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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现金流量具体项目的检查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该项目反映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该项目检查时应查对“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账户的有关内容。  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核对现金流入价值较大的,是否单列项目反映。  该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该项目主要检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

  现金流量表与其他会计报表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的编制基础是收付实现制,而其他会计报表和日常业务的基础均是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这是现金流量表之所以比较难理解和编制的关键所在。它只考虑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数,实际支付现金数,而不论其发生是否在本期。基于这一点,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可以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是我国现行报表中正表部分的编制方法,它直接由经营、投资和筹资现金流入、流出得出,而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是在企业净利润这个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的收入、支出净额的基础上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之净额——现金净流量,这部分是我国现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部分。

  在检查现金流量具体项目之前首先应检查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

  (1)了解企业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内容是否包括企业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现金等价物。

  (2)注意对现金等价物的审查。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3)企业是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并且一贯性地保持其划分标准,如改变划分标准,是否按规定应视为会计政策的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检查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应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本期实际收到的销售收入和增值税。

  该项目应等于本期现销款加上收回前欠货款减去本期退货款的余额。

  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应包括在内。

  在检查该项目时应审阅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有关内容。

  2.“收到的税费返还款”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该项目检查时应查对“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补贴收入”、“应收补贴款”等账户的有关内容。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有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

  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核对现金流入价值较大的,是否单列项目反映。查对“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有关内容。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接受劳务,本期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不含税价和增值税额。

  检查该项目是否等于购货现金支付数加上支付前欠购货款加上支付预付货款减去退货收到的现金的余额。

  应审阅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存货”、“应付票据”、“主营业务成本”等账户的有关内容。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本期实际支付给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根据工资计提和支付工资业务填列。

  对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的统筹退休金以及未参加统筹的退休人员的费用)是否按规定不该在本项目中列示,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账户中列示。另外,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是否按规定不得在该项目中反映,应在投资活动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账户中反映。

  检查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等,是否按职工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账户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检查

  该项目包括本期支付的当期或前期发生税金以及预交的税金。

  在检查过程需注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税金,如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是否放入该项目,是否按规定应列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账户;此外,检查该项目是否按规定不包括增值税;最后,检查本期收到退回的各种税费是否按规定不应在本项目反映,应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中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现金支出、支付的保险费等。

  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是否将价值较大的内容单列项目反映。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检查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

  该项目检查应注意:

  (1)对于转让的现金等价物收回的现金是否按规定不应在本表中列示,审查时可根据被查企业现金等价物的界定和“短期投资”账查对;

  (2)收回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是否不在本项目中列示,而应在“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3)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投资,是否混入本项目。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

  对该项目检查应审阅、查对“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账,注意检查股票股利是否混入该项目中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检查该项目时应注意处置固定资产发生的清理费是否抵减清理收入。以净额反映其现金流入。此外,检查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时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是否按规定在本项目中反映。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如有较大数额的“现金流入”。检查是否已经单独列出。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该项目检查时应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账户的有关内容进行分析检查。

  检查时需注意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是否按规定应在筹资活动中“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列示。融资租入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是否按规定应在筹资活动中“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检查该项目时应注意:

  (1)是否包括了进行的现金等价物投资的支付款,该项目应包括企业取得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

  (2)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规定不该在本项目中列示,应在投资活动的“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

  (3)收回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时,是否按规定应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检查

  对该项目检查时应注意有价值较大的现金流出是否单列项目反映。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检查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现金,检查该项目应注意:

  (1)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是否按规定以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在该项目中列示;

  (2)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是否按规定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不该从本项目中扣除。

  2.“借款所收到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该项目主要检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外,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捐赠的现金等。

  检查该项目时可注意与其相关的一些账户如“资本公积”等。如有价值大的现金流入,应单独反映。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

  检查时应注意偿还债务的利息不在本项目中反映,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项目中列示。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利润以及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检查时可审阅“支付股利”、“财务费用”、“长期借款”、“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价值大应检查时应注意以上内容。

  7.“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项目检查

  该项目反映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为人民币时,所采用的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

  检查时应注意汇率的选用是否正确,复核折算折合后人民币的正确与否。

  (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项目的检查

  补充资料是在企业净利润的基础上对有关项目调节从而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调整方式主要是:在净利润基础上加回已在利润中扣减而本期末发生现金流出的费用支出数,反之亦然。

  1.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账户提取或冲销的坏账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数进行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累计折旧”贷方发生额中本期计提折旧数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摊人成本费用数进行填列。

  4.待摊费用减少检查

  该项目是否根据资产负债表“待摊费用”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如期末数大于期初数,其差额是否以“-”号填列。

  5.预提费用增加检查

  该项目是否根据资产负债表“预提费用”项目期初、期末余额差额填列,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其差额是否以“-”号填列。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净收益是否以“-”号填列。

  7.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科目所属有关明细账中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减去固定资产盘盈收益后的差额填列。

  8.财务费用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是否以“-”号填列。

  9.投资损失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投资收益是否以“-”号填列。

  10.递延税款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资产负债表“递延税款”借项、“递延税款”借项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递延税款”借项期末数小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是否以正数填列:“递延税款”借项的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及“递延税款”贷项的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差额是否以“-”号填列。

  11.存货的减少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余额的差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是否以“-”号填列。

  12.经常性的应收项目的减少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减少进行填列,如期末数大于期初数是否以“-”号填列。

  1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检查该项目是否根据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以及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增加填列,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是否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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