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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族主义

时间:2022-12-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族主义”也是近一两百年东西方学者在面对东方社会时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而现在我们在中国大陆所看到的民族主义,是否与20世纪以来的民族主义一脉相承?从种种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民粹民族主义”的表达方式多半是极端、暴力的。

韩 晗

2011年3月11日,日本爆发特大地震,堪称人类历史上一次巨大的灾难。但消息传到中国之后,在某些场合却产生了我们不愿见到的某种异于寻常的“网络抗战”。

3月12日凌晨,笔者撰写了《日本地震考验了中国人的价值观》一文,主要从人道主义、人性的角度呼吁,中国人民应该对受灾的日本民众表示同情。

该文写成后,先后在腾讯新浪博客上发表,并被两个网站首页推荐。笔者之所以这样做,是意图通过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主流媒介平台获得更广泛、客观的调研数据。果然,在短短五天内,两篇博客共获得72647次的点击率,获得了1555条评论。

根据IP(网络地址)分析,来自除西藏之外中国大陆所有地区的评论占总数的88.94%,来自港澳台和海外国家与地区的IP地址占11.06%,以大陆地区为主;内容上大致可分为四类:其一是诅咒、辱骂类评论,占总量的64.18%,这些评论基本上都是用粗鲁、侮辱性的语言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其二是理性批驳的评论或是有限度的同情,占13.12%,如“不能表现在脸上,不然落人话柄”、“以德报怨也要分清对象”之类;其三是对笔者的理性支持,共计78条,仅占总量的5.02%,为最少,如“自强不是诅咒和幸灾乐祸”、“大灾难面前要有忍让之心才算是真正的中国人”等;其余的275条评论皆为无内容、无价值的评论,如“飘过”、“嗯”之类,占总量的17.68%。

这些数据所搭成的框架,构成了笔者撰写本文的一个重要前提与入手点,也促成了本文所提出的一个核心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之于当代中国的重要意义已不用赘述,它不但在形式上以各种文化现象、政治思潮乃至执政纲领表现出其重要性,成为百余年中国大陆意识形态的主导性观念之一;内容上形成了丰富、健全的民族主义精神体系之外,从晚清、民国至共和国诸阶段,均无时无刻不在发挥着其长盛不衰的影响——只要处于社会转型期,民族主义必冒头并带头。因此,它对于近世中国这一“民族国家”的建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族主义”也是近一两百年东西方学者在面对东方社会时所共同关注的问题。支持者认为,民族主义为民族前景之动力、社会进化之原因,若是没有民族主义之力量,民族独立必是奢望;反对派则主张,民族主义乃是走向和平、普世与大同的障碍,“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盗窃、欺骗和背信的历史”(泰戈尔:《民族主义》,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无论主张为何,谁也无法否认,民族主义一直在20世纪以来的世界意识形态中被呈现。而现在我们在中国大陆所看到的民族主义,是否与20世纪以来的民族主义一脉相承?是否真的就是当年以一种意识形态帮助一系列东方国家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主义?

【一】

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笔者先转引一个近来在“微博”上被网民转发多次的笑话:

某年,陕西地震了,某些河北人对陕西人说,你们地震了我好高兴啊。陕西人回复:高兴?你疯了?河北人咆哮道:2000多年前的长平大屠杀,我赵国人被你秦国人活埋40万。忘记历史等于背叛。秦国余孽,我赵国子民与你不共戴天,不复仇不是赵国人!

这个笑话实际上反讽的是目前高喊对日本“复仇”的中国网民,这个笑话的关键是偷换了“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城邦国家”(city-state)的概念。当时赵国、秦国并非“民族国家”,而是“城邦国家”,而今天的“河北”、“陕西”却同属于“中国”这个“民族国家”的范畴之下,自然,“中国”与“日本”属于两个不同的“民族国家”。对中国网民而言,他们必然不会去计较“长平大屠杀”活埋他们祖先40万,但是他们一定会因为“南京大屠杀”而记恨日本人对30万中国人生命的剥夺。

