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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写“华主席,党中央”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利用恶劣手段撕毁伟大领袖毛主席著作第四卷1295页至1402页,发泄其反革命仇恨,气焰嚣张,罪行严重。”上述罪行,经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特依法判处现行反革命犯高凤宅有期徒刑伍年,刑期自1977年12月30日起至1982年12月29日止。

“利用恶劣手段撕毁伟大领袖毛主席著作第四卷1295页至1402页,发泄其反革命仇恨,气焰嚣张,罪行严重。”

1978年1月25日,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是这样写的:

现行反革命犯高凤宅,又名毛毛,男,现年27岁,家庭出身伪职,本人成份学生,浙江省宁波人,捕前系浙江省十里坪农场劳动教养人员。

高犯思想反动,仇视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于1976年散布反动言论被送劳教三年,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利用恶劣手段撕毁伟大领袖毛主席著作第四卷1295页至1402页,发泄其反革命仇恨,气焰嚣张,罪行严重。

上述罪行,经审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保卫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狠狠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特依法判处现行反革命犯高凤宅有期徒刑伍年,刑期自1977年12月30日起至1982年12月29日止。

1980年4月23日,金华县人民法院针对高凤宅的申诉下了一份新的判决书,里面说:

本院复查后认为:被告高凤宅,于1977年在浙江省十里坪农场劳动教养期间,先后将“毛选”四卷撕下54页,当大便纸用,是属政治错误,但原判以反革命罪定性判刑不当。根据党的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判决如下:

撤销本院(78)金法刑字第14号对被告高凤宅现行反革命一案判刑伍年的判决。[17]

“以后给党中央写报告写‘党中央’就行了,不需要写‘华主席,党中央’。”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的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本来的议题是讨论农业问题以及国民经济安排,却变成了一场漫长的政治辩论。这年5月,胡耀邦发起的真理标准大讨论,捅破了中央领导人之间分歧的窗户纸。在会上,陈云、万里、习仲勋、胡耀邦等人,批评“两个凡是”(“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必须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要始终不渝地遵循”),要求澄清“文革”中的大是大非问题,平反冤假错案。

会议持续36天,以“凡是派”的失败而告终。在闭幕会上,华国锋对“两个凡是”作了自我批评,并提出,“以后给党中央写报告写‘党中央’就行了,不需要写‘华主席,党中央’。”[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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