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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法则”方法

时间:2022-0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是首先试图严格定义“正确思考”的人之一,他将其定义为不能辩驳的推理过程。这些思维法则被认为支配着意识活动;对它们的研究创立了逻辑学研究领域。)到了1965年,原则上,已经有程序可以求解任何用逻辑符号描述的可解问题[2]。人工智能领域中传统上所谓的逻辑主义希望通过编制上述程序来创造智能系统。这种逻辑的方法有两个障碍。其次,“原则上”可以解决一个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这二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是首先试图严格定义“正确思考”的人之一,他将其定义为不能辩驳的推理过程。他的三段论提供了一种在已知前提正确时总能推出正确结论的论据结构模式——举个例子,“苏格拉底是男人;所有的男人都是凡人;因此,苏格拉底也是凡人。”这些思维法则被认为支配着意识活动;对它们的研究创立了逻辑学研究领域。

19 世纪的逻辑学家发展出一种描述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及其彼此之间关系的精确的命题符号。(与之形成对照,普通的算术符号主要用于描述数与数之间的相等和不等关系的命题。)到了1965年,原则上,已经有程序可以求解任何用逻辑符号描述的可解问题[2]。人工智能领域中传统上所谓的逻辑主义希望通过编制上述程序来创造智能系统。

这种逻辑的方法有两个障碍。首先,难以获得非形式化的知识并得到逻辑符号表示所需的形式化表达,特别是在知识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情况下。其次,“原则上”可以解决一个问题与实际解决问题这二者之间存在巨大的差异。甚至对于仅有几十条事实的问题进行求解,如果没有一定的指导来选择合适的推理步骤,都可能耗尽任何计算机的计算资源。尽管这两个问题适用于任何建立计算推理系统的努力,它们最先出现在传统逻辑主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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