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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外来进城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规定

时间:2022-02-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余府办发[2004]36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进城人员子女,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城区定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收择校费等一切额外费用:(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等外来进城人员在城区内经商(提供一年以上营业执照)或城区内企事业(企业指国有企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

六、新余市外来进城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政策规定

1、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余府办发[2004]36号)文件精神,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进城人员子女,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城区定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收择校费等一切额外费用:

(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等外来进城人员子女的户口在城区内(提供户口本);

(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等外来进城人员在城区内经商(提供一年以上营业执照)或城区内企事业(企业指国有企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提供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书和一年之内的工资关系);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等外来进城人员在城区内购买了房产(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4)经公安部门批准,依法在城区内长期租用了居住房屋(提供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和公安部门的批准证书)。

2、根据市政府下发的《新余市优化投资环境规定》(余府发[2004]26号)及市教育局制定的《新余市200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余教字[2007]56号)文件精神,外商投资者子女入学,凭户口本、营业执照、市或县(区)政府利用外资办公室和市或县(区)招商局等相关证明,由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城区定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享受城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免收择校费及一切额外费用;在我市投资金额达1000万元的外商子女,凭相关主管部门、企业及个人相关证明,就学还享有择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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