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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深思的两个问题

时间:2022-0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在的观点之一是,农民唯一的资产就是土地,但现行的制度不能让土地这个资产复活,要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就要使土地的产权明晰化,即土地的私有化或者准私有化。吴敬琏等一批经济学家就主张,将土地使用权永久地交还给农民。是的,纵观中国的历史不难看出,民生问题实际上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实质就是土地问题。现阶段,收入问题已变得非常复杂,仅拿土地产权论述,就过于简单了。

值得深思的两个问题

土地产权的明晰化不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根本。现行户籍制度不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

解决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土地产权的明晰化不是解决农民收入问题的根本

现在的观点之一是,农民唯一的资产就是土地,但现行的制度不能让土地这个资产复活,要解决农民的收入问题,就要使土地的产权明晰化,即土地的私有化或者准私有化。吴敬琏等一批经济学家就主张,将土地使用权永久地交还给农民。是的,纵观中国的历史不难看出,民生问题实际上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实质就是土地问题。农民渴望手中拥有土地,中国历史上多次农民暴动的目标就是夺取土地;孙中山看到了问题的实质,提出了“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的主张,但他没来得及实施;孙中山的继承者蒋介石,当时是地主官僚资本家集团的代表人物,他看不到、也不敢提出解决土地问题的口号,所以他不得人心;共产党、毛泽东长期开展土地革命,并于1947年开始土改,农民分到了土地,收成归自己,他们打心眼里欢呼共产党万岁、毛泽东万岁,那时的土改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极大地加强了共产党的凝聚力、向心力;195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推行农业集体化,中国农民因此变得贫困;1980年前后,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上亿农民的吃饭问题,创造了人类消除贫困史的一个奇迹。

现阶段,收入问题已变得非常复杂,仅拿土地产权论述,就过于简单了。打土豪、分田地,搞土改,“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目标早已实现了,但解决不了当前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非洲大陆上的国家基本上土地私有制,南亚的国家也是这样,但他们农民的收入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好。在讲城乡发展的畸形和失败时,有人常举巴西例子,《江泽民文选》第三卷中有一篇文章在讲到城乡“二元”结构的时候,就讲到巴西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指贫民窟问题。专家把包括巴西在内的拉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状况称为“拉美陷阱”。巴西的自然资源极其丰富,经济基础也很好,城市化率高达82%以上,但城市中却存在着生活条件极为恶劣、社会治安极差的贫民窟,里约热内卢550万人口,其中150万生活在贫民窟里,最大的贫民窟里有15万人。据资料,2000年巴西就有3509个贫民窟,站在城市制高点往下一看,到处是贫民窟。巴西的贫民窟不是城市内部产生的,是源于农村贫民向城市的平移,是糟糕的城乡关系造成的,其根本原因是农村没有充足的就业机会。巴西的国土面积和中国差不多,自然条件非常好,人均占有土地是我国的3倍多,很多农产品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前列,但政府每年用于农村道路、水库、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却很少,2002—2003年度只有6000万美元。基础设施不好,工厂不愿意到农村和中小城镇投资,失地失业的农民没有就业机会,就大批拥入城市中。而巴西走的是一种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路子,城市不能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农民在城里找不到工作,又回不到农村去,这就形成了贫民窟。

我国虽然没有像巴西那样的贫民窟,但有趋向和苗头,一些大城市里的“河南村”、“浙江村”,一片也有几千人、几万人;虽然我们和巴西的体制不一样,我们现存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使我们的农民工大部分还有个根,还有几亩地,在城里打拼也是有盼望的,而巴西贫民窟里的人没根没盼头,但我们不能掉以轻心,要通过城乡一体化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解决农民的诸多难肠事,尤其是要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实现城乡一体化中,我们应当借鉴欧洲的成功经验。据资料介绍,在欧洲很难找到城市和农村的界限在什么地方。德国有8200万人口,超过百万人以上的城市只有三个,而中小城市星罗棋布,呈网状分布。德国城乡一体化程度非常高的原因是,他们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全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就做到了城乡统筹,这和巴西政府的做法完全相反。德国人建立一个企业,没必要到大城市去,随便找一个地方,基础设施都可以满足需求,所以大部分人工作、生活在中小城市和村镇中。

第二,户籍制度不是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源

许多人认为消除现行户籍制度,就消除了“二元”结构,这也是一种简单化的思维。非洲、南亚和拉美国家都没有我们这样的户籍制度,但这些国家的“二元”结构比我们严重,问题比我们突出。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绝对不合理,一定要改革和消除,但必须明确,没有户籍,“二元”结构照样会存在。造成“二元”结构有体制性因素,更重要的是有市场因素和其他内在的经济因素,是由一系列条件构成,不是简单地发个文件废除户籍制度就能消除“二元”结构的。

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消除“二元”结构,就是要把户籍背后的因素一个个消除掉,以缩小城乡差别。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应是新农村,要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其次应是社会主义,就是要讲公平和公正。外国人认为中国的现状是欧洲加非洲,即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这说明城乡差别大。其实我们的城市不如欧洲,农村比非洲强。就全国而言,现行户籍制度真正取消还不现实,道理很简单:中国太大了,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很大,同样的户口在不同的地方,含金量大不相同。北京、上海等城市户口的市民没有工作,政府发的最低生活保障,比甘肃、贵州等农村人辛苦一年的劳动所得还要多,要是把大城市的户口全放开,人口怎么控制?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城乡统筹,做好建立全国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基础性工作,仅盯着农村内部,折腾农村的生产关系,意义不大。户籍改革,不只是简单地告别“农业户口”。户籍只是一张纸、一张卡,真正值钱的,是附在户口上面的各种权利、保障和社会福利。如果只给户口,而不承担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责任,这样的改革没有实际意义。试想,农民变市民,如果享受不到城市低保和农村养老津贴,家电下乡和补贴也无法领取,怎么办?当然,一个地区,中小城市的情况可另当别论。我国的城乡差别是历史形成的,消除需要一定的过程,我们的任务是积极推进这些问题的解决。基础工作做不好,就没有办法真正取消现行户籍,而最低生活保障仅是因素之一。所以,改革户籍制度,不是简单地给一个城市户口,而是要实行人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要以公民权利、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前提。正如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日前撰文指出的,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相结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需要提醒的是,“以房管人”不是“买房送户口”,而是户籍随人转,即一个人常驻某地,就自动登记为某地户口;若其离开原有户籍登记地,进入另一个城市或乡村,居住一定时间,并打算长期居住下去,就应当获得本地户籍。如果把“房”理解为“房产”,那大多数农民工和白领就不可能在常驻地获得户籍,违背了平等原则。

正当人们为现行户籍制度争论不休时,河南省济源市一些跳出“农门”的城里人试图又跳回“农门”。户口回流现象反映了城乡一体化取得了成效,农村比以前富裕了,农村户口除了能分到土地,享受到粮食直补等方方面面的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到集体经济给农户发放的一些福利;同时说明城镇的吸引力逐步弱化,一些人既想在城里谋份工作,又想占有农村的土地,给自己留条后路。总之,对于老百姓而言,户口不是关键问题,关键问题是解决就业和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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