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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报刊与民主的政治

时间:2022-04-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理性的人民、自由的报刊与民主的政治 ——杰斐逊公共报刊思想述评张婧,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新闻学专业,2007年7月进入科学时报社,任科学网编辑,负责市场活动策划及广告经营工作。杰斐逊深受自然权利学说的影响。杰斐逊找到的最好的民主监督工具就是公共报刊,而开导和教化民众的有力途径也是大众媒介。

理性的人民、自由的报刊与民主的政治
——杰斐逊公共报刊思想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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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婧,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新闻学专业,2007年7月进入科学时报社,任科学网编辑,负责市场活动策划及广告经营工作。

摘 要:作为一位自由主义者,杰斐逊的公共报刊思想深受自由至上主义理论的影响,即坚信人类理性的力量;新闻自由不容剥夺;新闻自由的限度不在于自由的主体范围,而在于自由的表现形式。同时,作为一名民主革命家和政治家,杰斐逊更多地从报刊在民主政治体制中所起的作用来肯定新闻自由的地位,因而,他的公共报刊思想更闪烁着民主的光芒。

关键词:杰斐逊 新闻自由 报刊 民主

托马斯·杰斐逊,1743年4月13日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是美国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科学家、音乐家、哲学家、建筑师,曾参与起草《独立宣言》,先后担任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1800年当选为美国第三任总统(1801~1809),民主共和党创始人。他被普遍视为美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总统之一,同华盛顿、林肯和罗斯福齐名。

林肯曾说:“如果你想证明托马斯·杰斐逊的伟大,你可以注意下述的事实:持不同政见的人,无论他们的政见多么不同,都可以从他们的思想里找到根源。美国的每一个政党,都遵奉杰斐逊为它的导师。”

杰斐逊深受自然权利学说的影响。他早在1770年就曾公开表态: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在1776年他草拟的《独立宣言》原稿中,他如此阐述自然权利:“我们认为下面这个真理是神圣的和无法否认的:人人生下来就是平等和独立的,因而他们都应该享有与生俱来的、不能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的保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杰斐逊继承、发展、丰富了前人的自然权利学说,更重要的是,他是第一个把自然权利学说写入官方文件的人。他对1787年修改的联邦宪法中缺少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的条款非常不满,要求把保障人民自由的“权利法案”加到宪法中去,主张在法案中规定人民拥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自由。他主张人民有权批评政府,不管这个批评是对是错,政府不应该干涉意见的表达。他指出,出版自由的益处很多,特别是它可以防止野心家篡夺国家大权,虽然出版有时会引起伤害或有害作用,但他认为,一个政府只要本身公正廉洁,是不怕报纸攻击的,更不会因为恶意攻击而倒台。

在杰斐逊的政治思想中,民主与民权无疑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早在由他亲自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便指出,人们成立政府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然权利。政府并非凌驾于人民之上,而是作为公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

然而,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政府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相一致的,政府往往会以牺牲人民权利为代价,来保证国家利益的实现。那么,如何来制衡这种“强政府、弱民众”的力量格局呢?杰斐逊认为,发动人民参与社会管理,是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因为“政府机器是为了人民使用而建立起来的,从而要受到他们的监督。”[1]尤其是,人民作为“他们统治者的唯一监督者”,在防止权力腐败和维护公众权利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甚至他们的错误也有助于促使统治者恪守他们制度的真正的原则。过于严厉地惩罚这些错误,就等于压制公众自由的唯一的捍卫者。所以,“要珍惜我们人民的这种精神,并且让他们警惕地监督政府。”而对于人民的“不合常规的干预”,要靠“开化他们的办法去改正他们”[2]

杰斐逊找到的最好的民主监督工具就是公共报刊,而开导和教化民众的有力途径也是大众媒介。“民主制度的成功建筑在明智而了解情况的选民基础之上,所以公众通讯工具和公立学校就负担着向公众提供教材的责任。”[3]这是因为,一方面,通过报刊传播知识、启迪民智,为实现理性治理提供群众基础;另一方面,报刊通过启发公众舆论、监督政府,在抵制权力腐败的各种力量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

