时间超过6小时但不足24小时,并未在我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旅游住宿设施内过夜的国内游客。

三、对旅游者的几点把握

以上从国际和国内的角度介绍了国内外旅游界对旅游者的定义,旅游者作为旅游系统中的三要素之一,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没有旅游者,就无所谓旅游活动和旅游业,旅游资源也不过是普通的资源。国内外对旅游者的定义,大都是为了统计的需要,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旅游者的内涵。

根据对旅游定义的理解和旅游活动自身的特性,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旅游者的内涵:

(1)旅游者必须是到非常住地的人,这体现了旅游者的异地性。

(2)旅游者必须是短期到达异地的人,其前往异国他乡的游览访问活动只是暂时性的,不可导致永久性的居留。在旅游统计中,一般人异地居留的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3)旅游者出游的目的是娱乐,主要的动机是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旅游者的活动通常包括观光旅游、寻幽探奇、博览风采、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还有体育运动、度假疗养、文化交流等等,这些活动应该都能满足旅游者某种心理或生理的需要。

(4)旅游者是消费的人群,这就是说,旅游者到异地的活动必须是以非谋生为目的的,不是以工作为目的。

(5)地域性。旅游者由于来自不同的地方,所以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这些特征导致旅游动机、爱好等的差异,直接关系到旅游的产品设计和接待,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第二节 旅游者形成的条件

第一节中,我们认识了什么是旅游者,哪些人才能称之为旅游者,现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什么人,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旅游者。了解成为旅游者应该具备哪些条件,对于开展旅游接待工作、旅游资源的开发方式、旅游产品的设计等都有指导作用。我们需要有针对性地发展旅游业,避免盲目的开展旅游活动,使旅游业自觉地发展。

从人类的出现到旅游活动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旅游行为的产生是外部条件和旅游者内部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作为旅游活动的主题,旅游者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主观需求和一定的物质条件(客观)。主观条件强调旅游者形成的内在动机,是旅游需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物质客观条件是人们能够成为旅游者的前提条件,主要表现在出游的支付能力和闲暇时间上。旅游者产生的条件从以上两个方面归纳起来就是旅游需求和供给这两个必备的条件。

一、旅游者产生的主观条件

认识旅游者产生的主观条件,就是要回答“人们为什么会想要去旅游”的问题。人们想要外出旅游的愿望就是旅游的动机,如古代帝王的巡游,在天下人面前展示其显赫的地位和权威;李白、苏东坡等大家游历祖国名山大川,表现出一种诗人的豪情,留给后人无数的文学财富。现代人喜欢到各地,甚至国外旅游,是为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等。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旅游总是可以满足人们某些精神上、物质上的需求,并且这些需求是在自己的常住地无法实现的,由于地域的因素,更引发了旅游者的求新、求异之心。

(一)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

亚伯拉罕·马斯洛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他提出人都潜藏着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但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来的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人的最迫切的需要才是激励人行动的主要原因和动力。我们可以通过对不同层次的需求的了解来认识旅游需求产生的动因。五个层次的需求分别是:

(1)生理上的需要。这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包括饥、渴、衣、住、行方面的要求。如果这些需要得不到满足,人类的生存就成了问题。

(2)安全上的需要。这是人类要求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丧失财产的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袭、接触严酷的监督等方面的需要。

(3)感情上的需要。这一层次的需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友爱的需要,即人人都需要得到友爱,得到朋友和周围人群的爱。二是归属的需要,即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感情,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并相互关爱和照顾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人人都希望自己有稳定的社会地位,要求个人的能力和成就得到社会的承认。尊重的需要指一个人希望有地位、有威信,受到别人的尊重、信赖和高度评价;同时也表现在自信心和独立性上。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和价值。

(5)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尽可能地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为满足自我实现需要所采取的途径是因人而异的。自我实现的需要是努力实现自己的潜力,使自己越来越靠近自己所期望成为的人物。

五种需要可以分为两级,其中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和感情上的需要都属于低一级的需要,这些需要通过外部条件就可以满足。而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级需要,它们是通过内部因素才能满足的。同一时期,一个人可能有几种需要,但每一时期总有一种需要占支配地位,对行为起决定作用。任何一种需要都不会因为更高层次需要的发展而消失。各层次的需要相互依赖和重叠,高层次的需要发展后,低层次的需要仍然存在,只是对行为影响的程度大大减小。低层次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以后,它的激励作用就会降低,其优势地位将不再保持下去,高层次的需要会取代它成为推动行为的主要原因。有的需要一经满足,便不能成为激发人们行为的起因,于是被其他需要取而代之。高层次的需要比低层次的需要具有更大的价值。热情是由高层次的需要激发。人的最高需要,即自我实现就是以最有效和最完整的方式表现他自己的潜力,唯此才能使人得到高峰体验。

