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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是优良财税治理的根本保障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宪政角度思考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的经验意味着,政府的财税权力必须是有限的,财税权力必须在宪法及其衍生法律的规制下管理社会财税事务。这正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宪政分权原理的具体体现。[6]财税权一方面本身就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又是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使宪政体制得以运行的物质保障。[7]就是说,没有宪政民主,就不可能建立整个社会治理的基本秩序,包括财税体制。

启示八:宪政是优良财税治理的根本保障

宪政就是以宪法及其衍生的法律来管理众人之事的政体,也就是以宪法及其衍生的法律来限制政府权力,然后使政府在宪法及其衍生的法律管束下管理众人之事的政体。或者说,宪政是一种政府权力有限的政体,是一种政府权力必须在宪法及其衍生法律的规制下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体。从宪政角度思考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的经验意味着,政府的财税权力必须是有限的,财税权力必须在宪法及其衍生法律的规制下管理社会财税事务。否则,财税权力就可能被滥用,从而违背财税治理的终极原则。

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由于拥有一个征纳税人可以共同遵循的最高敬畏——宪法,这就从根本上保障了边区各抗日阶级、阶层去实现自己的民主权利,从制度上加强了民主党派和党外广大群众对边区政府的监督制约,防止了共产党员对政府工作的把持包办。这正是“以权力制约权力”宪政分权原理的具体体现。1940年2月20日由延安社会各界共同发表的《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宣言》,可以说是边区宪政运动的高潮,对推动全国宪政思想大解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历史影响之大,就是在今天也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而且,中国共产党不是只要求国民党实行宪政,而且自己率先垂范。在1941年的《解放》周刊社论中公开向世人宣告:“我们既不赞成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我们也决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包办。在抗日根据地的人民民主权利问题上,我们主张一切不反对抗日的中国人,都有同等的人权,以及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思想信仰的自由权,任何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都可以安全地享有自己的财产。”[6]

财税权一方面本身就是宪政产生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又是宪法规范的重要内容,使宪政体制得以运行的物质保障。而有限政府的有限性,通常首先反映在财税的征收与使用权的制衡方面。“对政府行为的控制,至少在最初的时候,主要是经由对岁入的控制(Control of Revenue)来实现的。”[7]就是说,没有宪政民主,就不可能建立整个社会治理的基本秩序,包括财税体制。陕甘宁边区的民主财税实践告诉我们,不论外在的压力有多大,也不论自身生存的境地多么艰难,都要始终如一地坚守和奉行民主宪政原则,倡导民主宪政的大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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