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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传承研究的价值提升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问题,是世界各多民族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建设文化强国的特色工作之一。强调“文化传承现象绝不仅仅局限在民俗学范畴,而是传统文化的根本性特征,也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具有通过探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特征及其育人作用,有效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学意义。

普丽春

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是建设文化强国不可或缺的内容,更是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问题,是世界各多民族国家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建设文化强国的特色工作之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精神表现,是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财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大精深,是一种特殊的、不可再生和替代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其历史发展和教育传承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特有的七个价值特征:民族心理的定势特征、地域文化的认同特征、民俗传承的活态特征、传统文明的规范特征、文化融合的时代特征、宗教关联的科学特征、活态载体的发展特征。摸清我国统一多民族文化“家底”,在全社会、各民族中广泛进行民族文化和爱国主义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文化传承与文化认同,实现民族与国家认同。

文化强国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的一个重要战略思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9月28日至29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鲜明指出:“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调“要弘扬和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做到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对民族团结和发展的关系有了新的更深层次的认识,宣示了解决文化认同问题是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少数民族文化与智慧的结晶,是本民族基础的文化识别标志和精神财富,是族群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内驱动力。成果通过揭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有的“文化认同、传统规范”等特征,对探讨民族教育发展思路和改革,如何在新时期做好民族工作,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研究价值。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要求。不仅在理论上拓展了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视域,而且在实践中对于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具有现实指导作用。成果有以下三点创新。

其一是政策创新。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的大事,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繁荣昌盛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做好民族工作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成果应用教育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价值特征进行研究,对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教育问题具有借鉴意义,为各级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出台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和谐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

其二是实践创新。成果从教育人类学视域,探索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活态载体、民族心理、文化认同”等价值特征,具有理论升华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活态载体的有效文化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独特的民族心理特性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自身发展的特殊性,代表一定的民族文化传承积淀与特定地域文明的特点,表现为该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文化类型。以往国内外这方面的研究多侧重于对民族文化的描述和解释,如它的起源和形成,以及文化的形式、内容等。但对其教育传承的重要价值特征还缺乏深入细致的探索,这正是教育人类学所关心的问题。成果集中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七个方面的特性,在实践中对于促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深化现代教育改革,中国特色解决民族教育问题具有现实指导作用。

其三是文化传承创新。传承是文化的内在属性,理想、信念和道德伦理等文化精神本身含有巨大的教化、引导和激励功能,是民族归属感、安全感和自豪感产生的源泉。“传承”与“文化”密不可分。成果把传承与文化联系起来,使“传承”获得了广义的意义,不仅代表传承着的事项本身,而且代表着一种文化过程。强调“文化传承现象绝不仅仅局限在民俗学范畴,而是传统文化的根本性特征,也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具有通过探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特征及其育人作用,有效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学意义。不仅对我国文化强国理论建设,净化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文化创新起到积极作用,而且为完善少数民族文化理论研究,促进民族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作者简介

普丽春,女,彝族,1965年生,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专业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共党员。现任云南民族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云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教育部专家等。主要从事民族文化与民族教育研究。出版专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以云南省为例》,合著《民族文化传承与教育》《云岭论坛》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多篇获省部级奖励。曾主持完成全国教育“十一五”规划教育学重点课题“民族教育质量保障与特色发展研究”(项目编号:AMA08000)子课题,全国教育“十一五”规划“学校教育中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目前正主持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研究——以彝族海菜腔为例”(项目编号:12YJA85002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少数民族青少年道德赋能的实践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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