图3-1 人类需求的五个层次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理论,一个人选择出游,首先要衣食无忧,自己的生活没有着落之前,是不可能产生旅游动机的。一般来说,人们都会在稳定和相对安全的生活环境下生活了很长时间,才会想到暂时地寻求一个与现在生活完全不同的环境去体会和感受,很少为了寻求安全感而短暂外出旅行。一个人的归属和爱的需求,只有在熟悉的社会群体中,在家庭的环境中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因为这样的环境才能使彼此熟悉和了解,就这一点而言,感情上的需求也不太会产生旅游的动机。人们在低层次的三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可以通过旅行活动来满足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生理、安全、感情上的需求的满足是人们旅游行为的前提条件,真正能形成旅游动机的是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每个人都渴望得到尊重,渴望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由于某些社会环境、社会地位等因素,旅游者在自己的常住地可能不能实现这样的需求。但是,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就是“上帝”。人们到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旅游地去旅游,可能出于很多原因,但是其中之一可能是为了满足异地受到尊重的需求。到达异地他乡的游客,可以抛开自己原来的身份,尽情地享受平日得不到的待遇,去感受平日感受不到的尊重,在有些旅游活动中,游客甚至可以去体会生活中其无法体会但又非常向往的角色。这些因素构成对旅游者有极大的吸引力,同时,也是激发旅游者外出旅游的动因。尽管能够在旅游中得到自我实现的情况不是很普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关注,并随着旅游活动项目的不断创新,人性化旅游产品的不断推出,能够帮助旅游者自我实现的机会将会越来越多。

(二)旅游动机及其类型

动机是激发人们产生某种行为的主观因素,是推动和维持人们进行某种活动的内部原因和实质动力。凡是引起个体去从事某项活动,并使活动指向一定的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愿望和动力,都叫这种活动的动机。动机的产生是行动的前奏,动机产生后,通过某种中介物具体化、对象化后变成了具体的行动,进而动机就转化为需求的满足了。

我们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中知道,旅游需求是一种高层次的需求,当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就会出现高层次的旅游需求,这种需求随着旅游经验的增加而不断在调整,人们就是在旅游需求的不断调整和追求中出现新的需求,产生新的行为动机。所以了解旅游者的动机对于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项目的丰富和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有重要的意义。

1.旅游动机的产生

旅游是旅游者的一个行为决策。决策之前,首先旅游者产生的是旅游的动机。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来看,当旅游者满足生理、安全、情感的需求之后,为了受到尊重,实现自我,就有可能产生旅游动机了。简单地说,旅游动机就是促成一个人有意旅游以及到何处旅游的内在驱动力。旅游动机是一个人进行旅游活动的心理要求,同时也是直接推动旅游者旅游行为产生的内部动因。

分析旅游动机的产生,单凭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是不够的,在实践中,旅游者是社会中的人,在社会生活中,产生旅游动机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心理因素的支配。结合需求层次理论,我们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些旅游动机产生的心理因素:

(1)旅游者求新求异的渴望。在旅游中,寻找、感受与自己日常生活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去见识没有见过的新鲜事物,去探寻世界各地的奇风异俗,这可以说是现代旅游的主旋律。随着教育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自己常住地以外地区或国家的了解有所增加,使得人们更加希望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走走,因为光靠阅读书报或听别人介绍等间接手段来了解和想象外部世界,是不能满足人们好奇心的。异国风情、民族特色、风俗习惯、文化冲突这些都是满足自己求新求异的旅游需求的必备条件,也是旅游资源对旅游者最大的吸引力。旅游者需要亲自去看一看,亲身体验一下他乡的新异之处。大众化旅游的发展实践证明,相当多的旅游者的旅游动机中都包含有这种求新求异的需要,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2)通过旅游活动来缓解现代社会的压力。这是一种消极的旅游需求,即通过旅游活动来消除工作中的紧张,缓解社会竞争的压力。在现代化社会中,特别是在那些高度城市化和工业化的社会中,人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毫无生气,工作都是例行公事,机械化而缺乏灵活和变化。激烈的竞争和对效率的追求使工作的人群精神高度紧张,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单一的、快节奏的生活使人在精神上产生厌倦。为了消除紧张和摆脱厌倦,选择到异地旅行,是很好的选择,可以改变心情,暂时躲避身边的不愉快。

