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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商品性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高速公路能够提供快速便捷的车辆通行服务,能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实现旅客和货物的空间位移效用和及时,迅速到达出行目的地的时间效用,这就是高速公路实现的使用价值。高速公路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建设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就是高速公路的价值,其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正确认识高速公路的商品属性有利于将高速公路建设引入正确长远的发展轨道。

2.2.3 高速公路的商品性

马克思认为:“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体)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些物(商品体)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商品体),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1]这就是商品的两重性质,使用价值和价值。高速公路同样也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性质。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两个因素或双重性,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即抽象的人类劳动,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量,当劳动产品用来交换而成为商品时,社会必要劳动才能表现为价值,因而,价值是商品的主要属性,而使用价值是商品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而发生的效用。

高速公路能够提供快速便捷的车辆通行服务,能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实现旅客和货物的空间位移效用和及时,迅速到达出行目的地的时间效用,这就是高速公路实现的使用价值。高速公路同其他商品一样在建设和营运管理过程中凝结着无差别的人类一般劳动,就是高速公路的价值,其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高速公路价值的实现形式是收费过路和提供其他有偿服务,即高速公路的使用者通过交付车辆通行费,以“一手交费,交费后过路”的交换形式,得到使用高速公路的权利,这时把高速公路的通过权作为交换对象,车辆使用者交费过路使高速公路的投资方实现了投资的价值转换(得到回报),车辆使用者付费过路也得到了高速公路的使用价值,完整地展现了商品的二重性和转换过程,真实地再现了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基本而普遍的功能。在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过程中同样也展现劳动的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高速公路的商品性是高速公路收取通行费的理论依据,高速公路的价值即投资建设的社会平均成本是决定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和通行费收费期限的重要参考,现在高速公路的收费权和收费标准(包括价格和期限)的决定实际上由政府有关部门掌握,在高速公路通行费价格形成机制中较多地考虑社会成本,而忽视了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成本和合理的利润空间,这是高速公路当前发展的主要拦路虎。正确认识高速公路的商品属性有利于将高速公路建设引入正确长远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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