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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会计范围界定及特色研究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交通部、铁道部两部及其所属机关,凡不含营业性质的,如交通部本部、其所属交通职工教育费、育才费等,适用普通官厅会计。交通会计研究的重点在于后者,即营业会计。清末民初,立法规定“四政”实行特别会计,将普通官厅会计与官办事业特别会计明确区分开来,以发挥特别会计在管理官办企业中的作用。总的看来,四政特别会计采用西式会计方法早于西方会计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一、交通会计范围界定及特色研究

交通包括水陆空交通和通信事业,即所谓船政、路政、电政和邮政四政。交通会计按照其性质可以分为普通官厅会计和营业会计两类。交通部、铁道部两部及其所属机关,凡不含营业性质的,如交通部本部、其所属交通职工教育费、育才费等,适用普通官厅会计。交通、铁道两部所属具有营业性质的机关,如铁道部所属铁路、交通部所属电政、邮政、船政等事务,适用于营业会计。交通会计研究的重点在于后者,即营业会计。

清末民初,立法规定“四政”实行特别会计,将普通官厅会计与官办事业特别会计明确区分开来,以发挥特别会计在管理官办企业中的作用。到了国民政府统治时期,为了避免误解和滥用,改称“公有营业事业会计”,遂不再提特别会计了。

清末起,我国处于特殊历史条件下,各项交通事业都受到外国的操纵,也间接得到了一定的促进。如铁路大多借外债修建,权力掌握于外国人手中,会计适用主管方国家会计;邮政由外国人提议兴办并自行办理;航政由海关管理,也由外国人主持,外国邮轮早已经在我国境内行驶,后才有自行设置的官督商办的招商局用来抵制;电政也被外国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路政会计(除自办的京张、株萍路外)、邮政会计都由外国人掌控,各自采用本国西式会计;商办电报、行业会计则采用我国旧式商业会计。总的看来,四政特别会计采用西式会计方法早于西方会计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这一特殊情况是由于特殊历史背景造成的,而这种超前的会计实践所提供的经验教训则成为后来会计理论改良的重要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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