(3)满足旅游者求知的渴望。知识和信息在现代社会中是最重要的工具,尽管资讯如此发达,但是亲自去考察,体验那些神秘的自然和传统的文化还是对旅游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可以满足旅游者的求知欲望。可以说,每一次的旅游活动都能了解到不同的知识,有不同的感受。在旅游中,人们通过观赏雄伟壮丽的自然景色,凭吊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参观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领略异国他乡的风土人情,欣赏其他民族的音乐舞蹈,不仅能够获得积极的休息和娱乐,同时还可以增长地理、历史、文学艺术等各方面的知识,验证以往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和理论。

我们提到的旅游者出游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得到尊重,实现自我;可能是为了满足求新求异的心理,缓解高度紧张的社会压力;可能是为了满足求知的渴望。无论是哪种需求,从本质上来说都是人们精神上的需要。我们可以认为,人们外出的目的主要就是满足精神上的需要。在旅行中,基本的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也同样得到满足,但精神的需求还是最重要的。

2.旅游动机的类型

旅游是人的活动。每个人由于生活的环境、教育的背景等各种因素决定了他出游的目的是不一样的。也正是由于人们出游的目的不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导致旅游动机的千变万化,所以对旅游动机的研究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分类。美国学者约·A.托马斯在他发表的《人们旅游的原因》一文中,就列出了18种具体的旅游动机(包括观察异国人民的生活、工作和娱乐,游览独特的风景名胜,了解新闻报道的新鲜事物,体验特殊的经历,逃避刻板的日常生活,享受轻松愉快的生活,体验某种浪漫感受,访问自己的祖居地,访问亲属或朋友曾经去过的地方,避寒、避暑,有益健康,参加体育活动,体会冒险,胜人一筹,服从,研究历史,社会动机,经济因素等等)。这么多的旅游动机,如果细细看来,这样的列表是不可能完全包括,如果进一步详细罗列一下人们的具体需要,恐怕还能提出更多种直接的旅游动机。

现在被学者们广泛接受的一种归纳是由美国著名的旅游学教授罗伯特·W.麦金托什提出的,他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划分旅游动机的基本类型:

(1)身体方面的动机。当人们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都感觉很疲惫的时候,就会产生到外地去走走的想法,通过一些轻松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来缓解身心疲惫的压力。特别是类似于登山、游泳、温泉、疗养、徒步等都是锻炼身体,调整心绪的很好的方式。在短时间的运动放松后,人们的身体得到了锻炼,心情很放松,再回到工作中就能提高效率,事半功倍。

(2)文化方面的动机。社会的发展,使得社会中人群的素质在不断地提高,当人们知识不断丰富后,就不再满足于书本的描写,总希望亲自去感受异国风情、异地风光。我们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无论是宗教、历史,还是建筑、艺术、民俗、民族等等,五千年文明的积淀,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对海外旅游者来说,神秘的东方古国等待他们来探寻,甚至对我国人民来说,祖国幅员辽阔,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文化特征,都能激发国内旅游者的文化旅游动机。

(3)人际、社会交往方面的动机。人们为了达到自己进行社会交往的目的,保持与某些异域人群接触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旅游动机类型,包括希望深入他乡接触当地人民、探亲访友、暂时逃避习惯的环境,并且在旅行的过程中结交新的朋友。

(4)地位和声望方面的动机。个人旅游的目的往往不是单纯的,是复杂多样的。一些旅游者到异地旅行主要是出于个人发展和个人成就的考虑,例如,学术会议,学术考察,短时间的异地求学等,在旅行中实现自我的提高和发展。旅游者通过旅游还可实现自己想要被人承认、引人注意、受人赏识、获得好名声的愿望。

除了以上罗伯特·W.麦金托什提出的四种动机外,我国学者李天元还提出,在此基础上应加上购物方面的动机。购物的动机确实在旅游动机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我国,上海和香港无疑是购物的天堂,每年都吸引大量的游客前来购物。国际上,巴黎、米兰、纽约等时装之都是爱美者最理想的选择。

另外,我国学者马勇对旅游动机的分类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把旅游动机分为六种类型:

(1)健康或娱乐动机:以身体健康为目标,摆脱紧张的工作状态,通过运动和休闲实现身心的放松;

(2)猎奇或冒险动机:寻求刺激、调节情趣而脱离单一枯燥的日常环境,体会新、奇、特、险的旅游活动;

(3)民族或家庭动机:到异国他乡进行探亲访友、寻根祭祖;

