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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一第三十六(第三十六篇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辞退了雍季后,文公用舅犯的计谋和楚国人作战而把他们打败了。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但他一定要说“战胜楚军的办法来自欺骗诡诈”,那是军队打仗的计谋啊。

36.1.1 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奈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

【注释】

①舅犯:即狐偃,字子犯,因为是晋文公的舅父,所以称“舅犯”。②雍季:即公子雍,晋文公的小儿子。③君:当作“若”,你们。

【译文】

晋文公将与楚国人打仗,召舅犯来咨询这件事,说:“我将要和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而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舅犯说:“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多礼的君子,不满足地追求忠诚老实;作战的时候,却不厌烦欺骗诡诈。’您就用欺骗他们的手段好了。”文公辞退了舅犯,便召雍季来咨询这件事,说:“我将要和楚国人打仗,他们人多而我们人少,对此该怎么办?”雍季回答说:“焚烧树林来打猎,苟且获得了较多的野兽,但以后在这里就肯定打不到野兽了;用欺诈的手段来对待民众,苟且取得了暂时的利益,但以后肯定不能再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了。”文公说:“好。”辞退了雍季后,文公用舅犯的计谋和楚国人作战而把他们打败了。回来以后奖赏爵禄,先赏雍季而后赏舅犯。大臣们说:“城濮的战事,是靠了舅犯的计谋。采用了他的建议而奖赏时却把他排在后面,合适吗?”文公说:“这不是你们所能懂得的。舅犯的话,是暂时的权宜之计;雍季的话,才关系到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啊。”孔丘听说了这件事,说:“晋文公称霸天下,是理所当然的啊!他既懂得暂时的权变,又懂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

36.1.2 或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凡对问者,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所问高大,而对以卑狭,则明主弗受也。今文公问“以少遇众”,而对曰“后必无复”,此非所以应也。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又不知万世之利。战而胜,则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虽有后复,莫大于此,万世之利奚患不至?战而不胜,则国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万世之利?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今日之胜,在诈于敌;诈敌,万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且文公又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谓“不厌诈伪”者,不谓诈其民,请诈其敌也。敌者,所伐之国也,后虽无复,何伤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则所以胜楚破军者,舅犯之谋也。以其善言耶?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则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礼君子,不厌忠信”者: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爱而不欺矣,言孰善于此?然必曰“出于诈伪”者,军旅之计也。舅犯前有善言,后有战胜,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雍季无一焉而先赏。“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赏也。

【注释】

①“故曰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12字当在上文“此非所以应也”之后,今译文移正。②以:通“已”。

【译文】

有人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文公的询问。凡是回答问题,关键在于根据所问问题的大小缓急来回答。如果所问的问题高尚宏大,而臣下用低下狭隘的话来回答,那么英明的君主是不会接受的。现在文公问“如何用人少来对付人多”,而雍季却回答说“以后肯定不能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了”,这并不是用来回答问题的话。所以说:雍季的回答,没有针对文公的询问。而且,文公既不懂得暂时的变通,又不懂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打仗打赢了,那么国家安全而君主本身的地位也稳定了,兵力强大而君主的威望也树立起来了,即使以后再有用这种方法来获利的情况,也不会比这次战胜敌人的利益更大的了,还忧虑什么流传千古的利益不能到来呢?如果这次战争没打赢,那么国家就会灭亡,兵力就会衰弱,君主就会身死名灭,想免除今日的死亡都还来不及,哪有空闲去等待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呢?希望获得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关键就在于今日的胜利;而要取得今日的胜利,就在于欺骗敌人;所以欺骗敌人,也就成全了流传千古的长远利益。再说,文公也没有懂得舅犯的话。舅犯所谓“不厌烦欺骗诡诈”,并不是说要欺骗自己的民众,而是请文公去欺骗自己的敌人。敌人,是自己所要讨伐的国家,以后即使不能再用这样的办法去获利,又有什么损害呢?文公之所以先赏雍季,是因为他有功劳吗?但是用来战胜楚国打败楚军的,是舅犯的计谋啊。是因为他说了有用的好话吗?但雍季就说了那一句“以后不能再用这种办法来获利”,他这个人并没有说什么有用的好话啊。舅犯倒已经兼有了功劳和很好的言论,舅犯所说的“多礼的君子,不满足地追求忠诚老实”:这忠诚,是用来爱护自己的部下的;这老实,是用来不欺骗自己的民众的。已经爱护部下而不欺骗民众了,还有什么言论比这更好的呢?但他一定要说“战胜楚军的办法来自欺骗诡诈”,那是军队打仗的计谋啊。舅犯在战前讲了有用的好话,在后来又有了使战争获胜的实绩,所以舅犯有了两样功劳,但却被放在后面加以评定奖赏;雍季在言论和实绩方面一样功劳都没有,却先受到了奖赏。孔丘还说什么“文公称霸天下,不也是应该的吗?”孔丘实在不懂得什么是正确的奖赏啊。

