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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将如何颠覆股生态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注册制改革将深刻颠覆A股市场原有的生态,对我们的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鉴于此,A股的投资者务必要对注册制有所了解和认识,并提早做好布局。对于注册制,市场不好的时候,很多投资者和专业人士一直反对,认为其会影响市场情绪,是重大利空。长远来看,注册制是重大利好。说到这里,有股民可能会说,注册制对原本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不公平。我们注意到,除了推行注册制,监管部门还将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

注册制改革将深刻颠覆A股市场原有的生态,对我们的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鉴于此,A股的投资者务必要对注册制有所了解和认识,并提早做好布局。

在2014年11月中下旬,有三位证监会副主席在不同场合给注册制改革“吹风”。由此看来,注册制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

那么,什么是注册制?与我私下交流时,某知名券商投行人士说:“真正完全市场化的发行注册制应该是,除非涉嫌故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问题(投行及上市公司应被稽查立案,要负法律责任),否则,证监部门只可以要求申请人完善和补充材料,但没有否决权。”

不过,据该投行人士了解,因为惯性及来自各方的压力等因素,注册制的实施不会采取“休克疗法”,即不会一步到法,而更可能的是,分步推进。

不管如何,注册制改革将深刻颠覆A股市场原有的生态,对我们的投资产生深远的影响。鉴于此,A股的投资者务必要对注册制有所了解和认识,并提早做好布局。

眼下,下面两个涉及注册制的问题,应该是A股投资者最关心的话题。

一、注册制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注册制,市场不好的时候,很多投资者和专业人士一直反对,认为其会影响市场情绪,是重大利空。不过,在市场好的时候,现在很多人已经忘记,甚至将其看作利好。

那么,注册制到底是利空,还是利好?其实,毋庸置疑,注册制是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长远来看,注册制是重大利好。不过,对于具体的个股,影响又各不相同。

按照上述券商投行人士的说法,注册制应该是,符合条件就有上市资格,证监会连否决权都没有。那么,其最终的结果是:壳资源,即企业的上市资格的价值归零,同时,股票趋向无限量供应,股票不再稀缺。这对于A股原有的生态是颠覆性的。

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价格大多包含有“壳资源”溢价。据安信证券的研究显示,市值越小的公司,壳价值占比越大,对大盘蓝筹股而言,其占比是可以忽略的。如果实行注册制,“壳资源”溢价将逐步消失。

所以,不管“休克疗法”,还是“温水煮青蛙”,随着注册制的推行,未来应该是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个趋势将不可逆转。

因此,投资者应该远离靠壳资源支撑股价的那些小市值上市公司。要知道,健康的牛市,绝不应该是普涨。如果业绩不好,投资者可能全赔,不管套得多深,可能再也涨不回来。

说到这里,有股民可能会说,注册制对原本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不公平。但问题是,既然制度存在缺陷,那就应该改革,趋势不可逆转。

眼下,良好的市场气氛必然成为推进改革的契机。当然,这也是投资者换股或抛出没有业绩支持的个股的良机。

对此,我想说的是,投资者要把握最后的出逃机会。不管是否已经套牢,不要寄希望于绩差股会“轮”涨。

不排除注册制改革可能再次遇阻,或因其他原因,绩差股还会再次回光返照,乱涨一通。但在当前形势下,这当中的风险明显要大于机遇。

二、垃圾公司、皮包公司也能上市吗?

我们注意到,除了推行注册制,监管部门还将取消股票发行的持续盈利条件。一系列动作将使上市的门槛大大降低,审查环节也减少。

对此,有网友评价说:“若实行注册制,我现在马上注册个皮包公司,包装一下,上个市,捞他几个亿!”

这有可能吗?有。不过,对于这样的欺诈行为,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理论上讲,实行发行注册制,并不是不审查,而是把重点转移到上市后的过程监管。

按照2014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监管部门将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按该规定,对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司,将很快被暂停上市,随后被实施终止上市。

这也对信息披露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虑到垃圾公司、皮包公司上市所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当注册制实行时,监管层务必要严格实施和执行上述“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制度”。

不仅如此,还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配套索赔制度和机制。对此,在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实行的“集团诉讼制度”非常有借鉴意义。所谓集团诉讼制度,通俗地讲就是,若有一个股民告赢某上市公司的欺诈等行为,并获赔。其他有类似情形的受害者,不需要提出诉讼,也可以获得相同的赔偿。

这样一来,靠欺诈上市的公司,不但会被退市,还会使其因此付出代价。相关责任人会被索赔得倾家荡产,甚至坐牢。这样的法律制度下,一定程度上,可以威慑和约束造假者。

在我看来,“注册制”与“集团诉讼制度”的关系,有点类似于“利率市场化”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关系,都是推进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在此,我呼吁在实行注册制之前,务必要考虑先实施和落实集团诉讼制度。

【注释】

[1]本文写于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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