(4)文化动机:了解异地的风土人情、文化艺术,满足求知欲;

(5)社会和自我表现动机:参加学术会议、考察研究、宗教朝圣,实现自我价值;

(6)经济动机:利用公务、商务活动机会,进行旅行游览。

人们外出旅游很少是出于单一的原因,旅游活动可以满足旅游者多重的需求,只不过,在旅游动机产生时,可能某一需求占据了主导地位。因此,旅游动机种类是多样的,不论何种划分方法都只能解释人们产生旅游行为的最基本的主观原因。尽管动机存在多样性特点,但是只有了解主要的目标旅游者的需求才可以帮助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三)影响旅游动机的因素

考察旅游者旅游动机的影响因素,我们主要从旅游者的个性特点和他生活的社会环境着手,因为旅游行为的产生和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就单纯的旅游动机而言,首先还是由个性决定的,个性决定个人的喜好。旅游者出游还决定于一些社会生活因素,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差异,比如出差、学习、访友等就是由旅游者的社会关系决定的,而女性和男性、老年人和年轻人对旅游产品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

1.影响旅游动机的个性因素

旅游动机的形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既有来自人们自身的因素,又有来自外部客观环境的因素,在这些影响因素中,人们的个性心理因素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旅游者的个性特征,如气质、性格、兴趣等,直接决定着旅游活动的倾向性和对旅游内容的选择。研究旅游者的个性,对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服务的完善都有现实意义。

所谓个性是指个体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综合,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个人行为特征。由于人们先天性遗传的生理素质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社会环境的不同,每个人都表现出各自不同的个性行为。心理学家把人们的个性心理因素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不少划分模式,借以研究不同心理类型对旅游动机以及对旅游目的地选择的影响,来解释人的个性心理因素对旅游动机的影响。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学者斯坦利·C.普洛格提出的五种心理类型模式,该模式把人们的个性心理划分为五大类型,分别为自我中心型、近自我中心型、中间型、近多中心型、多中心型。

图3-2 人的个性心理

从图中我们看出,中间型的人群高高突起,说明大部分人的个性是属于中间型,属于表现特点不明显的混合型;而自我中心型和多中心型则是两种极端心理类型,只是少数人而已;近自我中心型和近多中心型则分别属于两个极端类型与中间型之间略倾向于各极端特点的过渡类型。

属于自我中心型的人,其特点是思想谨小慎微,多忧多虑,不爱冒险;行为上表现为喜安逸,好轻松,活动量小,喜欢熟悉的气氛和活动。在旅游活动中,他们希望旅游目的地是熟悉的地区,希望有完善的旅游设施和熟悉的氛围,喜欢在旅游区进行常规性活动,希望在整个旅程中旅游活动都安排妥善,这些人一般适合于包价旅游。

同自我中心型相反,另一个极端类型是多中心型,属于这一心理类型的人其特点是思想开朗,兴趣广泛多变;行为上表现为喜新奇,好冒险,活动量大,不愿随大流,喜欢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处。这类人虽然也需要旅游业为其提供某些最基本的旅游服务,如交通和住宿等,但更倾向于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并且有些人甚至会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旅游企业的旅游服务,他们往往是新旅游地的发现者和开拓者,是旅游者大军的先遣部队。二者的区别如下表所示:

表3-1 自我中心型和多中心型旅游者的旅游动机和心理特点比较

2.影响旅游者动机的社会因素

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及治安等因素,构成个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和背景,对人们的各种社会行为均具有强烈的限制和影响作用。旅游作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不可能脱离社会背景而独立存在。在现实社会中,旅游动机的产生和发展除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治安等要素影响外,最主要而直接的影响就是旅游环境构筑,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对旅游所持的态度,所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旅游交通及旅游热度(含游人次数、旅游收益及其他)。如此构成了一种社会旅游环境,人们在这种环境下,根据个人情况产生各种旅游动机。

人们在社会中所处的阶层也会影响旅游的决策。比如高收入人群就可以选择比较奢华的旅游产品,尽管都选择同样的目的地,但是从交通工具和旅游接待服务的档次就会有很大的区别了。所以,在旅游产品设计中就要考虑旅游者的消费能力,设计相应的档次的旅游线路和相关产品,如豪华游、标准游、经济游等。

3.性别、年龄和教育背景对旅游动机产生的影响

性别和年龄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来说,女性购物旅游者居多,而男性则是商务旅游者居多;年轻人充满活力,所以比较喜欢富有挑战性的旅游活动,如登山、滑雪、探险等,而年长的人就选择自然环境好、风景优美、空气新鲜、没有危险的旅游地。对于旅游接待来说,女性的要求总要高于男性,老年人的要求总要高于年轻人;对旅游环境的要求也总是女性和老年人比男性和年轻人要高。