36.2.1 历山之农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畎亩正。河滨之渔者争坻,舜往渔焉,期年而让长。东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叹曰:“耕、渔与陶,非舜官也,而舜往为之者,所以救败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处苦而民从之。故曰:圣人之德化乎!”

【注释】

①苦(ɡǔ):通“盬”,粗劣。窳(yǔ):粗劣,不坚实。②藉:践踏。

【译文】

历山一带的农夫互相侵占田界,舜就到那里去耕种,一周年后,田界就被端正了。黄河边上的渔民互相争夺钓鱼时凭靠的河中高地,舜到那里去捕鱼,一周年后,大家就把好地方谦让给年纪大的人了。东方部落的制陶工人做出来的陶器粗劣不坚固,舜到那里去制作陶器,一周年后,做出来的陶器就牢固了。孔丘赞叹说:“耕田、捕鱼和制造陶器,都不是舜的职事,而舜去干这些事情,是为了纠正那里的弊病。舜这个人确实仁厚啊!如此亲身来到这些艰苦的地方,因而民众都跟着效法他。所以说:圣人用道德去感化人啊!”

36.2.2 或问儒者曰:“方此时也,尧安在?”其人曰:“尧为天子。”“然则仲尼之圣尧奈何?圣人明察在上位,将使天下无奸也。今耕渔不争,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败也,则是尧有失也。贤舜,则去尧之明察;圣尧,则去舜之德化:不可两得也。楚人有鬻楯与矛者,誉之曰:‘吾楯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尧、舜之不可两誉,矛楯之说也。且舜救败,期年已一过,三年已三过。舜有尽,寿有尽,天下过无已者;以有尽逐无已,所止者寡矣。赏罚,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赏,弗中程者诛。’令朝至暮变,暮至朝变,十日而海内毕矣,奚待期年?舜犹不以此说尧令从己,乃躬亲,不亦无术乎?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

【注释】

①中(zhònɡ):符合。程:度,指法度。②己:此,指法令。③骄:当作“矫”。④道:由。

【译文】

有人问儒家的学者说:“在这个时候,尧在哪里?”那学者说:“尧做天子。”“这样的话,那么孔丘认为尧圣明又怎么解释呢?圣人处在君位上明察一切,就会使天下没有奸诈邪恶。如果种地的、捕鱼的没有争执,陶器不粗劣,舜又何必用道德去感化他们呢?舜去纠正弊病,那就是尧有过失。如果认为舜贤能,那就得否定尧的明察;如果认为尧圣明,那就得否定舜的用道德去感化:不可两者都加以肯定。楚国有个卖盾和矛的人,夸耀他的盾说:‘我的盾这样坚固,没有什么东西能刺穿它。’又赞誉他的矛说:‘我的矛这般锋利,对于任何东西它没有刺不穿的。’有人问:‘用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那人就不能回答了。那不可能被刺穿的盾和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刺穿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现在尧和舜不可以同时被赞誉,就像这矛和盾不可以同时被赞誉的说法一样。而且舜去纠正弊病,一年纠正一个过错,三年纠正三个过错。舜这样的人为数有限,人的寿命也有限,而天下的过错却没有个尽头;拿有限的贤人和寿命去克服无穷无尽的过错,被纠正的过错也就很少了。实行赏罚,可以使天下的人不得不遵行法度。只要下道命令说:‘符合法度的就奖赏,不符合法度的就惩处。’命令在早晨传达到,过错到傍晚就能改正;命令在傍晚传达到,过错到第二天早晨就能改正;十天时间而全国的过错就可以全部纠正了,哪里要等一年呢?舜也不拿这种道理去劝说尧来使天下的人服从法令,却去亲自操劳,不也是太没有手段了么?况且那种使自己受苦然后去感化民众的做法,是尧、舜也难以做到的;而掌握了权势去纠正臣民过错的方法,是平庸的君主也容易做到的。要治理天下,放弃平庸的君主都容易做到的方法,而去遵行尧、舜都难以做到的办法,这种人是不能和他搞政治的啊。”

