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监督管理是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测绘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技术质量、资料档案与保密管理情况、资质条件符合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是否继续符合测绘资质的基本条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一)测绘资质年度注册
1.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概念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是指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按照年度对测绘单位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继续符合测绘资质的基本条件。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绘服务总值;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交情况;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单位信用情况;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2.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结果的处理
测绘单位在测绘资质年度注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缓期注册:
(1)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或者年度注册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测绘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应当变更而未申请变更的;
(3)测绘仪器未按期检定的;
(4)未按照规定备案登记测绘项目的;
(5)经监督检验发现有测绘成果质量批次不合格的;
(6)未按照规定汇交测绘成果的;
(7)测绘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度注册的;
(8)单位信用不良经核查属实的。
缓期注册的期限为60日。被确定为缓期注册的单位,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测绘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予以注册。对在年度注册过程中,测绘单位年度注册材料弄虚作假、测绘单位不符合相应测绘资质标准条件、缓期注册期间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测绘单位连续两次被缓期注册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可以注销其测绘资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核减相应业务范围。
(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赋予了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时的具体职责权限。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以要求测绘单位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工资表、劳动保险证明、测绘仪器的购买发票及检定证书、测绘项目合同、测绘成果验收(检验)报告等有关材料,并可以对测绘单位的技术质量保证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维护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要求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索取或者收受测绘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测绘单位违法从事测绘活动被依法查处的,查处违法行为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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