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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管理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加强对房产测绘的管理,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于2000年10月8日联合发布了《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对房产测绘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二、房产测绘管理

(一)房产测绘的概念与内容

1.房产测绘的概念

房产测绘是指利用测绘技术手段测定和表述房屋及其自然状况、权属状况、位置、数量、质量以及利用状况及其属性并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房产测绘的主要任务是对房屋本身以及与房屋有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测量调查和绘图工作,对房产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利用状况等进行测定、调查和绘制成图的工作。

房产测绘与房产权属管理、交易、开发、拆迁等房产管理活动密切相关。房产测绘的目的,是为房产管理包括产权产籍管理、开发管理、交易管理和拆迁管理服务,以及为评估、征税、收费、仲裁、鉴定等活动提供基础图、表、数字、资料和相关的信息,为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为了加强对房产测绘的管理,建设部和国家测绘局于2000年10月8日联合发布了《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对房产测绘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

2.房产测绘的内容

房产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和建立房产信息系统。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现代测绘技术的广泛应用,房产测绘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多,房产测绘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

(二)房产测绘管理

1.房产测绘资质管理

按照测绘法的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质证书。因此,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测绘资质审查,加强对房产测绘资质的日常监督管理。

2.房产测绘标准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测量技术规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由上述法律、部门规章规定可知,房产测绘的标准化问题十分重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产测绘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3.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监督

房产测绘作为测绘工作的一个重要分支,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房产测绘。但是,由于房产测绘有其特殊性,对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有不同于其他专业范围领域内的测绘活动。房产测绘项目委托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争议的,依据《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委托由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量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4.房产测绘违法案件查处

房产测绘成果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法定性,因此,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强对房产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房产测绘违法案件。对于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的,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的,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当依法严肃查处。

5.加快房产测绘管理体制改革

房产测绘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房产测绘活动与房产测绘管理相分离,是保证房产测绘成果质量、维护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共同研究提出有关房产测绘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市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测绘局关于测绘主管部门在商品房面积管理工作中职能分工的通知要求,加强房产测绘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引导房产测绘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逐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依法规范房产测绘活动,促进房产测绘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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