36.3.1 管仲有病,桓公往问之,曰:“仲父病,不幸卒于大命,将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将谒之。愿君去竖刁,除易牙,远卫公子开方。易牙为君主味,君惟人肉未尝,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夫人情莫不爱其子,今弗爱其子,安能爱君?君妒而好内,竖刁自宫以治内。人情莫不爱其身,身且不爱,安能爱君?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臣闻之:‘矜伪不长,盖虚不久。’愿君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虫出尸不葬

【注释】

①故:通“固”。②烝:通“蒸”。③矜:当作“務”,从事。④尸:当作“户”。

【译文】

管仲生了重病,桓公去问候他,说:“仲父病得厉害,假如您不幸地由于自然寿数的关系要去世了,将用什么来劝告我呢?”管仲说:“没有您的问话,我本来也要告诉您。希望您去掉竖刁,除掉易牙,疏远卫国公子开方。易牙为您主管伙食,您只有人肉还没有吃过,易牙就把自己儿子的头蒸了进献给您。人的感情没有不爱自己儿子的,现在他不爱自己的儿子,哪会爱君主呢?您忌妒卿大夫而爱好后宫的女色,竖刁就自己割去了睾丸来管理后宫。人的本性没有不爱自己身体的,自己的身体尚且不爱,哪能爱君主呢?开方侍奉您十五年,齐国、卫国之间要不了几天的行程,他却抛弃了他的母亲,长期在外做官而不回家探望。自己的母亲都不爱,哪能爱君主呢?我听说过这样的话:‘弄虚作假,不会长远;掩盖漏洞,不会持久。’请君主除去这三个人。”管仲最终死了,桓公没按管仲的话去做。等到桓公死了,尸体上的蛆虫爬出了门也没有人收葬。

36.3.2 或曰: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竖刁、易牙者,以不爱其身、适君之欲也。曰:“不爱其身,安能爱君?”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者,管仲将弗用也。曰:“不爱其死力,安能爱君?”是欲君去忠臣也。且以不爱其身度其不爱其君,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设民所欲以求其功,故为爵禄以劝之;设民所恶以禁其奸,故为刑罚以威之。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虽有竖刁,其奈君何?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君有道,则臣尽力而奸不生;无道,则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数于桓公也,使去竖刁,一竖刁又至,非绝奸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实,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则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使善败不闻,祸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贱不待尊贵而进,大臣不因左右而见;百官修通,群臣辐凑;有赏者君见其功,有罚者君知其罪。见知不悖于前,赏罚不弊于后,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于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无度矣。

