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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报刊控制方式的转变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政府对报刊控制方式的转变在18世纪,有两次为确立自由主义原则而进行的主要斗争对于报刊的运行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英国政府以及在美洲的殖民政府都企图用煽动叛国罪的罪名来对报刊进行迫害,以控制对政府活动的公开批评。国王任命的法官往往同情政府,不允许报刊有煽动公众的做法。结果是陪审团受了发行人和自由主义政治领袖的激将法,拒绝作出判决词。

二、政府对报刊控制方式的转变

在18世纪,有两次为确立自由主义原则而进行的主要斗争对于报刊的运行产生过深刻的影响。第一次和反对所谓煽动叛国罪有关,另一次是关于报刊发表国会活动的权利的争论。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英国政府以及在美洲的殖民政府都企图用煽动叛国罪的罪名来对报刊进行迫害,以控制对政府活动的公开批评。国王任命的法官往往同情政府,不允许报刊有煽动公众的做法。在18世纪,法院遵循这样的原则,即只要发表攻击政府政策和政府人员的材料,就算是有害于国家,因而是非法的。根据英国的司法制度,已经发表的文章是否有危险性或煽动叛国的问题,是一看就清楚的,因此可以由法官来裁决。至于文章是否由受审者所发表的,则是可以由陪审团来裁决的事实之一。早在18世纪,英国和美国的陪审官就起来反对过这种分工。结果是陪审团受了发行人和自由主义政治领袖的激将法,拒绝作出判决词。直到1792年,福克斯的诽谤法庭案授予陪审团裁决权,以裁决出版物的有害倾向,才解决了这一争论。

一个有关的问题引起了更严重的争论,即发行人是否可以拿“内容是真实确切的报道”为理由来为被认为是有害的文章进行辩解。在整个18世纪,法学家主张损害政府的文字不管真实或虚假,都应受到惩罚。但自由主义原则最后取得了胜利,在美国通过宪法条文,在英国则通过1843年国会的一项法令,都确立了真实性可以作为辩护的手段。

自由主义为争取其主张占上风而进行斗争的另一场所是国会。几世纪以来国会都不让外人进去,并且禁止写字条,怕民众干涉讨论。18世纪末,最后一次冲突的结果,民主取得了胜利。当时的报纸论述说,既然国会代表人民利益,国会辩论应该向公众公开。报刊是通向公众的工具。因此,报刊不仅有权利而且有责任向公众报道国会中发生的事情,所以国会无权对报刊发挥这一职能加以限制。英国传统的官僚对这种论点惊恐万分,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冲突后,报刊取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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