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文化的概念界定

文化的概念界定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西方社会开始了对文化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在这些历史典籍中,文化是指与武力征服相对立的社会现象,具有强烈的“以文化之”的意味,它的基本意义偏重于文治、教化。
文化的概念界定_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载体研究

(一)文化的概念界定

著名史学家钱穆先生1961年曾经这样指出:“‘文化’一词,亦从西方翻译而来……现在则世界棣通,各地区,各民族,各有一套不同演进的历史传统存在着。如何从其间研核异同,比较得失,知己知彼,共图改进,于是在历史学之上,乃有一套文化学之兴起。此在西方不过百年上下之事,但在中国古人实早有此观念。”(1)这大致告诉我们,现代意义的文化概念来自于西方,但是“文化”这一词汇,中国古已有之;对文化问题的关注,中国古已有之。由此,我们对文化概念的界定就按照从西方到东方这样一条路径来进行。

1.西方关于文化的概念界定

今天西方社会所广泛使用的“文化”一词,在法文和英文中都拼写为“Culture”,俄文中的拼写为“Кулвтура”,德文中的拼写为“Kultur”,它们共同的词源都是拉丁文的“Cultus”一词。拉丁文“Cultus”的最初意义是:①耕种;②居住;③练习;④留心或留意;⑤敬神。(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文化”一词的适用范围被拓展到了宗教和精神生活的领域,在内涵上增加了化育人的心灵、智慧、品行、风尚等意义。伴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文化”一词逐渐从宗教神学体系中解放出来,具有独立的意义。19世纪下半叶,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新兴学科把文化纳入了本学科的研究视野,并积极探讨文化的内涵和外延、价值和功能等问题。由此,西方社会开始了对文化多视角、多层次的研究。

在19世纪对文化的探讨中,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学者爱德华·伯内特·泰勒(Edward Burnett Tylor)对文化所下的定义影响最广:“从广义的人种论的意义上说,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其它一切能力和习惯。”(3)这以后,泰勒的文化定义就常常被人们所引用和批判,成为研究文化概念时绕不过去的重要界定之一。有的学者认为,泰勒从现象描述入手的文化定义把文化局限在了人类的精神生活领域,应当加以修正,增加文化所包含的物质生活领域的内容。如英国功能学派的创始人B.马凌诺斯基就提出:“文化是指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的,这概念实包容着及调节着一切社会科学。”(4)这基本可以代表此后学术界对文化界定争论不休的观点:文化究竟应当界定在精神生活领域,还是应当包括在精神生活领域和物质生活领域一起界定。

对于从这一时期开始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文化概念的探讨,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罗伯(Alfred Kroeber)和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在1952年出版的《文化,关于概念和定义的检讨》一书中进行了总结和归纳。他们统计出从1871年到1951年关于文化的定义有164种之多,这些定义大致可以归纳为描述性的定义、历史性的定义、规范性的定义、心理性的定义、结构性的定义和遗传性的定义等几大类。在此基础上,他们从符号-文化学派的视角出发,提出了自己的文化定义:“文化是包括各种外显或内隐的行为模式;它通过符号的运用使人们习得及传授,并构成人类群体的显著成就,包括体现于人工制品中的成就;文化的基本核心包括由历史衍生及选择而成的传统观念,尤其是价值观念;文化体系虽可被认为是人类活动之产物,但也可被认为是限制人类作进一步活动的因素。”(5)

克罗伯和克拉克洪的文化定义被认为是强调了文化和人的联系,推动了人们对于文化本质的认识。他们的这个定义和泰勒等人的文化定义一起在西方学术界有着巨大的影响和广泛的认同,成为西方学术界探讨文化问题的重要依据。西方社会的一些工具书和社会群体对文化的界定就明显受到了他们的影响,如1974年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给文化下了两种定义:一是一般性的定义,即文化是“总体的人类社会遗产”;二是多元的、相对的定义,即“文化是一种渊源于历史的生活结构的体系,这种体系往往为集团的成员所共有”,“它包括这一集团的语言、传统、习惯和制度,包括有促进作用的思想、信仰和价值,以及它们在物质工具和制造物中的体系”(6)。1979年版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百科辞典》说:文化是“指人类较大集团典型生活方式的总和,包括对这些生活方式的精神表述,尤其是价值标准。从广义来说,文化同自然有区别,它是人通过对自然的加工而创造的世界之总称”(7)。1982年在墨西哥城举行的第二届世界文化政策大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文化下了定义:“文化在今天应被视为一个社会和社会集团的精神和物质、知识和情感的所有与众不同显著特色的集合总体,除了艺术和文学,它还包括生活方式、人权、价值体系、传统以及信仰。”(8)