【注释】

①辐凑:见8.6注。②弊:通“蔽”。

【译文】

有人说:管仲用来面告桓公的,并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说的话。管仲要除去竖刁、易牙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爱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不爱他自身,哪会爱君主?”这样的话,那么臣下有为他们君主拼命出力的人,管仲就不会任用了。因为管仲会说:“不爱自己的生命和气力,哪会爱君主呢?”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况且用不爱他自身来推断他不爱他的君主,这样的话,就会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而死来推断出他不能为桓公而死,那么管仲也在被革除的范围之内了。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不是这样,而是设置臣民想要得到的东西来争取他们为自己立功,所以制定了爵位俸禄来鼓励他们;设置臣民厌恶的东西来禁止他们为非作歹,所以建立了刑罚来威吓他们。奖赏守信用而刑罚一定执行,所以君主能在臣子中选拔有功的人,而奸邪的人不会被君主任用,即使有竖刁那样的人,他们又能把君主怎么样呢?况且臣子拼死出力来和君主换取爵位俸禄,君主陈列了爵位俸禄来和臣下换取智慧气力。君臣之间,并没有父子之间的骨肉之亲,而是以互相计算利害得失为出发点的。君主如果掌握了治国的方法,那么臣下就会为君主竭尽全力而奸邪也不会产生;君主如果没有掌握治国的方法,那么臣下就会对上堵塞君主的明察而在下面成就自己的私利。管仲不是向桓公讲清这种法术,而是让他除掉竖刁,但除掉了一个竖刁,另一个竖刁又会出现,所以这决不是消灭奸邪的办法。而且,桓公之所以自己死后尸体上的蛆虫爬出了门还不得安葬,这是因为臣下的权力太大。臣下权大的结果,就是控制君主。有了控制君主的臣子,那么君主的命令就不能向下贯彻到底,群臣的情况也不会向上通报到君主。他一个人的力量能够隔开君主与臣下之间的联系,使君主听不到好坏,不知道祸福,所以君主会有齐桓公那种不得安葬的祸患。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每一个臣子不兼任其他的官职,每一个官职不兼管其他的事情;地位低下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贵的人来推荐,大臣不必依靠君主身边的亲信来引见;百官整饬而君主通晓他们的情况,群臣就像车轮上的辐条聚集在车毂上那样归附君主;受到奖赏的人,君主一定看到了他的功劳;受到惩罚的人,君主一定了解他的罪过。在赏罚之前君主对功过的观察了解不糊涂,那么在后来实行赏罚时就不会受蒙蔽了,怎么会有桓公那种不得安葬的祸患呢?管仲不是向桓公讲清这个道理,而是叫他除掉三个人,所以说:管仲不懂得法度。

36.4.1 襄子围于晋阳中,出围,赏有功者五人,高赫为赏首。张孟谈曰:“晋阳之事,赫无大功,今为赏首,何也?”襄子曰:“晋阳之事,寡人国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是以先之。”仲尼闻之曰:“善赏哉!襄子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

【注释】

①襄子围于晋阳:参见10.5及注。

【译文】

赵襄子被包围在晋阳城中,破围后,奖赏有功的人五个,高赫成为受赏的第一人。张孟谈说:“晋阳的战事,高赫并没有大功,现在他成为受赏的第一人,为什么呢?”襄子说:“晋阳的战事,我的国家危急,政权危险了。我的大臣们都有倨傲轻慢的意思,只有赫先生没有丧失君臣之间的礼节,因此先奖赏他。”孔子听到这件事以后说:“善于奖赏啊!襄子奖赏了一个人而天下做臣子的都不敢失礼了。”

36.4.2 或曰:仲尼不知善赏矣。夫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上设其法,而下无奸诈之心。如此,则可谓善赏罚矣。使襄子于晋阳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无国、晋阳无君也,尚谁与守哉?今襄子于晋阳也,知氏灌之,臼灶生龟,而民无反心,是君臣亲也。襄子有君臣亲之泽,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犹有骄侮之臣,是襄子失罚也。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则赏。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赏之,是失赏也。明主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而赏无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赏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赏。