教育背景与对旅游项目的知识含量的要求有关。文化因素是综合的,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等,对同样的旅游项目,受教育程度高的人群会有更深层次的体会,特别是某些文化旅游项目,由于其文化含量比较高,对普通的旅游者来说可能吸引力不是很大,但是有相关学历背景的人群却趋之若鹜。这就要求在产品设计和旅游促销中,找准目标市场,有的放矢,提升旅游产品的吸引力。

二、旅游者产生的客观条件

旅游者的产生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从主观来讲,我们相信不论是谁,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生活,他都会有想要出去看看外面世界的念头,产生旅游的需求和动机,但是,为什么有人只能想想,却不能行动起来呢?那就是因为,主观的愿望必须要有客观的实际条件才能得以实现。

1.可自由支配的收入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告诉我们,旅游是在基本的生理、安全、情感的需求满足下才可能产生的一种需求,也就是说,要满足旅游的需求必须先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此,旅游是人们的一种奢侈的享受型需求,旅游消费不是一般维持人的生命延续而必须发生的生存性消费,而是在基本物质资料得到满足后,追求更高的精神上的享受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消费行为。旅游还不是一般的消费活动,而是一种纯消费的活动,在整个旅游活动当中都是处在消费的阶段,不断地需要支付费用,旅游活动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没有一个是不需要付费的。实践证明,国际性大众旅游的兴起同各国的国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家庭收入的增加是分不开的。国际经验显示:当一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800~1000美元时,居民将普遍产生国内旅游动机;达到4000~10000美元时,将产生到邻国旅游的动机;超过10000美元时,将产生全球旅游动机。因此,能否实现旅游的愿望和收入水平是成正比的,而且,当收入水平越来越高,旅游消费的需求会越来越强烈,消费的层次也会不断提升。

个人及家庭收入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人们的支付能力,也关系到人们的旅游愿望能否实现。由于旅游活动的纯消费性,家庭或个人的支付能力是实现旅游活动的保障。可以说较高的个人及家庭收入水平是旅游者产生的必要条件。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其收入并非全部都可用于旅游活动。因此,我们必须把家庭的基本收入和可用于旅游消费的收入做一个区分。

表3-2 经济发达和较发达国家人均产值与人均旅游支出比较表

我们把家庭及个人的全部收入划分为可支配收入和可自由支配收入两部分。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是指个人或家庭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的总收入缴税后的余额。可自由支配收入(Discretionary Income)则指个人或家庭收入中扣除全部纳税和社会消费(如老年退休金和失业补贴的预支等)以及日常生活必须消费的部分(衣、食、住、行等)之后所余下的收入部分。个人及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和可自由支配收入是个包含的关系,可支配收入中包含了可自由支配收入。因此,只有可自由支配收入才是真正可以用于旅游的。

收入水平意味着支付能力,而可随意支配收入的水平则决定着一个人的旅游支付能力,包括消费水平、消费结构以及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方式的选择。一般来说,支付能力较强的家庭(个人)在消费结构上主要以吃、住、购、娱为主,交通费用只占总的旅游费用的一小部分,他们的特点是消费比较随意,主要考虑的是个人的兴趣爱好。而对于支付能力较弱的家庭(个人)而言,交通费用的比例就会更高些,在旅游活动项目的选择上就会比较谨慎,经常要考虑费用的问题。

2.足够的闲暇时间

从旅游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成为旅游者的基本条件是离开长住地的人,所以,异地性是旅游的一个显著的特征。而且,旅游是求新求异的活动,旅游者总是停留在长住地周围游览,就会比较的乏味了,只有扩大视野,真正走出自己常住的环境才能得到新的体验,感受新奇,得到旅游的享受。在有了支付能力之后,对旅游者,特别是生活在快节奏的工业、信息社会的人们来说,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专门用于旅游的时间就更少了,我们把这部分时间叫做闲暇时间。实际上,闲暇时间的多少不仅决定着一个人能否外出旅游,而且会影响到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以及在该地逗留时间的长短。

何谓闲暇时间?这首先要从人生的时间构成谈起。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人一生的时间可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

(1)法定的就业工作时间:例如我国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除了差旅型旅游者,法定的工作时间是不可能用于开展旅游活动的。

