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即船舶所有人,或者租船人。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必须是具名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收货人通常由托运人指定。下文提单示例3.1中的被通知人一栏就是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提单的被背书人就是提单的受让人,也是提单的转让对象。在一份记名指示背书的提单中,既要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地址,又要书写被背书人的名称与地址。在空白抬头提单中,第一背书人就是托运人,最终被背书人是持单人。
三、海运提单的当事人
(一)基本当事人
签发提单时提单上载明的当事人。通常有四个:
1. 承运人(Carrier)
通常就是船方。即船舶所有人,或者租船人(租用船舶经营运输业务的人)。信用证项下的提单,必须是具名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
2. 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
信用证项下提单上的托运人,通常是信用证的受益人,也可以是受益人以外的第三者。
3. 收货人(Consignee)
收货人一栏,习惯上称为提单的抬头。收货人通常由托运人指定。信用证项下的提单,通常不注明收货人具体名称,而注明“to order”,这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使用最多,习惯上称为“空白抬头”。
4. 被通知人(Notify Party)
空白抬头的提单,没有具体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则提单必须要有被通知人的记载,以便承运人将到货的情况通知被通知人,被通知人再转告收货人。这一栏通常填写进口商或其代理人。下文提单示例3.1中的被通知人一栏就是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
(二)海运提单转让过程中的当事人
1. 背书人
提单的背书人就是提单的转让人,他可以通过背书来转让提单。
2. 被背书人
提单的被背书人就是提单的受让人,也是提单的转让对象。在一份记名指示背书的提单中,既要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地址,又要书写被背书人的名称与地址。在空白抬头提单中,第一背书人就是托运人,最终被背书人是持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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