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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与报刊

时间:2022-04-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与报刊(一)革命前的言论限禁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在宗教改革的旗帜下进行的。以此为契机,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资产阶级、新贵族向国王发起攻击。查理一世拒绝签字,并于1642年8月宣布讨伐国会。这些新闻书不再被禁止刊登国内新闻,由此出现了专门报道战况和国会议程的新闻书。

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与报刊

(一)革命前的言论限禁

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在宗教改革的旗帜下进行的。16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随着宗教改革的推进,反对封建王权和国教(与封建王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书籍和小册子纷纷出现。为了阻止新思想的传播,封建统治者加强了出版管制。

1528年,英王亨利八世下令限制印刷业的发展,1538年正式建立皇家特许制度,规定所有出版物均须经过特许,否则禁止出版。1557年,玛丽女王下令成立皇家特许出版公司,规定只有经过女王特许的印刷商才能成为公司的会员,只有公司会员和其他特许者才能从事印刷出版。1570年,伊丽莎白女王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独立为皇家出版法院(即“星法院”),以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1586年,皇家出版法院颁布特别法令。该法令规定:

(1)所有印刷商的印刷机必须在皇家特许出版公司登记;

(2)伦敦市以外,除了牛津、剑桥大学,一律禁止印刷;

(3)除非教会同意,不再允许新的出版商登记;

(4)特许制的各项规定;

(5)印刷任何刊物均须事前申请许可,否则处以12便士至14先令的罚款或坐牢处分;

(6)皇家特许出版公司对非法秘密出版物和印刷机有搜查、扣押、没收及逮捕嫌疑犯的权力;

(7)一般印刷商的学徒不得超过3人,牛津、剑桥大学的印刷商各限有1名学徒。

1625年查理一世即位后,“星法院”对自由出版活动的惩罚更加严酷。一些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因编写、出版宣传性的小册子而被捕。他们被绑在示众枷上,当众鞭打,并被割耳,投入监狱。

(二)革命中的出版物

英国革命始于1640年。这一年,国王查理一世为筹措镇压英格兰起义的军费,不得不召开停止了12年的国会。以此为契机,在国会中占多数席位的资产阶级、新贵族向国王发起攻击。1641年11月,国会通过反对查理一世暴政、限制王权的《大抗议书》。查理一世拒绝签字,并于1642年8月宣布讨伐国会。资产阶级革命于是掀起高潮。这场革命持续了48年,直到1688年“光荣革命”确立君主立宪政体,革命才告结束。其间随着政权的几次更迭(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查理二世复辟),报刊的发展也一波三折。

革命爆发后,1641年7月,“星法院”条例被取消,英国报业第一次获得了出版自由。于是,各种报刊和新闻印刷品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1640年到1660年有著名的新闻出版物300多种”[5]。这些出版物大多仍为书本形式(习惯上仍称为“新闻书”),但第一页不再是封面和书名,而是改为报纸的头版,报名下面直接刊登新闻或新闻要目。这些新闻书不再被禁止刊登国内新闻,由此出现了专门报道战况和国会议程的新闻书。其中最有影响的是:1641年11月创刊的《国会议程纪要》、1642年1月出版的《国会议程每日纪闻》、1643年出版的《不列颠信使》等,这几份都是倾向革命的周刊。保皇派刊物则有《宫廷信使》、《公民信使》等。

克伦威尔军事独裁时期(1649—1658年),对报刊实行了严厉的军事管制。1649年,克伦威尔颁布规定,除特许者外,一律不准出版印刷品。他还恢复皇家出版公司,让该公司独占出版业并查处一些非法出版活动,政府还派专员负责指挥监督。在克伦威尔的高压政策下,革命初期一度兴盛的定期出版物纷纷消失,允许出版的只有两种官方报纸《政治信使报》(周刊,1650—1660年)和《公众情报员》(周刊,1655—1660年)。

查理二世复辟(1660年)后,封建王朝的出版管制代替了克伦威尔的军事管制。支持克伦威尔的报刊遭到查封,保皇派的两份周报被指定为官方刊物,一份是《国会情报员》(1659—1663年),一份是《大众信使》(1660—1663年)。1660年6月复辟王朝颁布决议,规定未经许可不准刊登国会消息。1662年又颁布“特许制法令”,恢复以往“星法院”的做法。1663年查理二世任命了皇室新闻检查官,严厉管制印刷出版业。1665年11月,复辟王朝出版了一份新的官报《牛津公报》(Oxford Gazette)。该报每周出两期,主要刊登官方新闻和一些简单记事。值得一提的是,该报一改以往新闻书的样式,首次采用单页两面印刷,每面分为两栏,开近代报纸版面形式之先河。这份报纸后改名为《伦敦公报》(London Gazette),一直出版至今,是世界现存历史最悠久的报纸。

1688年的“光荣革命”结束了复辟王朝的统治,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英国报纸才从严苛的封建限禁中摆脱出来,获得了喘息之机。但从整体上看,英国报业的发展步伐仍是缓慢的。

(三)弥尔顿和他的《论出版自由》

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革命家提出了“出版自由”的口号。正式提出这一主张并加以深刻论述的人是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年)。弥尔顿出生于伦敦一个富裕的清教徒家庭,自幼酷爱读书,深受人文主义思想的影响。作为当时有名的政论家和诗人,革命爆发后他写了大量的文章和政论小册子,抨击封建统治,阐述主权在民的思想。1643年,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代表操纵国会通过法案,规定未经出版检察官审阅批准,不许印刷任何出版物。弥尔顿对这一法案十分蔑视,他不顾禁令继续出版书籍,引起国会的愤怒。1644年,弥尔顿被召至国会出版委员会接受质问,他借机作了长篇演讲,系统阐述了出版自由思想。这之后,弥尔顿无视书刊检查机构的存在,自行印刷了这篇演讲词。这就是著名的政论小册子《论出版自由》(AREOPAGITICA,A Speech for The Liberty of Unlicensed Printing)。

在这篇演说中,弥尔顿对出版检查制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他指出:“书籍并不是绝对死的东西。它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如果不特别小心的话,误杀好人和误禁好书就会同样容易。杀人只是杀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了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破坏了瞳仁中的上帝圣像。”[6]弥尔顿强调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与生俱来的权利,主张让人们“有自由来认识,抒发己见,并根据良心作自由的讨论,这才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他认为这种自由“是一切伟大智慧的乳母”,限制这种自由只会伤害真理,只有保障言论出版自由,才能使真理最终战胜谬误。他指出:“现在正是我们发表写作和言论来推动大家进一步讨论激动人心的事情的时候。……虽然各种学说流派可以随便在大地上传播,然而真理却已经亲自上阵;我们如果怀疑她的力量而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那就是伤害了她。让她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交手时吃过败仗呢?”[7]

《论出版自由》于1644年获准出版后,一段时间内流传不广,影响不大,1778年第一次再版。法国大革命时,米拉波译出该书的法文本。它于18世纪开始在英、法、美广泛流传,影响日益扩大,至今在西方仍被认为是关于出版自由的经典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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