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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公司怎么停牌

时间:2022-11-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些上市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亏损,完全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了,仍然不但不终止其上市资格,而且不停牌,反而在“特别处理”的掩护下比过去更加活跃地进行交易。实行上市公司摘牌退出机制,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认识。新规则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公司股票须特别处理,仅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并且特别指出,一旦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将在报证监会批准后终止其上市。

有生有死是自然规律,有进有出是市场法则。然而,在中国股市,上市公司该停不停,该退不退,却似乎已成了惯例。一些上市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亏损,完全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了,仍然不但不终止其上市资格,而且不停牌,反而在“特别处理”的掩护下比过去更加活跃地进行交易。

但这种情形也许不能维持太久了。2000年初,中国证监会提出着手研究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5月1日实施的新《股票上市规则》更是明确了“终止上市”的条件。随着1999年年报出来,连续三年甚至四年亏损的公司已浮出水面,一个严肃的问题摆在了投资者的面前:连续亏损公司到底会不会停牌?谁将是第一个领红牌下场的上市公司?

1999年的年报,爆出了一个令投资者大跌眼镜的新闻——PT农商社在连续3年亏损之后,1999年再次出现巨额亏损,每股亏损6.17元,每股净资产为-7.73元,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9.64元……

这一组令人惊讶的数字,不仅改写了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亏损纪录”,也将一个严肃而重大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像PT农商社这样的连年巨亏公司出路究竟何在?中国证券市场要不要建立退出机制?

作为企业群体中优秀代表的上市公司,条件可以说是得天独厚。从税收到贷款,从重组到配股,要钱有钱,要政策有政策,按理说应该是如虎添翼,锦上添花。但谁知他们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却连年爆出巨额的亏损,让对他们充满期望的投资者失望,令当时推荐他们上市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尴尬,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而同样不可思议的是,早已经亏得资不抵债了,还可以在股市里横冲直撞,呼风唤雨。除PT农商社外,PT渝汰白和PT双鹿同样也是连续4年发生重大亏损了。但他们似乎仍然过得有滋有味。在1999年报中,注册会计师对32家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质疑,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31%。其中,注册会计师认为PT双鹿也处于无持续经营能力状态。既然没有持续经营能力了,他们还有什么资格在股市里继续存在呢?在我国证券市场,ST、PT公司的退出机制尚未真正落实,PT之后公司仍然处在存续状态,有朝一日扭亏为盈,还可重新申请上市。所以,国家即使有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要取消上市资格的政策,也形同虚设。也正因为这样,这些已经几乎一文不值的ST或PT的股票反而会格外受到市场的追捧,因为公司业绩再差,也不可能摘牌,反而有卖壳重组的题材。

从法律的角度看,处理PT农商社这类上市公司既难也不难。说不难,是因为《公司法》第157条和158条都已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且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可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说难,是因为这方面的实施细则至今尚未出台,“限期”是多长没有一个明确说法,以至到现在,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仍处于“研究之中”。另一个更困难的原因是证券市场的承受能力究竟有多大,摘牌会不会引起市场的不稳定,大家心中没底。

一方面是大量高科技企业有好项目、有新增投资的愿望,但苦于没有合适的资金募集方式;而与此同时,一些上市公司却在大肆糟蹋从股民手里圈来的钱,这不能不说是社会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

目前沪深两市已有12家公司资不抵债,他们基本上已经丧失了持续经营的能力,想让他们起死回生,可能性已经不大。尤其像PT农商社,1999年平均每一天要烧掉人民币300多万,让这样的上市公司继续存在,无论对股市还是对整个社会都是一个祸患。资不抵债,又没有了持续经营的能力,让他们破产摘牌,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保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就像足球比赛一样,对违规队员从黄牌警告到红牌下场,乃至终生禁赛的处罚,是保证足球比赛正常规范运作的基础。然而,中国上市公司从来没有被红牌罚下场,乃至终生禁赛的危机,他们从上市第一天起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一年优,二年亏,三年ST,四年PT,然后是没完没了的资产重组。亏得面目全非了,股价照样一飞冲天。这种绩优不香,绩劣不臭的现象,严重制约了证券市场的价值发现、市场评价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实行上市公司摘牌退出机制,已成为社会各界的普遍认识。2000年初中国证监会宣布着手研究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5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沪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新规则,也对“终止上市”有了明确的说法。该规则把“终止上市”分为几类,其中包括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以及被法院宣布破产的上市公司等。新规则规定,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公司股票须特别处理,仅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并且特别指出,一旦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将在报证监会批准后终止其上市。看来上市公司被红牌罚下场,已经指日可待。这对上市公司的奖优罚劣,促进其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于是,2000年春夏之交深沪股市一个最热门的话题,便是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会不会正式实施?谁会成为中国第一家被终止上市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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