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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在会计报表中恰当地进行了会计核算和披露,并得到无保留意见支持时,才能增加强调事项段。在涉及多重不确定事项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比增加强调事项段更为合适。注册会计师不得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

1.强调事项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强调事项并不是软保留,不能用来替代保留意见。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层在会计报表中恰当地进行了会计核算和披露,并得到无保留意见支持时,才能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不能弥补管理层处理不确定事项的缺陷,或目前存在、过去存在或应当存在的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对重大不确定事项结果的估计存在重大错报,或与之有关的披露不恰当,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的限制,不能就评价重大不确定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的恰当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才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在涉及多重不确定事项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比增加强调事项段更为合适。所以,强调事项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且在财务报表中做出充分披露;

(2)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的审计意见。

必须指出,意见段后只能增加强调事项段,而不能增加说明段,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前才有可能增加说明段,用来说明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而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只是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审计报告的证明作用,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得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应在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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