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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文化的区系界定

时间:2022-0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编所述“历史遗迹与考古文化”各章内容,作为整个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的总源,应属于中国“长白山文化”中的早期人文历史范畴。因此其地域界定,基本与整个“中国长白山文化区系”相一致。尽管目前由于考古发现的缺环,在国内外考古界,还没有明确形成和认同在历史上已经实际上形成的“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
考古文化的区系界定_中国长白山文化

本编所述“历史遗迹与考古文化”各章内容,作为整个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的总源,应属于中国“长白山文化”中的早期人文历史范畴。因此其地域界定,基本与整个“中国长白山文化区系”相一致。仅有其中极少部分,从“文化区系类型”的交叉和延伸的角度,涉及与相关毗邻地区(如今俄罗斯远东和朝鲜半岛北部)考古文化的衔接和相互影响。基于以上认识,本编在确立“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的区域内容设定上,主要考虑了以下五个方面因素:

其一,“长白山区系历史遗迹与考古文化”的历史定位,应当首先是整个中华古代文化(特别是北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将其形成、演变的过程,放到中国古代北方文化的总体格局中。在有文献记载的历史时期,又是古代东北亚大陆,统属于早期“华夏(汉)文化圈”内,以“东夷”之濊貊语系和通古斯语系的“肃慎”两支文化,为其主要南、北区系的文化分布区。因此其区域文化的内涵中,东夷语系的濊貊族和通古斯语系的肃慎族及其先民,其土著文化的特点显著,而又以前者为主。

其二,考察“长白山区系历史遗迹与考古文化”,在大的自然地理区系中,应当放在中国考古学谱系中,环黄、渤海北岸和日本海西岸及其纵深腹地的东北亚区域的大范围中考虑。从这个意义上说,“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应是以长白山诸“山系”与诸“水系”为共同载体而形成的东北亚核心地区,并以长白山(古称“不咸山”)命名的环黄、渤海北岸和日本海西岸的主体文化。这与长白山作为界跨中、朝、俄三国之地的东北亚地区的第一名山的历史地位恰相吻合。

其三,“长白山区系历史遗迹与考古文化”,从其孕育、形成和发展的“山系”上看,应以围绕长白山主峰为中心,包括其“南系”龙冈山脉和吉林哈达岭以南,含千山山脉南北和医巫闾山以东地区;其“北系”,应包括张广才岭和牡丹岭东北,连接老爷岭和太平岭以东的日本海西岸滨海山地西缘;其“东系”应包括老爷岭以东,以朝鲜半岛北部的狼林山脉和盖马高原为中心,含朝鲜半岛西北部的丘陵高原区;其“西系”,则包括吉林哈达岭以北的松—辽(东辽河)分水岭诸山系。上述谱山系,如果以长白山主峰为坐标,均可称为长白山系的诸余脉或支脉。本编的历史遗迹和考古文化分区法,不是考古类型学的分区法,而是围绕长白山区系地理的地域文化分区法。

其四,与“山系”相对应,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的“水系”,应主要包括南、北、西三支:其南支为鸭绿江水系,从文化地理上可含浑江和辽河东源支流浑河、太子河及辽东半岛谱水系;其北支为图们江和绥芬河水系,从文化地理上可含牡丹江和乌苏里江上游水系;其西为松花江中、上游水系,从文化地理上可含东辽河和伊通河上游。以上的“三大水系”与长白余脉诸“山系”文化,在地域上或相互交叉,但其各自的主流文化面貌是清楚的。

其五,长白山区域文化,从考古学区系的地理根源上推溯,显然应是以“山系”和“水系”文化并重、并涉及环黄、渤海和日本海沿岸的文化结构为中心,从考古文化上看,该区域文化可总称为“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谱系”。尽管目前由于考古发现的缺环,在国内外考古界,还没有明确形成和认同在历史上已经实际上形成的“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但本编认为,从“山系”和“水系”及民族区系并重的多重文化载体上,并从人文和自然地理的两个层面上,审视“长白山区系考古文化”,目前暂分为如下四系:

南系:以吉林哈达岭和龙冈山脉以南、辽东千山山脉南北为中心,水系包括鸭绿江右岸辽东“二江”(鸭绿江、浑江)和“二河”(太子河、浑河)流域为核心,其南端至辽东半岛山地,跨海接山东半岛和庙岛群岛,呈现出同属古代“东夷”文化系统的“南貊”文化为主(高句丽先世文化)的地缘关系。

北系:以图们江和松花江上游分水岭的英额岭以北、威虎岭以东的牡丹岭、哈尔巴岭、老爷岭为中心;水系包括图们江、绥芬河全程和牡丹江上游。其东缘为乌苏里江上游的兴凯湖周围迤东,属俄罗斯远东滨海区。其族系以“肃慎”和“沃沮”为主。

东系:以纵向鸭绿江两岸老岭山脉及狼林山脉以东,包括朝鲜半岛西北盖马高原至日本海西岸和南岸的滨海区;水系以大同江水系为主,主要包括清川江、大宁江和载宁江等汉江以北诸水系。其南北两端濒临黄海和日本海西岸,其中心地区,应属青铜时代的“东濊”文化区。[1]

西系:以张广才岭和威虎岭以西为中心;水系包括松花江中、上游和伊通河、东辽河以东,为松辽平原的东缘山地。其古代属“北濊”的“西团山文化”分布区。

以上主要以“山系”和“水系”两种载体划分的长白山区系考古学文化区,显然是以地理和民族因素为其主要依据。它不是考古类型学上的文化分区,而是长白山区系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分区。从主要属于人文历史范畴的考古学文化区系类型的角度看,上述“四系”,并不能简单地代表和等同四个独立的文化区系。历史上长期形成的“长白山区系”中客观存在的考古学文化类型,在其各自内涵和层次上,应远比长白山区域地理上的“四区”,要复杂得多。而本编以下依次划分的“四系”考古学文化区域的界定,主要是综合考虑了“长白山文化”中“山系”“水系”和民族等多重地缘因素,并兼顾分区列举各区系考古发现遗存论述的方便。这是本编各章所列文化分区,需要向读者说明的重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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