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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提单的性质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提单是物权凭证,即提单代表了货物,提单的转让等同于货物所有权的转让。(三)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虽然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力与义务做出种种规定,但不能视为合同。因此,提单本身并不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而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二、海运提单的性质

(一)提单是承运人收到并接管货物的收据(Receipt of the goods by the carrier)

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承运人确认已按提单上所记载的标志、数量以及货物外包装状况收到货物,从而承运人就有责任在正常情况下按提单所列明的情况向收货人交付货物。

(二)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 of title)

提单是物权凭证,即提单代表了货物,提单的转让等同于货物所有权的转让。如第二章Q&A 2.4所述,汇票、支票和本票的目的都是使对金钱的索偿权与占有相分离,而提单的目的则是使对货物的所有权与占有相分离,使得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其所有权仍可进行转让与交割。

(三)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

提单虽然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力与义务做出种种规定,但不能视为合同。这是因为,一方面,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权利和义务达成的一致意见,而提单由承运人签发,只有承运人单方面的签字;另一方面,托运人与承运人的确另外签订有运输合同。因此,提单本身并不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而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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