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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是人活动的产物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人的活动的不断深化,不仅在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人类越来越已经不同于以往的现实世界,并且正在生成着、推进着蕴涵新内容的世界的出现和发展。我们相信,未来的“现实世界”必然是一个更加不同于今天的崭新的人化的世界。在社会活动中,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和计划的,人的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社会历史过程和人的活动过程达到了统一。

人的活动不断生成现实的世界,随着人类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活动不断向自然的深度和广度的进行,不断使自在的世界转化成人化的世界。物质生产的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本方式,从对物的依赖性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类影响自然的能力已经达到了非常广阔的程度,正在不断的由自在之物变为为我之物,人类正在不断地由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人的活动不仅仅是单方面的改变现存的世界,而且也在不断地改变人自身,不断地造就人。由于人的活动的不断深化,不仅在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人类越来越已经不同于以往的现实世界,并且正在生成着、推进着蕴涵新内容的世界的出现和发展。我们相信,未来的“现实世界”必然是一个更加不同于今天的崭新的人化的世界。

人类社会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性,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又必须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都要遵循客观规律,不同的是,自然界的运动规律是不自觉的、自发的起作用的,但是在社会领域里,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是有意识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在社会活动中,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和计划的,人的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社会历史过程和人的活动过程达到了统一。人的活动以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表现出来。社会历史,本身就是人的活动的结果,离开了人就不会有社会。在社会生活中,人活动的对象已经不是纯粹的自然物,而是人化的自然,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历史的剧作者,社会历史的发展就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展开。社会历史的规律不是脱离人的现实生活,而是存在于人们的历史活动中,是在主体和客体的双向对象化过程实现的。我们强调社会运动的规律性,但是这些规律不会自然的实现,而是在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生产劳动中实现的。没有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就没有人类社会,更谈不上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人不能创造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不能改变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但是人能够认识和利用社会发展规律,在社会活动提供的可能性空间中,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选择自己的活动目的,可以自觉的预设自己的行为。社会活动的可能性空间,为人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可能。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如果只承认社会运动的规律性,就会排除了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可能,人对社会历史就会无所作为,社会运动就成了历史宿命论。事实上,因为社会历史是人活动的结果,人的活动形式的不同会导致社会运动和变化的不同,表明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使社会活动和社会运动按照人自己的愿望运行,这里凸显出人对社会历史运动影响的主体作用。通过上述分析我们看到,社会历史是人的自觉活动构成的,但是人的社会活动又要受到历史和时代的限制。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的,并不是在他们自己的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的。这说明在由人的自觉活动所支配的社会生活中,表面好像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为所欲为,但是这里却掩盖了人的思想动机背后支配人的活动的客观现实力量。人在社会活动中,人为什么选择这种活动而不是别种社会活动,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思想动机而不是别样的思想动机,这些都是要受到思想动机背后的历史条件、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发展水平限制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历史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动机。虽然人们的活动可以是有一定的思想动机所支配,但是,思想动机最终要受到社会生活条件所制约和影响。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性表明虽然人的活动是自觉的活动,但是人活动不可能改变社会历史运动的规律,只有人的自觉活动和社会历史发展的要求相一致时,人的活动才能促进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的活动的目的最终才能得到实现。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预期创造社会历史,但是人们不可能精确地预见和预期自己活动的结果。一般来说,人的活动只能部分的实现自己的目的。

承认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承认社会发展具有进步性和前进性,并不是认为社会发展的轨迹是恒定的、直线的。决定社会发展的根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并且还要受到社会中多种矛盾的影响,因此社会发展过程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旧的社会形态遗留下来的过时的东西,不符合历史潮流的东西,不会马上退出历史舞台,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在新生的社会中存在,经常成为新生社会发展的阻力和桎梏,有时候旧的社会因素还能暂时战胜新生的社会因素而长期存在;同时,新生的社会内容由于刚刚从母体社会中产生出来,它存在的基础还不牢固,以及由于自身的脆弱性,可能会处于被动和从属的位置,有时候还需要通过长期的斗争才能取得统治地位。这种情况充分地显示了社会历史发展是一个既具有前进性又具有曲折性的过程。旧的东西、旧的社会形态、旧的社会势力和阶级,不会自动的退出历史舞台,它们总是要千方百计的阻挡、抵抗社会进步,社会的发展总是充满了进步与倒退、先进与落后、革新与守旧、复辟与反复辟之间的斗争。

