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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付与“不名誉”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支票发明以来,工商业所得便利不少。付款用货币,如有错误,有时候虽然也可以追回,然大半不易办到。支票因为兑现需要相当时刻,而且大宗付款,在银行需要一定保证,所以一遇错误或遗失,假使当时发觉,存款人可用电话或亲至银行报告,银行当可止付。此种支票的发出叫做不名誉。

(2)止付与“不名誉”

支票发明以来,工商业所得便利不少。第一,社会上增加一种筹码,无形中等于采出一大宗贵金属矿产。第二,大宗款项,可以一纸支付,节省携带与点交货币之劳。第三,付款时可借存根保留记录,以免遗忘。第四,异地付款,可借邮递方法行之。此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止付(stop payment)。付款用货币,如有错误,有时候虽然也可以追回,然大半不易办到。又如货币被窃,即无从查问。支票因为兑现需要相当时刻,而且大宗付款,在银行需要一定保证,所以一遇错误或遗失,假使当时发觉,存款人可用电话或亲至银行报告,银行当可止付。

支票金额,系由存款人自填,是当然的手续。然苟使存款人未能注意所存的数目,或虽明知存款不多而故意多开,则可发生两种弊病。第一,受款人譬如售货人,误信为真,将货交出而受此透支(overdraw)[16]的支票,则到银行取款时会发生纠纷。关于此点,受款人除非是与发票人往来有素,能得有确实保障,不会轻易接收支票。[17]第二,银行接到支票请求兑现时,必先查明存款人的存款尚有若干。若发现存款不足,则决不肯照付,而立刻通知受款人,请其再询发票人(refer to drawer)。此种支票的发出叫做不名誉(dishon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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