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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房产案由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料,甲又将该玉雕卖给了丙,并依据我国枟物权法枠第26条的规定[3],将玉雕所有权移转给丙。案例2:甲将房屋借给乙,返还期未到,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没有交付房屋。因为乙与丙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对丙而言,乙占有丙的房屋属于无权占有,乙无法抗拒丙对房屋的返还请求。上述三个案例都属于债权性占有的权利现象,但债权人拒绝物之返还的权利却并不相同。

为了说明在债权性占有中,债权人对抗原物返还请求权的问题,试举以下三个例子予以说明。

案例1:甲与乙订立标的物为玉雕的所有权保留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该玉雕虽已交付,但所有权并未移转。当乙将款额付至95%时发现该玉雕有重大瑕疵。乙以甲根本违约为由解除合同,甲无异议。当乙基于合同解除而请求甲返还已付钱款时,甲却因暂无清偿能力而未予返还。乙因此没有返还玉雕。不料,甲又将该玉雕卖给了丙,并依据我国枟物权法枠第26条的规定[3],将玉雕所有权移转给丙。丙能否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玉雕?我国现行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学界多数观点认为[4],乙可以拒绝返还玉雕。

案例2:甲将房屋借给乙,返还期未到,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没有交付房屋。丙能否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依据枟物权法枠第34条之规定,丙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因为乙与丙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对丙而言,乙占有丙的房屋属于无权占有,乙无法抗拒丙对房屋的返还请求。

案例3:甲将房屋租赁给乙,租赁期未到,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没有交付房屋。丙能否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依据枟合同法枠第229条“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乙可以拒绝丙对房屋的返还请求。

上述三个案例都属于债权性占有的权利现象,但债权人拒绝物之返还的权利却并不相同。对此,需要深入分析何为债权性占有的对抗性,债权性占有的“对抗效力”究竟如何,产生该效力的法律依据和学理依据是什么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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