【注释】

①乘:计算。

【译文】

有人说:孔子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了。善于赏罚的话,百官不敢侵犯他人的职权,群臣不敢丧失礼节。君主设置了那法制,臣下便不再有奸诈的念头。像这样,才可以说是善于赏罚了。假如襄子在晋阳的时候,命令不能贯彻执行,禁令不能起制约作用,这就等于襄子失去了国家政权、晋阳没有了君主,襄子还和谁一起去守城呢?现在襄子在晋阳的时候,智伯引晋水灌淹晋阳城,城中石臼和锅灶里都生出了乌龟,而民众仍没有背叛的念头,这是君臣之间相亲的表现啊。襄子有了君臣相亲的德泽,掌握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法制,却还有倨傲轻慢的臣子,这是因为襄子没有正确地使用刑罚啊。做臣子的,君主计算考核他做的事情,如果有功就给予奖赏。现在高赫只是不倨傲轻慢,而襄子就奖赏他,这是错误的奖赏啊。英明的君主,奖赏不授予无功的人,刑罚不加给无辜的人。现在赵襄子不惩处倨傲轻慢的臣子,却奖赏没有功劳的高赫,襄子的善于奖赏表现在哪里呢?所以说:孔子不懂得什么是善于奖赏。

36.5.1 晋平公与群臣饮,饮酣,乃喟然叹曰:“莫乐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违。”师旷侍坐于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坏于壁。公曰:“太师谁撞?”师旷曰:“今者有小人言于侧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师旷曰:“哑!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请除之,公曰:“释之,以为寡人戒。”

【注释】

①太师:古代乐官之长称“太师”,这里是称师旷。

【译文】

晋平公和群臣喝酒,酒喝得畅快的时候,就感慨地赞叹说:“没有比做君主更快乐的了,只有君主的话是没有人敢违背的。”师旷在平公跟前陪坐,便拿过琴来扔他。平公撩开衣襟躲避,琴撞坏在墙上。平公说:“太师扔谁?”师旷说:“现在有个小人在旁边说话,所以我扔他。”平公说:“说话的是我呀。”师旷说:“啊呀!这不该是做君主的人所说的话啊。”平公身边的侍从请平公除掉师旷,平公说:“放了他,把这件事作为我的鉴戒吧。”

36.5.2 或曰:平公失君道,师旷失臣礼。夫非其行而诛其身,君之于臣也;非其行则陈其言,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臣之于君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行,不陈人臣之谏,而行人主之诛,举琴而亲其体,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礼也。夫为人臣者,君有过则谏,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此人臣之礼义也。今师旷非平公之过,举琴而亲其体,虽严父不加于子,而师旷行之于君,此大逆之术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听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迹不可明也,使人主过于听而不悟其失;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不可谓两明,此为两过。故曰:平公失君道,师旷亦失臣礼矣。

【注释】

①谓:通“为”,被。

【译文】

有人说:晋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失去了当臣子的礼节。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惩处他本身,这是君主对臣下的做法;认为他的行为不对就陈述自己的意见,好好地加以劝说而不被听从就远远地离开他本身,这是臣子对君主的做法。现在师旷认为平公的行为不对,不去陈述臣子的劝告,却采用了君主才可使用的惩处办法,举起琴来向平公的身体上扔过去,这是颠倒了君臣的位置,而丧失了臣下的礼节。做臣子的,君主有过错就规劝,规劝不被听从就看轻爵位俸禄辞去官职来等待君主的省悟,这是臣下的礼节和行为准则。现在师旷责备平公的过错,举起琴来向他的身体上扔过去,即使是严厉的父亲也不会把这样的手段施加到儿子头上,而师旷却对君主采取了这样的手段,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啊。臣子干了大逆不道的事,平公却高兴地听从他,这是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啊。所以平公的事迹不可加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君主在听取意见方面犯错误而又觉察不到自己的失误;师旷的行为也不可加以宣扬,因为它会使奸臣袭用尽力规劝君主的美名来掩饰杀君的行径。平公、师旷的行为不可以被双双宣扬,因为这是两种过错。所以说: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则,师旷也失去了当臣子的礼节。

36.6.1 齐桓公时,有处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见。桓公曰:“吾闻布衣之士不轻爵禄,无以易万乘之主;万乘之主不好仁义,亦无以下布衣之士。”于是五往乃得见之。