(2)必需的附加工作时间:例如必要的加班加点、必要的第二职业等等。

(3)用于满足生理需要的生活时间:吃饭、睡觉、家务等等都是满足生理需求必需的时间,这是人们维持生命不可或缺的时间,即使是在旅游活动进行当中,也会被这些时间占据一部分。

(4)必需的社会活动时间:社会交往,朋友约会,都是必需的社会时间,现代人在社会活动交往中花费的时间不容忽视。

(5)闲暇时间:亦称自由时间或者可随意支配的时间。人一生的时间当中,除了上述工作、生理需求和社会交往时间外的部分才是闲暇时间,这些时间才能自由支配,才可能用于旅游。

通过表3-3可以清楚地看出,人的时间总的划分为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能用于从事消闲活动的时间仅仅是非工作时间中的一小部分,即闲暇时间。所谓闲暇时间是指除去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及其他必需时间以外,可用于自由支配、从事消遣娱乐或自己乐于从事的任何其他事情的时间。闲暇时间又可以分为每日闲暇、每周闲暇、公共假日及带薪假日。

表3-3 时间与活动类型的关系

每日闲暇是每天在工作和生活之余的闲暇时间,这部分闲暇时间很零散,虽可用于娱乐和休息,却不能用于旅游。

每周闲暇指周末的工休时间。我国于199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5天工作制,周末假日为两天。两天的休假对发展短途旅游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到郊区或周边地区甚至邻国进行短距离旅游提供了时间条件。特别是近年来兴起的自驾车游,发展非常迅速。

公共假日就是各国的节假日。最常见的节假日主要是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传统文化相关,像各国的国庆日,西方的圣诞节、复活节等。公共假日给人们提供了旅游的闲暇时间,由于很多公共假日都是各种节庆活动,所以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正是人们喜闻乐见的旅游项目。我国的公共假日有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传统的春节三天,共10天。为了给更多人有时间出游,我国实行了“五一”、“十一”和春节三个黄金周,节日的三天假期和两个周末合并就有了7天的假期,对于很多旅游爱好者来说,7天的时间给了他们更多外出游览的选择。2006年5月8日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的《2006年五一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指出:2006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旅游者1.46亿人次,比2005年“五一”黄金周增长20.0%;实现旅游收入585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5.2%;旅游者人均花费支出401元。黄金周期间,在全国接待的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在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的)为3884万人次,比2005年同期增长24.1%;一日游游客为1.07亿人次,比2005年同期增长18.6%。由此可以看出,黄金周对我国国内旅游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假日经济现象,充分显示出旅游作为朝阳产业的发展前景。

带薪假日。目前经济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中大都规定对就业员工实行带薪休假制度。法国是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定就业员工享有带薪假期的国家。它在1936年宣布劳动者每年可享有带薪假期至少6天。世界各国的带薪假日参差不齐,例如,在美国,每年有2~4周的带薪假期,而在德国,法定带薪假期的最低周数为2.5~3周,而员工实际享有的带薪假期为4~6周。我国的有些企业也开始实行带薪假日,作为对员工辛苦劳作的一种回报。

表3-4 部分欧美国家工作日和休息日对比情况

旅游活动在时间占用上的显著特征是:必须具有历时较长且相对完整集中的闲暇时间。从闲暇时间的类别分析来看,闲暇时间的差异不仅决定了实现旅游的可能性,对旅游方式和旅游活动内容的选择也有影响。周末闲暇和公共假日主要适合人们进行短期中短途旅游,而带薪假期可以为远距离旅游的实现提供时间保障。

闲暇时间并非对所有类型的旅游者都有影响,一般来说,闲暇时间对旅游者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消遣型旅游者而言,而对于差旅型旅游者和已退休的旅游者而言则影响较小。差旅型旅游者出于工作需要,可以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因而无须考虑闲暇时间的有无或长短,而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和需要选择出行时间。退休人员只要除去必要的生理活动时间和社会活动时间,其余的时间都可以用来自由支配,因而他们外出旅游基本不受时间因素限制。

3.影响旅游者产生的其他客观条件

可自由支配收入和闲暇时间对旅游者出游来说可谓缺一不可,可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有了钱也有时间,仍然还是受到一些客观因素的限制。这些因素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例如个人的身体条件、性别、年龄等对出游的影响,例如国家的开放程度、地区的安全因素、政府的政策、国家间的关系是否有条件进行旅游活动等。

