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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乞讨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有哪些表现应如何进行处罚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实施暴力或其他有损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冻饿、罚跪等相要挟,逼迫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租借,是指行为人给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的家属、监护人或其本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使其进行乞讨谋取非法利益。选择乞讨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41.有关乞讨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有哪些表现?应如何进行处罚?

有关乞讨的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这种行为主要是胁迫、诱骗或者利用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进行乞讨或者变相乞讨。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实施暴力或其他有损身心健康的行为,如冻饿、罚跪等相要挟,逼迫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诱骗,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弱点或亲属等人身依附关系,或者以许愿、诱惑、欺骗等手段指使他人进行乞讨的行为。利用他人乞讨,是指行为人使用各种手段让他人自愿地按其要求进行乞讨的行为。包括租借或者其他形式。租借,是指行为人给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的家属、监护人或其本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使其进行乞讨谋取非法利益。

(2)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选择乞讨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但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反复纠缠,是指乞讨人员向他人行乞遭到拒绝后,仍采取阻拦、尾随、不给钱就不松手等其他令人反感的方式继续乞讨钱财。强行讨要,是指以生拉硬拽、污言秽语等令人厌恶的方式乞讨钱财。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包括以强迫接受的方式卖花、卖唱、开车门、拎包等行为变相乞讨。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规定,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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