2.国内对于文化的概念界定

在中国的语言文字系统中,最初“文”和“化”两个字是单独使用的,并未连接成词。“文”的本意是指颜色交错的纹理,如《说文解字》的解释为“文,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之属皆从文”(9),《周易·系辞下》的解释为“物相杂,故曰文”(10)等。“化”的本意是改变、生成、化育等,如《庄子·逍遥游》中的“化而为鸟,其名为鹏”(11)。西汉以后,“文”和“化”合成一词,如刘向《说苑·指武》中的“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12),萧统《文选·束广微补亡诗》中的“文化内辑,武功外悠”(13)。在这些历史典籍中,文化是指与武力征服相对立的社会现象,具有强烈的“以文化之”的意味,它的基本意义偏重于文治、教化。在这一点上,应当说东西方的文化内涵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到了近现代,随着西方社会思想的不断强势涌入,我国学术界接受了日本学者以“文化”一词对英文词汇“Culture”的翻译,开始了对“文化”的广泛使用和对其内涵的不懈探讨。20世纪初以后,中国学术界更是受到了以苏联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和文化观点的深刻影响,马克思主义文化观点成为我国学术界探寻文化概念的主导思想。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来的“文化热”中,这些古今中外的学术思想再度显现出来,再加上当时学者自己的研究,就形成了此后中国学术界对于文化多维度、多层次的认识和解读。如果从外延的视角出发对这一时期国内学者的文化定义加以区分,大致可以划分为广义文化说、狭义文化说两大类。

第一类,广义文化说。这种观点认为“文化是与自然对立的概念,它是人类社会活动(非遗传、非本能的)中创造并保存的内容之总和”(14)。《辞海》(第六版彩图本)总结了广义文化观,提出“(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15),成为对广义文化最经典的概括之一。有些学者认为,文化不应该只探讨人类活动的结果,也应当探讨人类活动本身。因此,他们把人类的活动方式也加入了文化的内涵之中,如张岱年、程宜山在《中国文化论争》中提出:“文化是人类在处理人和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活动方式与活动成果的辩证统一。”(16)这种观点仍是在广义文化说中进行深入挖掘,没有脱离广义文化说的范围。

第二类,狭义文化说。狭义文化观认为广义文化观所认为的“(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17),外延过于广泛,容易与文明混淆,使文化概念丧失它本身存在的独特性。因此,他们主张把文化概念的外延限定在精神领域,如《辞海》(第六版彩图本)这样解释狭义文化:“指精神生产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意识形态。”(18)也有学者指出:“狭义的文化是指人类通过创造性的活动而获得并积淀在特定民族中的,以价值观为核心的情感、信仰、习俗等行为方式和规范模式,以及观念意识等生存样式的系统。”(19)有的学者从文化和物质产品的关系出发来界定文化:“文化体现在所有的产品中,却不就是产品本身,它只是作为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存在于产品中。”(20)“文化在实质上是通过各种物质形态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的精神。”(21)

有一些学者没有从广义文化或狭义文化的视角对文化进行界定,但是他们的这种界定仍可以归入广义文化或狭义文化的范畴。如从文化的本质是“人化”的角度对文化的定义“以我之见,‘文化’一词可以用最简单的两个字来加以界定,这就是‘人化’。凡人化了的东西,就是文化。按人的需要和理想所改变的和所创造的东西,就是文化”(22),就属于广义文化界定的范畴;从符号人类学的视角对文化的定义“文化既是一种象征符号系统,又是由具体物质及种种象征符号所表现出来的人类群体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制度形式等等的整个生活样式”(23),也可以归入广义文化界定的范畴。

不论是广义文化说还是狭义文化说,学者们在界定文化概念的时候都力图把文化和文明区别开来,同时彰显出文化的特质,使文化能够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概念而存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