旅游者身体状况可以说是出游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具备了前述所有的主、客观条件,但是身体条件不能适应外出旅行,旅游还是不能成为可能。另外,旅游者的健康状况如何,将明显地影响到他是否参与旅游活动及其旅游空间距离和时间的长短与分布,以及旅游方式和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比如说容易晕车的人就不宜驱车长途旅行,容易晕船的人就不宜航海旅行等。纵观世界旅游的发展历程,中青年外出旅游的比例最大,而老年人虽然受收入和闲暇时间等客观因素的制约较少,但外出旅游的比例仍较低,究其原因在于他们本身的身体状况:老年人年岁已高,体力不支,外出旅游存在诸多不便。

家庭因素。家庭是一个密切的社会单位,它影响着每个家庭成员所做出的大部分决定。家庭是基本的消费单位,家庭结构、规模以及收入状况都影响旅游的需求。家庭的负担较轻就容易出游。年轻夫妇出游的愿望比较强烈,而老年夫妇出游的愿望就相对较弱。

旅游目的地的社会条件也会影响旅游者的决策。这包括内部和外部的因素。从旅游客源国的角度来说,旅游目的地国是否已经和本国建立了友好的旅游协议,是否为本国公民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这很重要。对于旅游目的地国来说,该国的生活环境、社会治安是否对游客有所保障是很重要的。政治的稳定性是激发旅游需求,促使旅游需求不断增加的重要因素。尽管一些目的地国历史悠久、风光宜人,但是对旅游者而言,出游首先要考虑的是人身的安全和舒适,大部分的旅游者是不愿意在旅游过程中冒着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风险的。像非洲,尽管近年来非洲旅游发展很快,而且对世界各国的人们都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很多旅游者还是处于观望的态度,主要还是考虑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节 旅游者的类型和特点

由于旅游活动的综合多样性以及旅游需求的差异性,旅游者的类型也就呈现多样性。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闲暇时间、动机和目的来确定不同的旅游方式的,所以,要以同样的标准来划分旅游者的类型就很有难度,也是不现实的,而且学者们对旅游者的研究也都有各自的角度和目的,他们所划分出来的旅游者的类型就各不相同了。

一、根据旅游者出行的目的划分旅游者

人们外出旅游的目的归属将旅游者划分为三种类型,即消遣型旅游者、差旅型旅游者、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以分析不同类型旅游者的需求特点。

1.消遣型旅游者

(1)消遣型旅游者是以观光、娱乐、放松为目的的旅游者,他们出游没有其他目的,也没有任何负担,只要求自己得到最大的愉悦,他们是纯粹的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表现比较积极,好奇心重,只要是消遣的、放松有趣的旅游活动都愿意尝试,注重参与和娱乐的感受。所以在旅游接待中要追求舒适、便捷、实惠和安全。

(2)这种类型的旅游者在全部外出旅游人数中所占比例最大。根据我国历年调查,由我国旅游部门接待的来华游客绝大多数都是消遣型旅游者。而其他部门(包括中央各部委、群众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接待的来访客人则大都为差旅型旅游者。就整个世界旅游情况看,消遣型旅游者在全部旅游者中所占比重更大。

(3)消遣型旅游者外出旅游的季节性很强。季节性主要表现在出游的人群特点上:老师和学生旅游者主要集中在假期出游,上班族主要集中在公共假日和带薪假日才能出行,只有退休的消遣型旅游者才可以自由选择出游的时间。此外,旅游目的地的气候条件也是助长消遣型旅游者季节性出游的重要因素。比如,滑雪旅游,一般来说冬季是最好的滑雪季节;避暑也是只有在炎热的夏季才是合适的季节。

(4)消遣型旅游者在对旅游目的地、旅游活动的方式、旅游的路线、交通工具以及对出发时间的选择方面,拥有较大程度的自由。他们一般在旅游目的地的停留时间较长。例如,这类旅游者来华旅游时很少会只参观游览一个城市,总要到多处地方游览。这类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比较灵活,由于休闲的目的,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灵活掌握,灵活改变行程和计划。比如很多旅游者到达泸沽湖后,就不由自主地想多留几天,体会那里美丽而恬静的生活。

(5)自费也是消遣型旅游者的一大特征,所以他们大都对价格较为敏感。在出游之前,消遣型旅游者往往进行一系列的前期价格比较,倾向于选择物美价廉的旅游产品。对他们来说,即使有的旅游项目极具吸引力但是价格比较高,他们大都会选择退而求其次,选择经济实惠的旅游活动来参加。从交通工具的选择到旅游景点门票的关注都体现出消遣型旅游者寻求旅游活动的经济性的特征。

