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消费税的稽查目标

消费税的稽查目标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消费税是对在我国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进口收入或销售、进口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对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来说,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稽查是同时进行的。因此,我们并不能用增值税的稽查代替消费税的稽查,两者必须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运用是否正确,出口退关后是否补税,进口货物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的稽查目标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进口收入或销售、进口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对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来说,消费税与增值税的稽查是同时进行的。虽然两个税种在很多方面相似,但它们之间也有许多不同之处。例如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征收的销售额和从量定额征收的销售数量两种形式;而增值税只有销售额一种形式等。因此,我们并不能用增值税的稽查代替消费税的稽查,两者必须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法。一般而言,消费税的稽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征税范围的检查,重点检查税目适用是否准确。

(2)计税依据的检查,重点检查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认是否准确。这是消费税检查的核心内容。

(3)适用税率的检查,重点检查适用税率是否准确。

(4)纳税环节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纳消费税。

(5)纳税地点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在委托加工、到外县市销售以及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等情况下,纳税地点是否正确。

(6)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按不同用途和结算方法销售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是否准确。

(7)纳税期限的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8)进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检查,重点是检查纳税人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运用是否正确,出口退关后是否补税,进口货物是否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