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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不敬王者论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僧慧远的一篇论文,可以说是世界上较早谈及宗教与世俗社会关系的专论。慧远著有《沙门不敬王者论》《沙门袒服论》《明报应论》《验三报论》等。慧远在针对当时社会上对佛教“抗礼”“不敬”的责难,对佛教和世俗王权不同社会地位和功能作了论述:“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

沙门不敬王者论

这是晋代!僧慧远的一篇论文,可以说是世界上较早谈及宗教与世俗社会关系的专论。慧远(334—417)东晋和南北朝时的著名僧人,山西宁武人。二十一岁从道安大师,善引老庄之说来诠释佛门“般若性空”之理。四十七岁时,入庐山,于东林寺传法,六十八岁时与居士刘遗民等在阿弥陀佛象前立誓,愿往生西方净土,并创建莲社,故后世尊为中国净土宗初祖。据说慧远初上庐山时,住于龙泉精舍,因离水源太远,大师用杖叩地而涌出泉水,又以该泉为当地百姓祈得雨水,故后人在此建立了龙泉寺。后来又得到江州刺史桓伊相助修建了东林寺。慧远著有《沙门不敬王者论》《沙门袒服论》《明报应论》《验三报论》等。

宗教团体是否能够与世俗国家利益共处并拥有独立存在的可能?在古代中国似乎很困难。“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不仅在古代中国的王权拥有者那里早已是天经地义的真理,而且在古代中国的一般民众那里,也已经是不言而喻的道理,王字三横一竖,“王以一贯三”即君主贯穿天地人的思想不仅被儒家认可,而且在君权神授的笼罩下,一切都没有豁免权,这在古代中国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当异域的佛教按照印度和中亚的方式,以宗教团体护佑其信徒,并试图使佛教信仰者摆脱国家笼罩时,这种以宗教权力与世俗权力分庭抗礼的姿态就引起了中国政治权力的激烈回应,典型地体现在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论》中。慧远在针对当时社会上对佛教“抗礼”“不敬”的责难,对佛教和世俗王权不同社会地位和功能作了论述:“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其为教也,达患累缘于有身,不存身以息患……变俗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遁世则宜高尚其迹。”“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乖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阙(缺)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

从慧远的上述论述中,我们是否可有以下几点思考:

首先,不能要求宗教与世俗社会、政治完全同一。一方面,固然是“不依国主,不能弘法。”从佛教史上看,没有阿育王的支持,就不会有印度佛教的全盛时代,没有中国历代帝王的弘护,佛教也不能流布千年。政治权力完全有能力扶持一种宗教去取代另一种宗教。西藏佛教史上有“达磨灭佛”,汉地有“三武一宗灭佛”,都曾对佛教的存在造成很大的损害。但另一方面,宗教徒又毕竟与世俗不同,是“方外之宾”,如果完全与世俗社会同一,那也就不成为宗教了。

其次,作为宗教发挥它积极的社会功能,也是从其特殊性的“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不能要求它过于直接地参与社会政治,如果宗教组织过多或过于公开地介入政治,引入政治斗争中的功利和胜负动因,那就将损害在世俗社会中超脱地位。如何在政治参与和道德权威之间保持一种平衡,这实际上也是宗教的入世性和神圣性之间的平衡。

总之,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与社会的适应和协调是双向性的,国家、政府、社会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长期性、群众性,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这是适应的主导方面;而另一方面,宗教界也要加强学习,自我调整,自觉地适应社会的要求。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指协调,而不是无差别的同一;国家不应对宗教有过分的要求,宗教也应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不是完全同化。宗教要保持自己对社会的一定的批判性,这不是对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否定,而只是对现实社会中具体弊病的批评和否定,这种批评有利于政府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也有利于宗教体现出一定的超越性和活力,应该是一种双赢的格局。

(姚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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