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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反省无意识层面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如,深受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影响的胡适,在意识的层面上努力追求现代性,尤其是追求个性的自由和社会的民主。在社会意识层面上、精神层面上倡导的东西,常常与社会无意识层面上认同的东西发生矛盾与冲突。这就需要人们通过对个人无意识和社会无意识的深刻反省,与积淀在他们无意识深处的各种错误的文化观念和自然倾向进行艰苦的斗争。

第四节 深刻反省无意识层面

按照弗洛伊德的深度心理学理论,在人类的全部精神活动中,意识层面上的精神活动还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绝大部分的精神活动则是在无意识层面上展开的。这就启示我们,人们在意识层面上谈论的东西,并不一定会在无意识层面上得到相应的认可。反之,在无意识层面上出现的自发的欲望和冲动,意识层面又可能完全没有注意到,即使意识到了,也往往把它们作为谬误的东西而加以压抑,甚至加以排除。现实生活一再表明,意识与无意识的层面不仅常常出现差异,甚至也会处于尖锐的对立和冲突中。

不用说,这种冲突在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尤其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这类冲突显得更加突出。为什么?因为正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过的那样,当代中国社会同时处于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三大思潮的夹击下。如果说,现代和后现代的观念常常出现在当代中国人的意识的层面上,那么,前现代的,即传统的观念则常常蛰伏在他们的无意识的层面上。比如,深受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杜威影响的胡适,在意识的层面上努力追求现代性,尤其是追求个性的自由和社会的民主。然而,在无意识层面上,他却认同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某些观念,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婚姻观念。人所共知,胡适的婚姻大事完全是由他的母亲决定的,他母亲命令自己的儿子必须与江冬秀结婚,胡适不敢违抗母命,但他与江冬秀并没有感情的基础,他真正爱的是自己的表妹。尽管胡适与江冬秀完婚了,但他一直不满自己的婚姻,并试图进行反抗。然而,当他向江冬秀提出离婚的要求时,江冬秀竟然把菜刀架在两个儿子的脖子上:如果胡适坚持要离婚,她就要杀死这两个儿子,胡适只好放弃反抗,实行妥协。再如朦胧派诗人顾城,在意识层面上,通过他的诗作,他热烈地讴歌自由、民主和正义,可是,在无意识层面上,他却是一个十分传统的、充满嫉妒心的大男子主义者,以至于竟以十分残忍的方式杀死了自己的妻子谢烨。

个人的意识活动是这样,整个社会的精神活动也是这样。在社会意识层面上、精神层面上倡导的东西,常常与社会无意识层面上认同的东西发生矛盾与冲突。比如,在社会意识的层面上,人们异口同声地批判拜金主义,甚至认定拜金主义是万恶之源,然而,在社会无意识的层面上,情形就完全不同了,人们处处都表现出对金钱,尤其是对黄金的崇拜和无条件的认同。比如,人们在谈论电视节目播放的时段时,常常会说“这是含金量最高的时段”;在谈论商品房所在的地段时,常常会说“这是含金量最高的地段”;在赞扬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时,也常常会说“他(她)有着一颗金子般的心”;甚至在宗教信仰,如佛教信仰中,信徒的最高愿望就是“为菩萨塑金身”。

所有这些都表明,尽管人们在意识的层面上激情昂扬地批判拜金主义,但在无意识层面上,却始终顽强地保持着对金钱,尤其是黄金的崇拜和追求。事实上,每一个不存偏见的人都会发现,电视荧屏上播放的警匪片或以黑社会为背景的影视片,几乎无一不是围绕着金钱(黄金、钻石、美钞)这一主题来展开的。中国人常说的“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样的谚语,极其深刻地刻画出人们心灵深处及社会无意识层面上追求金钱和财富的强烈欲望。其实,马克思早已告诉我们:“财产对人类心灵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唤醒人的性格中的新的因素;财产在英雄时代的野蛮人中已成为强烈的欲望‘booty and beauty’{战利品和美人})。最古老和较古老习俗都无法抵抗它。”[11]马克思甚至赞同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如下的见解:“无论怎样高度估计财产对人类文明的影响,都不为过甚。”[12]这就启示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这种隐藏在无意识层面上的自然冲动和欲望。

我们也注意到,在英语中,interest这个名词作为单数的意思是“兴趣”,而其复数形式interests的含义则是“利益”。也就是说,把interest这个名词的单、复数含义综合起来,意思就是:人们只对与自己利益有关的事情发生兴趣。其实,马克思早已告诫我们:“利益不是在思索,它是在打算盘。”[13]在马克思看来,人们的兴趣并不是没有界限的,利益就是他们兴趣的真正的界限。

深度心理学揭示的这种意识层面与无意识层面之间的冲突启示我们,即使人们在意识的层面上提倡公平正义的观念,也未必表明他们在无意识的层面上一定会无条件地认同公平正义的观念,相反,在无意识层面上蛰伏着的自然欲望和冲动、传统观念和价值一定会顽强地按照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并以实践的方式对意识层面上的种种观念进行修正、改写,甚至颠覆。这就需要人们通过对个人无意识和社会无意识的深刻反省,与积淀在他们无意识深处的各种错误的文化观念和自然倾向进行艰苦的斗争。

综上所述,我们把对上述四个方面的重视和关注理解为对新的文化土壤的培植。无疑地,这是我们理论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事实上,也只有培植出这样的文化土壤,公平正义的观念才会在当代中国社会生活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注释】

[1]本文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1期。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24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4]G.W.F.Hegel: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Suhrkamp Verlag,1986,s.95.

[5]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秦悦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24页。

[6]比如,《摩奴法典》第八卷“法官的任务民法与刑法”中的第48条规定:“债权人可利用符合伦理义务的手段,利用诉讼,诈术,危难,以及最后第五,利用强暴措施,使人归还欠债。”参阅《摩奴法典》,迭朗善译,马香雪转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72页。

[7]John Rawls:A Theory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pp.14-15.

[8]Robert Audi edited:The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Philosophy(second edi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456.

[9]在1992年出版的《政治自由主义》一书中,罗尔斯意识到,以“公平正义”为基础的秩序良好的理想社会是不现实的,他开始把“公平正义”的完备性观念转换为以公民为基础的政治观念,并指出:“现在,《正义论》的模棱两可性被消除了,公平正义从一开始便被描述为一种政治上的正义观念(a political conception of justice)。”John Rawls:Political Liberalism,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xvii.这就启示我们,罗尔斯的“公平正义”观念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它在反思中被不断地修正。

[10]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6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2~393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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