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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给付时间的确定

时间:2022-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保险合同约定有给付或赔偿期限的,按合同约定履行。[5]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特别规定了保险人先予给付的义务,即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三、保险给付时间的确定

保险人的保险给付应贯彻主动、迅速的原则,及时履行保险给付义务。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保险金赔偿或给付义务。保险合同约定有给付或赔偿期限的,按合同约定履行。[5]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我国《保险法》特别规定了保险人先予给付的义务,即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6]

【注释】

[1]邹海林:《保险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85~186页。

[2]参见《保险法》第27条,《海商法》第264条。

[3]参见《保险法》第42条,第49条,第51条。

[4]Raoul Colinvaux,The Law of Insurance,5thed.Sweet&Maxwell,1984,p.181.转引自邹海林:《保险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191页。

[5]参见我国《保险法》第24条。

[6]参见我国《保险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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