【注释】

①小臣:复姓。稷:人名。

【译文】

齐桓公的时候,有个没有做官的读书人叫小臣稷,桓公去拜访了三次也没能见到。桓公说:“我听说身穿布衣的平民百姓如果不看轻爵位俸禄,那就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轻视拥有万辆兵车的大国的君主;大国的君主如果不爱好仁义,也就不能谦卑地尊重平民百姓。”于是去了五次才算见到了小臣稷。

36.6.2 或曰:桓公不知仁义。夫仁义者,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避卑辱,谓之仁义。故伊尹以中国为乱,道为宰于汤;百里奚以秦为乱,道为虏于穆公。皆忧天下之害,趋一国之患,不辞卑辱,故谓之仁义。今桓公以万乘之势,下匹夫之士,将与忧齐国,而小臣不行,见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谓仁义。仁义者,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内,执会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职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众,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谓仁义。仁义不在焉,桓公又从而礼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隐也,宜刑;若无智能而虚骄矜桓公,是诬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则戮。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于齐国也,非所以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义。

【注释】

①道:由。于:当作“干”。②会:当作“禽”,鸟兽的总称。根据周代的礼制,臣下朝见尊长时,必须拿一定品种的禽类作为礼物相赠,以表示顺服,即所谓“执禽而朝”。③受:同“授”。萌:见1.4注。

【译文】

有人说:桓公不懂得仁义。所谓仁义,就是为天下的祸害而担忧,为全国的患难而奔忙,不回避卑贱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这才叫做仁义。所以伊尹认为中原地区混乱,就通过做厨师的途径来求得商汤的任用;百里奚认为秦国混乱,就通过当奴隶的途径来求得秦穆公的任用。他们都为天下的祸害而担忧,为全国的患难而奔忙,不推辞卑贱的地位和屈辱的待遇,所以说他们有仁义的德行。现在桓公凭借着大国的权势,谦卑地去尊重一个身为平民的读书人,要和他一起操劳齐国的事情,但小臣稷却不愿出来做官,可见小臣稷忘记了民众。忘记了民众是不可以称为仁义的。所谓仁义,就是不失掉臣子的礼节,不败坏君臣之间的等级名位。所以在四面国境之内,拿着鸟兽作为礼物而朝见君主的名叫“臣”,由臣子的下属官吏按不同职业而授予事务的名叫“萌”。现在小臣稷是处在民萌地位的群众,却违背君主的意愿,所以是不可以称为仁义的。仁义不存在于他身上,桓公却还去尊敬他。假如小臣稷有了智慧才能而回避桓公,这是隐居而不愿为君主出力,那就应当处以刑罚;如果他没有智慧才能而虚伪地在桓公面前骄傲自大,这就是在欺骗君主,那就应当把他杀掉。小臣稷的行为,不是该用刑就是该杀戮。桓公不能整治君臣之间的伦理而去敬重应该受刑被杀的人,这是桓公用轻视皇上侮慢君主的习俗去教化齐国,这决不是搞政治的办法。所以说:桓公不懂得仁义。

36.7.1 靡笄之役,韩献子将斩人。郄献子闻之,驾往救之。比至,则已斩之矣。郄子因曰:“胡不以徇?”其仆曰:“曩不将救之乎?”郄子曰:“吾敢不分谤乎?”

【注释】

①靡笄(jī):山名,在今山东历城县南。②韩献子:名厥,当时任司马。③郄(xì)献子:名克,当时任中军主将。

【译文】

在靡笄的战役中,韩献子将要处决一个人,郄献子听到这消息,驾着马车去救他。等赶到,韩献子早就已经把他杀了。郄献子便说:“什么不拿他的尸体巡行示众?”郄献子的车夫说:“先前您不是要救他吗?怎么变卦了?”郄献子说:“我敢不为韩献子分担别人的指责吗?”