基于这样一种政治理论背景,杰斐逊的公共报刊理论真正关心的核心问题就是,在以自由主义原则为基础的美国社会中,报刊如何发挥其能动作用,来保证民主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报刊在调节政治机构与个人互动关系中应占据什么样的地位?应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哪里报刊是自由的,并且每个人都能阅读他们,一切就是安全的。”

杰斐逊认为:“人民不可能总是消息灵通的,犯错误(指叛乱)的那部分人的不满,是与他们对事实误解的程度成正比例的。”[4]而“国家的不同意见在每一个地区却一直在相当大程度上被误传和误解了。”[5]所以,保证信息来源的真实公正,就成为报刊所负有的责任。公众只有在获知正确真实的消息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对事实作出正确的判断,并促使其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真理是伟大的,任其自然,它必定会胜利……一切谬误,当容许人们自由反驳它们的时候,就不再是危险的了。”[6]在杰斐逊看来,出版自由甚至比言论自由更为重要,因为后者只影响少数人,而前者可以影响社会各个角落。作为一个公众获知消息和自由论辩的广阔平台,报刊促进了消息与思想的自由沟通,并随着公共报刊的不断深入民间,而不断拓宽,从而使真理得以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并取得影响。人们利用报刊,自由的交流思想,从而认识了真理,只有拥有了获取新闻的自由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人们才能有效的监督政府。因此,报刊自由,是人民其他一切自由和安全的最大保障。

当然,报刊并非总是登载事实,舆论也并非总是引向正途的。片面地强调新闻自由的绝对性,使得当时的媒介存在着一种滥用自由的现象。政党报刊互相攻击,谩骂、诽谤充斥在报刊的内容中。而杰斐逊不主张政府力量的介入,而是相信人类理性的力量能做出正确的判断。杰斐逊认为,舆论可能暂时被引入歧途,但是“人们在抵抗最近新闻的滥用时所表现的坚定性,他们表现出来的区分真假的识别力,表明人们可以放心地信任他们,让他们听到的每一种真话和谎言,并且做出正确的判断。”[7]个别人暂时的错误,会在一定时间内通过讨论和鉴别,被克服和更正。为了促进这一“自我修正”的过程,就要求提高公众的教育水平和分辨能力,这也就是杰斐逊关心公民教育的原因。“我希望对于普通人民的教育应该受到注意,因为我相信为了保存适当程度的自由,我们最有把握依靠的就是人民的良好判断力。”[8]

报刊通过传播知识和充分讨论,开启了公众的心智,同时,公众良好的判断力,又在最大限度上淡化了报刊的负面影响,并推动报刊更为正确有效地发挥其影响舆论的作用。“由于启发了公众舆论,它们的自然结果是,把公众舆论树立起来,使它成为监督者,在监察者面前,即使最高贵的人为了他们现在和未来的名声也要发抖。”[9]

“我已在上帝的圣坛上宣过誓,要永远与对人类心灵实行的任何形式的暴政势不两立。”[10]

“经验证明即使有最好的体制,那些受委托掌握权力的人,通过慢慢的行动,总有一天要把这种权力变成暴政;可以相信阻止这种情况的最有效的手段是尽实际可能地启发人民的思想。”[11]在杰斐逊看来,报刊就具有启发公众舆论从而监督政府的作用。他认为,只要报刊摆脱了威权主义理论下政府的束缚,就可以代表公民意志而成为一种司法范围之外的对于政府的监督力量和抑制力量。报刊不再是国家的公仆,而是作为“国家唯一的警钟”,对民主社会政治体制的完善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出版自由乃是共和政府的最主要特征之一。”[12]

“人可以靠理性和真理来治理,所以我们的第一个目标是向他开放一切通往真理的道路,迄今为止所发现出来的最有效的道路便是新闻自由。因此那些害怕他们的行为受到调查的人首先关闭的就是新闻媒介。”[13]新闻自由权利作为人的自然权利,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政府对新闻自由唯一能施加的限制,只能出于更好的维护这种自由的目的。

同时,作为政府权力的重要制衡力量,报刊也成为促进政府良性发展的推动力。“任何政府都不应当没有批评者,而在新闻是自由的地方,也不会有任何政府会没有批评者。如果政府正直,它用不着害怕公平的攻击和答辩。”[14]作为政府和政府官员,是应该公开接受批评的。相反,如果“政府既不去弄清也不去注意谁是它的谄媚者或批评者,是不光彩的,就好像纵容谄媚者或迫害批评者是不光彩的,和犯罪的一样。”[15]而在1787年致爱德华·卡林顿信中的著名论断,就更为直接地表明了杰斐逊对于报刊的重视程度:“如果让我决定我们是应该有一个政府然而没有报纸好呢,还是有报纸而没政府好?我会毫不犹豫地主张后者。”[16]

