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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优良财税治理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优良的财税法意味着,必须最大限度地真实地体现和反映广大民众的财税意志,纳税人要真正成为财税治理的主体。因此,基本的财税法治秩序是稳定的充满活力的。因此,管理效力更大,财税治理更为需要。“财税法”既是保障广大民众纳税权利的利剑,也是防止政府滥用财税权力的利剑。而“宪法”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大法,基本职责就是厘清政府与民众以及政党之间的权责关系,确立广大民众在财税治理体系中的主体与核心地位。

启示六:法治是优良财税治理的基本要求

财税治理依法而治,似无异议。但关键在于以怎样的财税法来治理,即用良法还是恶法?陕甘宁边区财税实践的启示在于:必须以优良的财税法来治理。优良的财税法意味着,必须最大限度地真实地体现和反映广大民众的财税意志,纳税人要真正成为财税治理的主体。即每年要收多少税,如何收,如何用等大问题和根本问题,都是由民众及其代表行使决策权,而不是由个别领导机关和领导的意志决定。陕甘宁边区的“财税法”及其赋税政策,就本质而言,有广大民众通过民主制“同意”的基础,财税权力是合法的,属于“良法”类。这就与国统区缺乏广大民众“同意”合法性基础的恶劣税法有着本质的区别。陕甘宁边区由于民主制的建立,基本财税关系是顺畅和谐的,征纳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和谐健康的。主仆关系是正常的,摆位是正确的、合乎大道的,不存在错位、颠倒与扭曲;财税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基本的财税法治秩序是稳定的充满活力的。

为何要依法治税?因为法治是对涉及重要财税权利与义务的征纳利害关系的治理,是一种必须且应该如何的权力型管理。因此,管理效力更大,财税治理更为需要。无疑,“财税法”不仅是给纳税人制定的,也是给所有政府包括财政税务机关制定的,它是政府和纳税人共同遵守的应该且必须如何的权力型涉税行为规则。“财税法”既是保障广大民众纳税权利的利剑,也是防止政府滥用财税权力的利剑。在这个利剑下,征税人与纳税人都必须守法从事财税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逃避“财税”义务的特权,也没有特权扩大自己的权利。只有这样,各自的权利才能有基本的保障。而“宪法”是社会治理的根本大法,基本职责就是厘清政府与民众以及政党之间的权责关系,确立广大民众在财税治理体系中的主体与核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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