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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这里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的制订问题,其主要职责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一)行政区域界线的概念

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周边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和行政争议,因此,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并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概念与内容

1.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概念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是指利用测绘技术手段和原理,为划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分布以及周边地理要素而进行的测绘工作。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而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可以认定是一种法定测绘。

2.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主要内容

1989年11月10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勘界定点工作联席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并由国家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了该规定。根据规定,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界桩的埋设与测定、边界线的调绘、边界线走向的文字说明、边界线地形图的标绘、界线详图的编撰与制印等工作。

(三)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是测绘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拟订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这里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的制订问题,其主要职责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是在对行政区域界线进行勘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按照政府职责分工,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因此,在实施对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过程中,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当地民政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按照政府职责分工依法进行管理。

(1)资质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

(2)成果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并依法汇交测绘成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测绘成果汇交制度。

(3)标准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勘界测绘技术规程和规定的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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