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联系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1.1.1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和调整会计关系,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国家需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会计法律制度。

1.1.2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主体,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有机构成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1.1.2.1 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于1985年颁布,1999年修订,2000年7月1日起施行。《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通过修订。

1.1.2.2 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例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等。

1.1.2.3 会计部门规章

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会计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企业会计准则一一一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1.1.2.4 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例如《云南省会计条例》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