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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航空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应如何进行处罚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4.有关航空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表现?有关航空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驾驶舱是航空器的要害部位,是航空器驾驶员操作飞行的重要部位,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行为人出于获取非法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行为,即构成此违法行为。

34.有关航空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应如何进行处罚?

有关航空器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是指正在使用的保证航空器安全飞行的设施。包括机场跑道、停机坪、航空器起落的指挥系统、导航设施等。此行为的具体表现是: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使用中的航空设备、器材的行为;毁损,是指破坏使用中的航空设施的完整性,使其失去正常的使用价值和功能;擅自移动,是指行为人未经允许,而根据自己的意愿,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影响航空安全。如果行为人盗窃、损坏、擅自移动的不是正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如正在施工、修理或者废置不用的航空设施,就不属于本违法行为。

(2)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驾驶舱是航空器的要害部位,是航空器驾驶员操作飞行的重要部位,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行为人出于获取非法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行为,即构成此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对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危害特别大,容易干扰航空器驾驶员对航空器的操纵,影响航空器的正常行驶。在此的“航空器”,主要是民用航空器,即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之外的民航客机、运输机等。

(3)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并且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使用中的航空器,是指正在进行商业飞行的民用飞机、飞艇等航空器,不包括停放在机场停机坪或者正在维修的航空器。器具、工具,包括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能产生无线电干扰的器具、工具。如行为人在航空器起飞前乘务人员要求关闭手机等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后,仍不听劝阻,执意使用或者经劝阻后又再次使用。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如果已经造成航空器的正常飞行受到干扰、通讯受到干扰或者中断等严重后果时,行为人的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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