36.7.2 或曰:郄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谤也。韩子之所斩也,若罪人,则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败也,法败,则国乱;若非罪人,则劝之以徇,劝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则国危。郄子之言,非危则乱,不可不察也。且韩子之所斩若罪人,郄子奚分焉?斩若非罪人,则已斩之矣,而郄子乃至,是韩子之谤已成而郄子且后至也。夫郄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斩人之谤,而又生徇之谤,是子言分谤也?昔者纣为炮烙,崇侯、恶来又曰斩涉者之胫也,奚分于纣之谤?且民之望于上也甚矣,韩子弗得,且望郄子之得之也;今郄子俱弗得,则民绝望于上矣。故曰:郄子之言非分谤也,益谤也。且郄子之往救罪也,以韩子为非也;不道其所以为非,而劝之“以徇”,是使韩子不知其过也。夫下使民望绝于上,又使韩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郄子之所以分谤者也。

【注释】

①则劝之以徇:当作“则不可劝之以徇”。②崇侯、恶来:见23.7注。

【译文】

有人说:郄献子的话,不可以不加审察,因为它不是在分担人们对韩献子的指责。韩献子所杀的,如果是有罪之人,就不可以去救他,因为救有罪的人,是法制败坏的原因,法制败坏了,那么国家就会混乱;如果不是有罪之人,就不可以劝韩献子拿他的尸体示众,劝韩献子拿他的尸体示众,这是在从重惩处无罪的人,从重惩处无罪的人,这是民众产生怨恨的原因,民众怨恨,那么国家就危险了。郄献子的话,不是使国家危险就会使国家混乱,所以不可以不加审察。况且韩献子所杀的如果是有罪之人,郄献子要为韩献子分担什么指责呢?韩献子所杀的如果不是有罪之人,那么韩献子已经把他斩了,而郄献子才赶到,这样韩献子的被指责已成了定局而郄献子则后到了,又怎么能为韩献子分担指责呢?郄献子说“拿尸体示众”,这不但不能够用来分担杀人所招致的指责,反而又增添了人们对暴尸示众的指责,这就是郄献子所说的分担指责吗?从前纣设置了用烧红的铜格活活烤杀人的酷刑,崇侯、恶来又建议砍掉趟水者的小腿,这哪能分担人们对纣的指责呢?况且民众对上面依法办事的希望已经很强烈了,韩献子没有能满足民众希望,民众又希望郄献子能做到这一点;现在郄献子同样没能做到,那么民众对上面就绝望了。所以说:郄献子的话不是在分担人们对韩献子的指责,而是增加了人们的指责。再说,郄献子去解救被惩处的人,是认为韩献子错了:但郄献子不说明韩献子为什么是错的,却劝他“拿尸体示众”,这是使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失。使下面的民众对上层统治者的希望断绝了,又使韩献子不知道自己的过失,我不明白郄献子是怎样来分担指责的。

36.8.1 桓公解管仲之束缚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宠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国之上。”管仲曰:“臣贵矣,然而臣贫。”公曰:“使子有三归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于是立以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贱为不可以治国,故请高、国之上;以贫为不可以治富,故请三归;以疏为不可以治亲,故处‘仲父’。管仲非贪,以便治也。”

【注释】

①高、国:见33.5.3注。②三归:见33.5.3注。③国:当作“贵”。

【译文】

齐桓公解开了管仲身上的捆绑绳索而让他做了相国。管仲说:“我得到宠爱了,但是我的地位还很低。”桓公说:“使您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管仲说:“我的地位高了,但是我还贫穷。”桓公说:“使您拥有俸禄与国民收入的三成相当的食邑。”管仲说:“我富了,但是我和君主的关系还很疏远。”于是桓公就把他立为“仲父”。霄略说:“管仲认为卑贱者是不能够用来管理高贵者的,所以要求位于高氏、国氏两大贵族之上;认为穷人是不能够用来管理富人的,所以请求拥有与国民收入三成相当的俸禄;认为和君主关系疏远的人是不能够用来管理和君主关系亲近的人的,所以要让桓公称自己为‘仲父’。管仲并不是贪婪,而只是为了便于管理啊。”