由上可知,中国人所强调“民族国家”的侧重点乃是民族,国人当下“爱国情结”乃是“民族情结”使然。因此,在整个“网络抗战”中,中国网民们的“民族主义”情结大大压倒了“国家主义”。但笔者始终认为,绝大多数中国网民并未真正地领悟“民族主义”的核心价值,而是以一种盲动、激进甚至非理性的态势,从“网上”蔓延到“网下”,形成继“网络民族主义”之后的又一次“伪民族主义”思潮,针对这类思潮,笔者暂将其命名为“民粹民族主义”(pop-nationalism)思潮。

首先,从形式上看,“民粹民族主义”,自我否定了先前民族主义中本身的温和、秩序性姿态,取而代之的是无序、攻击性的暴力言语或行动表达。

从种种例证中我们可以看到,“民粹民族主义”的表达方式多半是极端、暴力的。这类暴力既存在于行为中,也存在于语言里,其本身缺乏一种规范、系统的思想体系内核,其中只有“只破不立”的“红卫兵情结”。语言暴力主要体现在网络上,即用粗鲁、庸俗与暴力的侮辱和恐吓性语言,对不同于自己的意见者或是某个国家、个人进行攻击与人格践踏。附在笔者文章后面的998条暴力、侮辱性评论中,大致内容分类如下:对本人、日本国或该民族等进行目标性人身攻击、侮辱,占46.59%;纯粹无目标性咒骂、辱骂,占39.48%;单纯的脏话占13.93%。

当然,这只是网络上的“民粹民族主义”,在“网下”这一思潮所导致的行为亦是充满暴力。譬如自2005年开始的“反日货”游行,在武汉、郑州、南京与深圳等城市均变成了砸商场、焚烧私家车与哄抢超市等行为。实际上粗通一点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在经济全球化的语境下,这类行为根本不能打压日本经济,这类盲目偏激的暴力行为,只能凸显“民粹民族主义者”的无知。

各类行为,实际上是“网络民族主义”对于“网络暴民”的怂恿,使其迅速成长为“社会暴民”,进而催生出了“民粹民族主义”这一怪胎。毕竟,互联网是“可隐身”的“平权社会”,兼之又缺乏应有的法律监管,因此从“语言暴力”过渡到“行为暴力”仅一步之遥。

其次,从成因上看,“民粹民族主义”实质上是近些年来社会矛盾激化的结果,也是青年民众寻求精神发泄的一个出口。从某种程度上讲,“民粹民族主义”构成了维护短暂性稳定、转移部分矛盾的减压阀

中国的改革开放、国家建设已经保持了30年的高速增长,在整个过程中,高失业率、高腐败率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资本积累、观念更新到一定程度,整个社会肌体必然会产生一种类似于人类注射疫苗之后的发烧,进而会导致社会不稳定,甚至小部分的震荡,经济学家曾经将其命名为“阵痛期”。这种“阵痛期”其实不难理解,也不奇怪。

笔者在这里打一个比方,当下中国就好比一个保持快速且一直长跑的选手,在奔跑的过程中,会感觉到呼吸困难、韧带紧绷以及肌肉胀疼,解决这些问题的方式有很多,譬如停下来好好休息,或是更换一下奔跑的姿势,甚至还可以用冷敷、按摩疗法等等,但唯独万万不可靠吸食麻黄碱或服用兴奋剂等毒品缓解疼痛。吸食最快,也最管用,但直接毁掉运动员的身体,一旦成瘾,等于从人变成了鬼,莫说长跑,连走路都困难。而“民粹民族主义”恰恰就是一针维护社会稳定的兴奋剂,断然不能像积累经济财富一样搞“短平快”,而要以长期、科学的策略进行有效疏导。转移矛盾的方式多种,但调动民意,利用“民粹民族主义”来泄愤无疑是其中最愚蠢的一种。

最后,从后果上看,现代青年中,相当部分已有一定的“民粹民族主义”的倾向。

所谓“民粹民族主义”,实际上是对于精英意识的反动,是对于人性中暴力、群氓等原始动机的返祖。一个成熟的民族,是不会用暴力来解决任何问题的。

但关键恰恰在于,“民粹民族主义”已经进入当下部分中国青年的思想深处,只要国外风吹草动,国内就骂声一片,有时甚至发展成局部的打砸抢,给高校秩序、社会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的隐患。尽管其中有相当多的贫困大学生、低收入社会青年确实值得同情,但是若假借“爱国”之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法制准则,可恨远远大过可怜。