2.差旅型旅游者

差旅型旅游者出游主要以公务为主,游览为辅,包括公务旅游、商务旅游、参加学术活动以及求学等。差旅型旅游者占据了旅游业中部分重要的市场。即使这部分人群不参加旅游团队,他们也需要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实现位移,需要入住出差目的地的酒店,进行餐饮的消费。事实上,差旅型旅游者很少有不参加旅游活动的,他们往往借助到异地开展公务活动和学习交流的机会,对当地的风景名胜游览观光,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文化等。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每年前来我国办理工商贸易事务,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到我国留学交流的人士不断增加,已构成我国旅游业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对外的各种交流会越来越频繁,到我国的差旅型外国旅游者将会越来越多。

(1)差旅型旅游者出游是以工作为重心。因为必须完成工作,所以,该类型的旅游者的观光游览活动只是他们在繁忙的公务活动之余的休息和消遣。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上,他们需要的是少浪费时间,短距离,能够使身心得到放松的活动项目。

(2)差旅型旅游者在人数上相对较少,但在出行次数上较为频繁。一方面,以公务为目的的出游,受季节的影响较小,甚至没有季节性。一般而言,工作不会因季节或者气候的变化而改变。在差旅型旅游者中,商务旅游者出行的频率是最高的,他们往来于世界各地,是国际旅游者中重游率最高的。

(3)差旅型旅游者对旅游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对旅游价格不太敏感。由于是公务出游,在旅行期间差旅型旅游者大多是公费消费,这决定了他们对旅游服务、接待设施的要求较高。为了满足这类消费者,旅游产品中很多都设有商务套餐,比如,飞机的商务舱、酒店的商务套房、专门为商务旅游者设计的旅游路线和接待标准等。这些专门为商务旅游者开展的旅游服务,豪华而舒适,既满足了他们的消费要求,也体现了他们的经济实力和地位。由于工作和时间的限制,这类旅游者只能优先考虑旅游活动,而不会对旅游产品的价格太过介意,只要在其可承受的范围内,更多考虑的是自己的兴趣和爱好。

(4)差旅型旅游者对目的地的选择性较小或者根本没有选择余地。受工作的限制,在外出动身时间方面也没有多少选择自由。在规定抵达时间限制较紧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很少有任意选择旅游方式的自由。

(5)除特殊情况外,差旅型旅游者一般在目的地停留天数较少,因为外出任务的性质决定了他们不可在目的地过久停留。

3.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

因家庭和个人事务出游的旅游者的需求特点比较复杂。他们在需要方面不同于前两类旅游者,但又兼有前两类旅游者的某些特点。例如,在出游时间上,他们中虽然有不少人利用带薪假期探亲访友,但相当多的人都选择在传统节日探亲访友,而各国传统节日又是有差别的。此外,很多家庭及个人事物,如婚礼、毕业典礼等都会导致出游,而且是不能随意选择时间和地点的。因此,总体上来讲这类人员的出行季节性较差,这点比较类似于差旅型旅游者。就出行的内容来说,这类旅游者多以家庭聚会、个人事务为主,不会过多地关注旅游项目,甚至在节假日,当大部分人都外出旅游时,他们是朝某一个事先约定好的地方去完成家庭事务。

就对价格的敏感度而言,他们又与消遣型旅游者需求特点相似。由于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的出行,除了经济条件比较宽裕的家庭或个人外,一般来说他们会对价格比较敏感,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对目的地的选择不能随意,他们又不能轻易地向消遣型旅游者那样改变自己的计划。所以,总的来说,对家庭及个人事务型旅游者来说,旅游接待服务和旅游项目的设计比较困难。

二、其他的划分方法

对旅游者的划分方法很多,这里只介绍几种常见的划分方式。

按地域范围划分:国际旅游者、国内旅游者、洲际旅游者、环球旅游者等。

按组织形式划分:团体旅游者、散客旅游者、家庭旅游者等。

按费用来源划分:公费旅游者、自费旅游者、社会旅游者、奖励旅游者等。

按旅游方式划分:海上旅游者、飞机旅游者、火车旅游者、自驾车旅游者、徒步旅游者等。

按旅游目的划分:观光旅游者、商务旅游者、会议旅游者、宗教旅游者、求学旅游者、交友旅游者等。

另外,根据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人口统计因素也可以将旅游者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无论是哪一种划分的方法,对旅游者具体分类的目的都是为了研究旅游者的需求,针对不同的旅游者类型开发出优秀的旅游产品,同时在旅游路线设计和旅游服务的方式、服务的内容上都可以有针对性,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吸引力,实现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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