36.8.2 或曰:今使臧获奉君令诏卿相,莫敢不听,非卿相卑而臧获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从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缘桓公——是无君也,国无君不可以为治。若负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获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国、“仲父”之尊而后行哉?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不辟尊贵,不就卑贱。故行之而法者,虽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虽大吏诎乎民萌。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是非管仲贪欲富贵,必暗而不知术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过誉。

【注释】

①缘:因。②信(shēn):通“伸”,指舒展自己的意志,使别人服从。③辟:通“避”。④诎:通“屈”。

【译文】

有人说:现在如果让奴婢带着君主的命令去诏告卿相,没有谁敢不听从,这不是因为卿相卑贱而奴婢尊贵,而是因为君主的命令压下来,没有谁敢不服从。现在如果使管仲治国时不依靠桓公——这等于没有君主,国家没有君主就不能进行治理。如果依仗桓公的威势,下达桓公的命令——这是奴婢使卿相服从的办法,为什么要等有了高氏、国氏、“仲父”那样的尊贵地位以后才能办事呢?当代的行事、都丞这种向下传达君主征召命令的小官虽然卑贱,也不会回避尊贵的人,不会专去找卑贱的人。所以,办事符合法令,即使是宦官也可以使卿相服从;办事不符合法令,即使是大官也会屈服于平民。现在管仲不致力于尊敬君主、彰明法令,却从事于增进自己的宠信、增加自己的爵禄,这样做,如果不是管仲贪图富贵,那就一定是他愚昧而不懂得治国的方法。所以说:管仲有错误的行为,霄略有错误的赞誉。

36.9.1 韩宣王问于樛留:“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对曰:“昔魏两用楼、翟而亡西河,楚两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两用公仲、公叔,此必将争事而外市,则国必忧矣。”

【注释】

①公仲、公叔:见22.14注。②楼、翟(zhái):楼鼻、翟强。西河:见3.2注。③昭、景:昭氏、景氏,楚国两大贵族。鄢(yān):楚国大城市,位于今湖北省宜城县南。郢(yǐnɡ):楚国国都,位于今湖北省江陵市北。

【译文】

韩宣王问樛留:“我想同时重用公仲朋和公叔伯婴,可以吗?”樛留回答说:“从前魏王同时重用楼鼻、翟强而失去了西河郡,楚王同时重用昭氏、景氏而失去了鄢、郢。现在如果您同时重用公仲朋、公叔伯婴,这必将使他们争权夺利而和外国勾结搞交易,那么国家就一定要有忧患了。”

36.9.2 或曰:昔者齐桓公两用管仲、鲍叔,成汤两用伊尹、仲虺。夫两用臣者国之忧,则是桓公不霸、成汤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齿,而身死乎东庙;主父一用李兑,减食而死。主有术,两用不为患;无术,两用则争事而外市,一则专制而劫弑。今留无术以规上,使其主去两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忧,则必有身死、减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言也

【注释】

①管仲:见3.2注。鲍叔:见10.8注。②伊尹:见3.2注。仲虺:汤的左相。③湣王、淖齿:见14.8注。④东庙:齐国君主的宗庙,位于今山东省莒县境内。⑤主父、李兑:见14.8注。⑥以:犹“而”。知:通“智”。

【译文】

有人说:从前齐桓公同时重用管仲、鲍叔牙,成汤同时重用伊尹、仲虺。如果同时重用两个大臣就成了国家的忧患,那么齐桓公就不能称霸、成汤就不能称王了。齐湣王专用淖齿,而自身被杀死在东庙;主父专用李兑,结果被减少食物而饿死了。君主如果有手段,那么同时重用两个人并不会成为祸患;如果没有手段,那么同时重用两个人就会使他们争权夺利而和外国搞交易,专用一个人就会使他独揽大权而挟持、杀掉君主。现在樛留拿不出什么统治手段来规劝君主,却让他的君主抛弃同时重用两个人的办法而只重用一个人,这样,就是没有了丧失西河、鄢、郢的忧患,却一定会有杀身、饿死的祸患。这样看来,樛留并没有有用而又明智的建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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