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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补助专项款账务处理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项应付款是国家为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而专门拨付给合作社的直接补助性资金。该科目为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取得专项应付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使用专项应付款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结存的专项应付款数额。而合作社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的,仅指接受货币资金形态的国家财政补助。由于使用国家补助的专项款,会使“专项应付款”负债减少,同时“专项基金”所有者权益增加。

二、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国家为扶持引导合作社发展,而专门拨付给合作社的直接补助性资金。合作社为专门核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取得、使用及结存情况,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为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取得专项应付款的数额;借方登记使用专项应付款的数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结存的专项应付款数额。该科目按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即资金的用途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合作社获得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以货币资金进行直接补助,另一种是以机器设备、无形资产或农业资产等实物形态进行补助。而合作社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的,仅指接受货币资金形态的国家财政补助。如果是接受以机器设备、无形资产或农业资产等形态的国家财政扶助,在账务处理上直接反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或农业资产)”与“专项基金”的同时增加,详见第五章专项基金的核算。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合作社收到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作为支出消耗掉的部分,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形成资产的,实物在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中服务,由合作社自主支配,价值部分则纳入“专项基金”核算,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要按国务院制定的办法处置。因此,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补助的项目资金,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用途进行使用。使用的形式可能有两种:一是购买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二是直接用于一些项目支出,如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

合作社收到以货币资金形态的国家财政补助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购买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支出时,会使合作社资产发生一增一减,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但同时还需要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使用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符合国家补助项目规定的收益性支出,如直接用于信息收集、社员培训、合作社品牌创建、生产基地内道路、水渠等设施建设、购买新品种、推广新栽培技术等项目支出时,直接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3-31】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100000元,款项已收妥并存入银行。

合作社收到的国家财政补助,应根据银行收款回单,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             100000

【例3-32】合作社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购买一批绿化苗木60000元。

(1)根据银行付款回单,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林木资产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2)由于使用国家补助的专项款,会使“专项应付款”负债减少,同时“专项基金”所有者权益增加。因此还须将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林木资产的部分,转入专项基金。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应付款              60000

  贷:专项基金              60000

【例3-33】合作社用财政补助资金支付优良品种的技术推广费用1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应付款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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