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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合并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协议,合作社作出合并决议后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大会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合作社合并后,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法人登记手续。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合作社,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作社变更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合作社,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合并后解散的合作社,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一、合作社合并

合作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作社不经过清算程序,只通过订立合并协议结合为一个合作社的行为。

合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吸收合并,即一个合作社接纳其他合作社加入本合作社,合并方继续存在,被合并方解散。被合并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二是新设合并,即两个以上合作社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合作社,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按照协议,合作社作出合并决议后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合作社承继。

合作社合并的程序一般有以下五项:

1.依法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一般包括如下内容。①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②合并后存续合作社或新设合作社的名称、住所;③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④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⑤存续或新设合作社因合并而新增的股金总额;⑥合并各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2.成员大会作出决议。有意向合并的合作社,在签订合并协议后,成员大会应就是否合并、如何合并等事项作出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大会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清理合作社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合并,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5.依法进行变更或设立登记。合作社合并后,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法人登记手续。吸收合并后存续的合作社,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作社变更登记;因合并而新设立的合作社,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合并后解散的合作社,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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