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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差异与文化适应

时间:2022-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跨文化交流过程之中,我们总是在心理上有一个错觉,认为我们的主体意识是完整的,是优于他者的,因此,我们常常不由自主地漠视差异,以自己的文化意识来取代他者的文化意识。根据第一章所论,互惠性理解强调的是,只有建立在对话与合作中的理解,才能超越把他者文化当作知识理解与兴趣满足的局限,形成建构跨文化传播关系的可能性。

二、文化差异与文化适应

从根本意义上讲,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一切误解与冲突首先源于我们失去或弱化了感知文化差异的跨文化敏感。不能感知文化差异,不能发展自己的跨文化敏感,也就谈不上相互的理解与沟通。当我们用漠视、回避的方式简化文化差异,或者以民族中心主义和对立的方式极化文化差异时,误解与冲突也就随之产生了。所以,我们只能面对文化差异,提升跨文化敏感性,去寻找文化适应的路径。

然而,我们必须明白,文化差异不仅仅是我们要面对的客观存在,更重要的是,这种客观存在又是人“制造”出来的。面对各种不同的事物时,为了有效地认识其意义,我们必须在它们之间确定一种明晰的区别,否则,我们的世界必定是混沌一片。根据人类学家的研究,各社会群体总是通过分类区分的方式安排、组织事物,赋予其意义[20],于是,便形成了人化的世界。每一种文化都编码出关于男人与女人、父亲与母亲、人与神灵、人与自然等的差别,从此,人生活的世界变得如此有意义。基于此,差异就自然被理解为文化的符号秩序的根据,人以此认知事物的意义、我与他者的关系,判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人的精神世界因此而统一也因此而分裂。统一表现于人拥有了辨析差异的事物与人并使之各安其位的意义系统,得以进入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而分裂则体现为人的精神被差异的符号秩序所撕裂,在正常的和不正常的、纯粹的和不纯粹的、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我们与他者的二元对立思维中失去精神的完整性。因此,在文化与心理意义上,文化差异是矛盾的,它既可以是积极的又可以是消极的[21]。它可以为意义的生产和语言与文化的形成所必需,可以为认识自我和建构主体的意义所必需,因为只有通过差异才能感知有别于他者的自我;同时它又可以激发各种消极情感(如歧视、对抗、焦虑、恐惧等),诱发人格分裂,进而形成对“他者”的敌意和侵犯。

如何扩展其积极意义克服其消极意义,就成了我们面对文化差异时的难题。

这一难题的一种解答方式其实已隐藏在跨文化敏感之中。当跨文化敏感发展到融合阶段时,个体就会认同多元文化并且能够在不同的文化世界观中自由转换,从这个意义上讲,扩展文化差异的积极意义的基点在于回到文化间的互惠性理解(reciprocal understanding)。在跨文化交流过程之中,我们总是在心理上有一个错觉,认为我们的主体意识是完整的,是优于他者的,因此,我们常常不由自主地漠视差异,以自己的文化意识来取代他者的文化意识。这完全背离了精神分析所提供的一个基本事实:在心理上,人从未完全作为主体被统一过,人的主体性是通过被搅乱的、向来不完整的无意识与他者的对话,才得以形成的。也就是说,命里注定,我必须与他者进行互惠性理解,才能更完整地理解自我、发展自我、丰富自我,最大限度地扩展文化差异的积极意义。

根据第一章所论,互惠性理解强调的是,只有建立在对话与合作中的理解,才能超越把他者文化当作知识理解与兴趣满足的局限,形成建构跨文化传播关系的可能性。按照这种理解方式,文化差异呈现的是互补性、互动性结构,差异不是二元对立式结构,而是相对的、相互联系的,是在多元交叉、渗透过程中动态发展着的。遗憾的是,我们的跨文化敏感很难发展到互惠性理解所要求的水平。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自霍夫斯特德以来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二元分析都是失败的(参见第二章的分析),原因在于这种化约的、二元对立的分析假定区域性文化是一元性的、整体性的、静态性的。后来,有学者发现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多元化模式,分别做出了以下描述[22]