然而,“权利只有在被制约的时候才是安全的,同样也只有在被正当运用的时候才是公正的。”为了防止报刊滥用新闻自由,需要从法律层面以事后惩罚的方式,来限制和约束报刊的不正当行为。“没有比放纵滥用新闻以至于谎言连篇,更为压抑新闻自由,而使国家完全丧失新闻的好处的了。”然而,“在极其宝贵的新闻自由与新闻的败坏道德的放肆行为之间没有其他的明确的界限。”[17]报刊自由发表意见的限度是很难把握的。因此,“在多大程度上削减言论和新闻的放肆而又不减少它们有用的自由,在多大程度上容忍那些无法与它们的用处分开的弊端而不毁掉他们的用处”[18]就成为新闻立法工作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在杰斐逊为法国起草的权利宪章的第六条,就提到“印刷商由于印刷和发表虚假事实而损害告发的当事人者,应受到法律起诉。但是他们不受其他限制。“并在“关于定罪量刑的法案”中强调,“新闻出版应有自由,除非属于犯有妨害私人罪,方能诉之于法。”[19]由此可见,保护公民个人名誉与权利不受侵犯,是当时新闻立法的宗旨。

“18世纪末,自由主义原则已经……被认为是各国基本法的神圣原则了。对于这一改变,至少有三个英国人和一个美国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20]而这个美国人,指的就是杰斐逊。

作为一名政治家,如何才能使公共报刊思想在施政中得到体现,从而确保报刊的自由不受侵犯?受英国立宪主义影响的杰斐逊,试图从法律层面来保障新闻自由权利。1787年,美国制定了联邦宪法,但是在《独立宣言》中所宣称的自然权利包括言论出版自由并没有得到宪法的保障。当时身在巴黎的杰斐逊立即致信詹姆斯·麦迪逊抗议“缺少一个明确(而不是借助于诡辩)规定宗教自由,出版自由……”在杰斐逊和其他民主人士的积极争取下,1791年,国会通过了保证人权的十条宪法修正案,而其中“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法律”这一条款,最终确立了新闻自由的法律地位,并成为了美国新闻自由的基石。其后,他也曾发起和支持了《弗吉尼亚决议案》和《肯塔基决议案》,作为对《外侨法》和《煽动法》中某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条款的斗争。

然而,在他对新闻自由的乐观信念与新闻界令人担忧的滥用自由的现实之间,在他抽象保证的彻底的新闻自由与他认为在新兴国家建设一种民主社会的实际需要之间,发生了明显的冲突。

宪法只是抽象的承认了新闻自由,在具体的司法过程中并未对新闻自由的限度进行界定,因此法律对于新闻自由的保障也就无法完全实现。在杰斐逊担任总统期间,发生过两次涉及新闻出版的案件。其一为对约瑟夫·丹尼的起诉,这是杰斐逊的部属为了限制反对派编辑而采取的行动,后约瑟夫·丹尼无罪释放;其二为对哈里·克罗斯维尔的起诉,他因诽谤杰斐逊而在“总统提议下”根据一条州的法律起诉的。汉密尔顿在为其辩护时,陈述了这样一个原则:报界“有权利出于善良的动机,为了正当的目的,刊载事实而不受惩罚,尽管可能责备政府、地方官署或个人。”[21]即事实是诽谤诉讼的一种辩护。从而促使最高法院于1812年作出关于不得根据英国《习惯法》提出诽谤罪起诉的宣布。

