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时间:2022-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务员法》规定:“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根据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参加专门业务培训的公务员,只有考试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某项专门业务工作,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未通过最后考试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上岗培训是指针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国家公务员所进行的培训。

三、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公务员法》第61条规定:“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对从事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应当进行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应当进行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其中对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由此可见,我国公务员培训分为以下五类:

(一)初任培训

初任培训是针对新录用人员的职前培训,是指对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在正式任职前所实施的一种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一般在进机关一年内)进行。按照有关规定时间不少于10天。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任职定级,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能任职定级。初任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与本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如有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办公自动化等)。初任培训的方式一般是集中培训,即由录用机关将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集中到培训机构(一般是党校或行政学院)接受培训。初任培训结束需要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果将作为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

(二)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一定级别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位的要求进行的一种培训。《公务员法》规定:“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根据有关规定,任职培训通常以离职脱产培训为主。公务员晋升一定的领导职务,意味着工作难度加大,责任加重。所以,必须依法参加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学习必要的专业知识、行政领导理论以及管理学理论等,培训成绩将作为晋升职务的基本依据。

(三)专门业务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机关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公务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需要所进行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业务培训。例如,各级政府为完成某项专业性比较强的专门工作而抽调的人员,在正式投入工作前必须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以适应某项专门工作的需要。培训的内容和时间以及方式根据某项专门工作的具体需要而定。根据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参加专门业务培训的公务员,只有考试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某项专门业务工作,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未通过最后考试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

(四)全员更新知识培训

全员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机关所有在职公务员所进行的,以更新知识、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的的培训,亦称轮训。《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进修。”它以机关所有在职公务员为培训对象,依照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分批分期进行脱产形式的培训,旨在更新知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培训的课程设置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般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一般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现代管理知识(一般为行政管理学)、现代科技知识、外语、计算机知识和技能。

(五)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根据公务员所从事的职位类别的要求,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的专业知识的培训。专业技术类是指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务类别。其特点是:纯技术类。即公务员只对本岗位专业技术负责,不参与公共管理,没有决策与执法权。低替代性。由于岗位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因而其他岗位公务员一般不能替代。例如,网络警察、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管理人员等。技术的权威性。即技术性强,不受领导意志的控制和影响。如公安机关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工程技术类等,本类公务员所占比例不大。对这类公务员的培训,属于继续教育范畴。主要是以脱产的形式参加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趋势,成为本技术岗位的行家里手。

(六)后备领导人员培训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后备领导人员培训是指针对被组织人事部门列为后备干部储备人才所进行的培训,即后备干部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后备领导人员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开拓与创新能力等,为他们日后正式担任领导职务奠定基础。

(七)转任培训

转任培训是指针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转换职位任职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轮换岗位的公务员所开展的培训。在国家机关内部,为了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和加强廉政建设,需要部分公务员转换职位或者轮换岗位。公务员转岗或轮岗以后,工作责任和工作难易程度发生了变化,因而必须参加转任培训,以便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八)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是指针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国家公务员所进行的培训。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岗培训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左右。这是公务员培训种类中时间相对较长的一种培训。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一般意味其政治和业务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所以,应当接受相对时间较长的上岗培训,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担任与其素质和能力相适应的职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