【二】

在不同时代的中国社会,曾有三个词流行过,一个是民族(nationalities),一个是人民(people),一个是百姓(plebs)。这三个词反映了中国人作为人群在公共政治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在上述三个名词中,没有任何一个词带有“公民”(national)这个词语的意义内核。因为这三个词都是群体性、整体性的,反映了大多数中国人的从众心理,即将自己划入某种人群当中,形成人云亦云的群体无意识,这是被以家庭为核心的中国古代社会结构所决定的。实际上,“公民”才是启蒙的精神核心之一。对“公民”意识的强调,乃是强调每个人对于国家、民族的关注与热情。

笔者认为,“民粹民族主义”盛行,贻害有二。首先,精英意识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就是整个民族信仰的缺失。其次,“民粹民族主义”说到底就是以利己主义为核心的市侩主义,它甚至会将社会引入暴力的深渊,“先知与先觉意识”更是子虚乌有。

上世纪90年代“网络民族主义”、“民粹民族主义”勃兴之后,中国的“民粹民族主义者”先后将矛头对准过北约、美国、日本、韩国、印尼、印度等世界一大批“敌对势力”国家。然而,有一定反讽意味的是,曾经在北大讲坛上斥责克林顿及美国政府的北大女生马楠,毕业后就嫁给美国人,移民至美国;掀起《中国不高兴》的“民族主义狂热”的书商张小波、作者宋晓军也被传已移民至欧美发达国家。说到底,“爱得咬牙切齿,恨得刻骨铭心”其实都是作秀,作秀的本质就是一种以利己主义为核心的市侩主义。

【三】

俄国民粹派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面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予以消灭”。这也可以用来概括中国“民粹民族主义者”们所奉行的行为准则。因此,民粹民族主义的可怕,绝非危言耸听。

但是笔者在这里大加批判“民粹民族主义”,并非只破不立,而是意图构建一种新的民族主义思潮。民族主义指引中国前行达百余年,其效应不言自明。中国需要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有能力也有可能指引中国前行。

在此,笔者“破”的概念是“民粹民族主义”,“立”的概念则是“精英民族主义”(Elite-nationalism)。精英民族主义并非是弱化、放弃人与人之间先天的平等意识,相反,精英民族主义更强调平等、公正与理性。它强调的是,一个伟大的民族,必须要明确“民族精神”,必须要正视当代中国的现状,并非每个人都有能力创造历史。我们需要认同“民族精神”是由一批在观念、行为上有着影响时代并可代表民族利益的人群所承载的。

任何一个时代、一个国家的社会都有其精英阶层,当代中国也不例外。“精英”阶层拥有知识地位与话语权力,比普罗大众更具备洞察时代、分析历史的眼光。因此,他们理所应当地成为民族的代表,发挥改写历史的意义。

中国的“精英阶层”其实不但是传统文化的传递者,更是民族精神的赓续者与民族利益的维护者。试问,在抵御外侮时、面临外族侵略时,哪一次不是精英们——戚继光、林则徐、魏源、孙中山、陈独秀、周恩来等人带领、激励民众愤而反抗?“绿林部队”、“土匪武装”等乌合之众在民族存亡、大厦将倾时又何曾自觉地发挥过像样的作用?

在目前我们这个时代,更呼唤“精英民族主义”的价值。当然,“精英民族主义”的核心是“理性”的,既包括对于民族精英的认同,也包括对于多元文化的认同,去掉唯我独尊的排他心态。“精英民族主义”最大的特点就是认同一个民族中“一批人”的意义而不是“所有人”的价值。

威廉·亨利曾提出:“第一,精英主义有助于社会资源流向最可能促进增长、推动变革、从而改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的地方;第二,精英主义促使每一个有能力改善自己的人不断地进步,更多地考虑如何提高自己,而不是老想着为什么有的人总是过得比自己好。”(威廉·亨利:《为精英主义辩护》,1999年版)。当然,有些人或许会将“精英民族主义”看作精英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结合,实际上“精英民族主义”是将两者做了一个各取其优的调和。在一个本身没有绝对公平但又必须要发展的社会里,强调精英的意义,既可以有效地消解社会矛盾、唤起个人荣誉感,更可以将“民族主义”引上理性、正常的轨道。

(选自《同舟共进》201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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