杰斐逊认为,法律主要保障个人权利不受报刊损害,而为了防止政府以煽动为罪名对报界进行报复,政府的名誉并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因此,政府官员在关于新闻自由的法律关系中,扮演了一个矛盾的角色,而其正当权利往往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这个被莫特称为“新闻事业的黑暗时代”中,报刊表现出激烈的党派偏见,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摧毁对手,不惜施展人身攻击等低劣手段,而杰斐逊则成为了正当报刊攻击个人的最大受害者。他认为“适于充当公众顾问的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承受这样的伤害。”[22]而且“为了保持人类心灵的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每一个生灵都应当准备殉难。”[23]也就是说,杰斐逊言论自由思想的精髓在于发表错误言论的合法性,他在1802年的一封信中强调:“我将保护他们造谣与诽谤的权利,而且我仍将珍视这一权利的继续维持,坚定不移地追求我的目标。”“看一看不借助胁迫而进行的自由讨论是否足以宣传和保卫真理,是否足以使一个政府在其行动和意见方面保护纯洁和正直。”[24]

当然,杰斐逊的公共报刊思想也有一定局限。在办报理念上,他并不注重公共报刊的经济支持问题,他“一直在设法创办另一个周刊或半周刊,它不登广告,这样使它能发行各州,成为传播消息的真正媒介。”[25]没有广告的报纸,不能保证稳定的收入来源,无法做到经济上的独立,容易被政党控制,从而成为政党斗争的工具。弗里诺的《国民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份被杰斐逊认为是“美国所出版过的最好的报纸”,在杰斐逊担任公职时,接受了一定的资助。同时,作为反联邦党的喉舌,在与联邦派的激烈论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杰斐逊离职后不久,这份报刊就仅仅因为财政拮据而停刊。

参考文献

[1]刘祚昌,邓红风译.杰斐逊集[M].北京:三联书店,1993-9(1)

[2][美]吉尔贝·希纳尔著王丽华等译.杰斐逊评传[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2(1)

[3][美]韦尔伯·斯拉姆等著.报刊的四种理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1)

[4][美]埃德温·埃默里,迈克尔·埃默里著.美国新闻史[M].武汉:新华出版社,1982-12(1)

[5]刘祚昌著.杰斐逊传[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2(1)

【注释】

[1]《杰斐逊集》(上),第111页。

[2]《杰斐逊集》(下),致爱德华·卡林顿(人民是唯一的监督者).巴黎.1787-1-16:980

[3]《报刊的四种理论》,第66页。

[4]《杰斐逊集》(下).致威廉·S.史密斯(不赞成元首任期过长).巴黎.1787-11-13:1021

[5]《杰斐逊集》(下).致艾尔伯瑞克·杰瑞(“完全中立和独立”).费城.1797-5-13:1191

[6]《杰斐逊评传》,第97页。

[7]《杰斐逊集》(下).致约翰·泰勒法官(新闻自由).华盛顿.1804-6-28:1326

[8]《杰斐逊集》(下).致詹姆斯·麦迪逊(反对宪法理由).巴黎.1787-12-20:1026

[9]《杰斐逊集》(下).致约翰·亚当斯(你的预言和我的预言).蒙蒂赛洛.1816-1-11:1611

[10]《杰斐逊集》(下).致本杰明·拉什博士(我已在上帝的圣坛上宣誓).蒙蒂赛洛.1800-9-23:1239

[11]《杰斐逊评传》,第91页。

[12]《杰斐逊评传》,第187页。

[13]《杰斐逊集》(下).致约翰·泰勒法官(新闻自由).华盛顿.1804-6-28:1326

[14]《杰斐逊集》(下).致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与汉密尔顿的冲突).蒙蒂赛洛.1792-9-9:1133

[15]《杰斐逊集》(下).致美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与汉密尔顿的冲突).蒙蒂赛洛.1792-9-9:1133

[16]《杰斐逊集》(下).致爱德华·卡林顿(人民是唯一的监督者).巴黎.1787-1-16:980

[17]《杰斐逊集》(下).致约翰·诺韦尔(历史,休谟和新闻界).华盛顿.1807-6-14:1365

[18]《杰斐逊集》(上).第二次就职演说.1805-3-4:558

[19]《杰斐逊集》(上).肯塔基决议草案.1798-10:483

[20]《报刊的四种理论》,第50页。

[21]《美国新闻史》,第126页。

[22]《杰斐逊集》(下).致萨缪尔·史密斯(诽谤的伤害).蒙蒂赛洛.1798-8-22:1204

[23]《杰斐逊集》(下).致威廉·格林·芒福德(心灵的自由).蒙蒂赛洛.1799-6-18:1218

[24]《美国新闻史》,第124页。

[25]《杰斐逊评传》,第2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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