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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主要的知识产权

时间:2022-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这一范围,在学术上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在各国立法中,真正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称为“知识产权”的内容都当做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并不多。因此,本章学习的目的是了解这些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权利的取得以及立法保护,其中要重点关注这些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小张想知道,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除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知识产权?

第十六章 其他主要的知识产权

【引言】除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这些对知识产权的传统划分外,广义的知识产权还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也即《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所划定的范围。对这一范围,在学术上至今仍存在较大争议;在各国立法中,真正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称为“知识产权”的内容都当做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并不多。但由于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参加了这一公约,故应认为大多数国家原则上同意该公约为广义知识产权所划的范围。[1]我国于1980年也参加了该公约。本章涉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域名权等均属于这一广义的划分。

【学习目的与要求】随着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不断发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域名权等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本章学习的目的是了解这些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权利的取得以及立法保护,其中要重点关注这些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

【知识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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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小张是一名法学爱好者,在自学知识产权法的过程中,对我国知识产权的范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张想知道,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知识产权除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知识产权?这些知识产权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对这些知识产权是如何规定和保护的?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我们就可以解答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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