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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众基本权利是优良财税治理的终极目的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与利益,既是民主财税实践的出发点,也是民主财税实践的基本归宿,更是一个关涉财税治理体系优劣的方向性大问题。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启示我们,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途径有三:一是要尽量减轻民众的税收负担,实行轻税政策。坦率地说,只要财税治理能够遵循这一终极原则,始终服从服务于这个终极目的,经过长期的努力,全社会的财税治理就能够进入一种良性的发展轨道,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目标。

启示一:保障民众基本权利是优良财税治理的终极目的

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与利益,既是民主财税实践的出发点,也是民主财税实践的基本归宿,更是一个关涉财税治理体系优劣的方向性大问题。任何财税治理如果背离了这个根本,都可能或早或晚、或快或慢地陷入落后财税治理的沼泽,就可能将一些具体财税活动目的,比如财政收入、经济调节、贫富调控等具体目的等同于终极目的。其结果,就可能将财税治理异化为少数权力掌控者个人及其团伙攫取私利的合法游戏,进而拒绝或逃避对财税治理文明大道的敬畏与追求,丧失财税体制实现结构性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机遇。

陕甘宁边区民主财税实践启示我们,保障广大民众的基本权利途径有三:一是要尽量减轻民众的税收负担,实行轻税政策。这就需要稳定税负,控制征税的限度,特别是征税权与用税权的限度。二是在征税环节就要体现人权人道原则,征税不能触及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资料。三是在用税环节,特别是财税立法环节就要体现人权人道原则,在满足纳税人基本需要方面,要按照完全平等的原则来分配财税基本权利与义务,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人为地制造或扩大贫富差距。因为这不仅直接关系着广大民众当前与现实的利益,更关系着他们未来的利益,比如教育资源的分配如果不公正的话,就完全可能影响下一代的竞争机会与结果,扩大代际不公,使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相反,如果财税立法能够体现人权人道原则,全体民众就可以在基本需要方面得到完全平等的满足,缩小代际差距,从而使财税治理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和每个纳税人的利益总量。坦率地说,只要财税治理能够遵循这一终极原则,始终服从服务于这个终极目的,经过长期的努力,全社会的财税治理就能够进入一种良性的发展轨道,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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