社会发展和进步又以社会文明的形式表现出来。它标志着人类社会自脱离动物世界通过劳动不断的改变自然和人自身,逐步的迈进到社会的、属人的世界。早期的人类,刚刚从动物世界脱离开来以后,还处于“蒙昧时代”,那时候虽说他们已经与自然世界开始分化,有了人的生活方式,但是一定程度上还沿袭着动物的种种特性。随着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的提升,人和自然世界的分化越来越扩大,人类进入到“野蛮时代”,这时候,人已经掌握了较为先进的生产工具,有了较强的自我意识,能够在更大的规模和程度上认识和改造自然,即便如此,这时候的人依然是辛苦的为维持生命而生活着。只有进入“文明时代”以后,人类才具有了很高的自我意识,懂得了自己劳动的作用和价值,懂得了生存的目的和追求。从社会发展的历程来看,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的改造自然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的改造自我的过程。这一切都通过社会文明的提升而表现出来。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同一个过程,都要通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表现出来。

社会发展的规律性和选择性其实也通过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统一性而表现出来。一般来看,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从纵的方向,即以历史态的方式呈现了社会生活中人们必须遵循的社会发展方向,社会历史不可改变的进步性和前进性,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都会遵循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发达到发达这样的运动过程。这一过程一般的表现为原始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依次更替的过程。尽管不同的国家和民族由于种种条件可以跨越某一社会形态,但是社会历史发展演变的总过程和总方向是不变的。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相同的历史时期,它们的生产力水平是相同的,因而它们的生产关系也是相同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相同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关系可以归于同一类型的社会形态。社会发展的选择性以横向的形式呈现了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发展的道路可以这样走,也可以那样走,并不存在绝对的、唯一的道路。由于社会的和历史条件的制约和限制每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道路,并非遵循统一的社会发展道路和社会形式,它们在社会中的运动模式只能根据它们国家和民族的不同特点所决定,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虽然可能处于相同的发展阶段或者进入了相同的社会发展形态,但是社会的运行机制和社会生活内容可能具有很大的迥异性。

人类社会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开放系统,是前进行和曲折性、决定性和选择性的统一,社会进步表现为由低级到高级、有简单到复杂的上升的运动,决定性表明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个受必然性和因果性制约的客观过程。有很多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认为,在社会历史中,只有反复出现的社会事件才具有规律性,然而,在社会历史中历史事件都不可能绝对的重复,社会中发生的历史事件有时候是以概率的形式出现,即便是类似的事件,也绝对不可能是精确的重复,因此社会历史运动没有规律性。导致这种认识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对于规律性的认知有误;一方面不懂得社会历史运动的特点,以自然事物的运动规律来比附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以自然科学所揭示的自然界物质运动的方式来看待社会历史的运动规律。他们看不到或者忽视了在社会历史中,由于社会事件是人的活动的结果,人的活动的动机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社会历史事件的发生会存在多种可能性。在人的自觉活动的方式下,社会的人可能这样活动,也可能那样活动,社会活动的结果也可能是这样的,也可能是那样的,不会表现为线性的唯一的因果关系,这一点恰恰证明了社会历史活动中人的活动的历史选择性。历史选择性表明不同的社会主体可能根据自己的理想和理念追求不同的生活方式、不会的社会制度,每一社会主体都会尽可能的推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资源使自己所追求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得以实现。只有把握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选择了适应社会历史发展要求和方向的社会生活方式,才能顺应社会发展,迅速的推进社会的进步;否则如果背离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就会在历史的漩涡里停滞不前,极大地阻碍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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