个人主义的三种模式:一、聚合模式(aggregate mode),该模式强调个体之间的区别和独立性。个体从先赋性关系中分离出来,在根据理性原则建立的规范和制度的保证下与无联系的个体交往。在这一模式中,个体的边界是清晰和坚实的,而群体的边界是流变的和可渗透的。二、分布模式(distributive mode),该模式强调契约关系和个体所认同的具体的、共同的群体利益和特性。个体通过选择,找到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群体,所以,当群体能够满足个体需要的时候便可以存在。在这一模式中的个体,其边界同样是清晰和坚实的,而群体的边界同样是流变的和可渗透的。三、静态模式(static mode),该模式强调群体的强力,例如,社会制度、法律等,不允许任何个体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在这里,群体的边界是坚实和清晰的,个体的边界也是坚实和清晰的。

集体主义的三种模式:一、无差别模式(undifferentiated mode),该模式强调个体放弃自己的意愿而完成角色的要求、融入群体。群体的边界坚实而清晰,个体的边界流变而模糊。二、关系模式(relational mode),该模式强调内群体成员愿意并有能力想他人所想、急他人所急,帮他人所需。个体与他人和谐相处,共同合作,互相帮助并不意味着为了内群体而牺牲个体,而是通过与他人的相互帮助表达自我和提高自我。个体之间的边界是可渗透的,群体的边界是坚实而清晰的。三、共存模式(coexistence mode),该模式区分了“公我”与“私我”。群体的边界和私我的边界是清晰的,但是公我的边界是不清晰的。为群体而牺牲个体的公我与为保存个体自我价值的私我共存。

显然,这样的描述解构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二元对立理解,既呈现了各自的边界,又注意到了流变、渗透的事实,打破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难以对话、合作的想象,它有助于我们通过互惠性理解建立文化间的互惠性知识,矫正有关自我文化和他者文化的单一性知识,从而减少偏见的产生。

当然,这只是纸上谈兵,回到现实可能远不是那么回事。有研究显示[23]:知识的调节作用的确存在,但影响却是有限的;相形之下,移情(empathy)和换位思考(perspective taking)更为重要。群体间交往,尤其是不同群体间的友谊,使得人们对外群体移情,并设身处地地站在外群体的视角思考。正是受益于这种对外群体的新的思考方式,偏见才得以减少。因此,扩展文化差异的积极意义、克服其消极意义,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进入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的过程。贝利的文化适应双维度模型(参见第二章)告知我们,种族文化群体和更广大的社会总是为个体进入跨文化交流预设了不同的策略背景:当主流群体施行熔炉(melting pot)策略时,非主流群体通常会采取同化(assimilation)策略;当主流群体施行种族隔离(segregation)政策时,非主流群体通常会采取分离(separation)策略;当主流群体排外(exclusion)时,非主流群体通常会边缘化(marginalization);当主流群体实行文化多元主义(multiculturalism)策略时,非主流群体通常会采取整合(integration)策略。实际上,当主流社会对文化多元持开放和包容态度时,非主流群体才能自由地选择并能成功地整合进社会之中,接纳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同时大社会也必须准备好去调整国家制度以满足多元社会中不同种族群体的需求。由于文化群体间的互动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下表现出不同的水平,构成了个体间跨文化交流的语境,因此,个体在文化适应的心理上会产生不同的变化,或在行为上很可能产生一系列的变化,比如言谈的方式、穿着、饮食和文化身份等,或产生文化适应压力(acculturative stress),如焦虑、忧郁、精神病理症状等。如果个体和群体应环境的需要而做出相对稳定的改变,则可形成长期适应(adaption),它既可以是内心或心理上的(如幸福感和自尊),也可以是社会文化上的(比如在日常跨文化生活中的应对能力)。[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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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文化适应是一个极不稳定的过程,长期适应也不意味着文化适应的终结,因为个体之间、个体与文化环境之间的互动是无限循环的,文化适应压力是恒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文化适应的指标都是无效的,我们能把握的只是自己的文化心理的适应性条件:第一,良好的社会文化适应需要互惠性的文化知识,包括了解种族文化群体和更广大的社会为个体进入跨文化交流预设的策略背景。但知识的调节作用是有限的,因此,还必须拥有第二个条件,即使自己保持群体间接触与交往状态,因为在普遍意义上,群体间接触与交往能够改善群体间态度,营造着针对外群体的积极情感体验,并消解着消极体验。不过,这只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有案例研究显示,在充满威胁感的交往情境中,群体间交往也可导致更多的偏见。[25]第三个更重要的条件是积极的跨群体态度,包括移情、换位思考、减少焦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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