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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名称的英译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节 街道名称的英译漫步全国各地的城镇,街道名称混乱的状态随处可见。街道名称,在很多译文中,其实是以拼写代翻译。街道名称的译写,就涵盖此标准之中。

第八节 街道名称的英译

漫步全国各地的城镇,街道名称混乱的状态随处可见。无论是英语的标志,还是汉语拼音字母的标志,基本上是五花八门的,有的甚至同一条街道,也有不同的标志。难道我们就没有街道名称规范翻译吗?非也!规范是有的,其法理依据也是有的。

规范和主要法规内容是:我国和联合国地名委员会都有明确的规定,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这也是我国街道名称的规范。其他的理论依据、情理依据和效果依据也是有的。问题在于,一是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不少人,包括译界的不少同仁,还不知道有这方面的规范和法理依据;二是知道的人,或人微言轻,影响不大,或是有法不依,执法不力;还有的是对“与国际接轨”的认识有误。

街道名称,在很多译文中,其实是以拼写代翻译。

一、地球村的多语现实和单一罗马化的由来

(一)世界的多语现实

世界上有多少种语言呢?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共使用5 651种语言,其中使用人数超过5 000万的语言有13种:汉、英、印度、俄、西班牙、德、日、法、印度尼西亚、葡萄牙、孟加拉、意大利和阿拉伯语。按被规定为官方语言或通用语言的国家数目来说,英语占第一位(约44国),法语第二(约31国),西班牙语第三(约22国)。就是被定为联合国的正式语言的,也有六种:汉语、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和阿拉伯语。

(二)单一罗马化的由来

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则,是由国际地名标准化的进程决定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地名专家组就考虑到既要便于国际交往,又不损害民族尊严,还要使地球上每个地名只有一种拼写形式,才能做到在国际交往中,地名不会因语言文字的复杂而造成混乱。1967年第二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做出决议,要求世界各国、各地区在国际交往中,都使用罗马(拉丁)字母拼写,做到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叫单一罗马化。那么,使用非罗马字母文字的国家,就必须制定一个本国地名罗马化的方案,经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通过后,方能作为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

(三)单一罗马化与主权

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后,周总理指示,汉语拼音方案可以用来音译外国的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可以在对外文件、书报中音译中国的人名、地名,可以用来编索引等。可见,我们的“单一罗马化是多么”来之不易。

1967年出席联合国第一届地名标准化会议的台湾代表曾提出用“威妥玛—翟理斯式”拼法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化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受到当时东欧一些对我国友好国家的反对。

1972年第二届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上,前苏联等国家提出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遭到了美、英等国的反对。

1973年周总理批示,用我国政府制定罗马字母拼写方案(汉语拼音方案)来拼写我国的地名,作为我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派出专家和代表团出席了1975年召开的联合国第六次地名专家组会议和1977年召开的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明确提出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国际标准,获得通过。从此体现主权的中国的罗马化方案成为国际标准,结束了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混乱局面。

在2005年11月广州举行的全国第三次多语翻译研讨会上,有一位著名的翻译理论家在会上也承认,可能不知道有“单一罗马化”,也可能知道了,没有想到认真落实它。但是,既然学习翻译,我们有理由认识它,而且要在实践中应用它!因为,这是依法治“译”的大问题。

二、我国街道名称“译写”规范的法理依据

(一)法规依据

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写的统一标准,除了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决议之外,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也早有规定。街道名称的译写,就涵盖此标准之中。

1978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测绘总局、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

1986年12月25日,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关于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通知。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1996年6月,民政部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使用罗马字母拼写中国地名的统一规范。它不仅适用于汉语和国内其他少数民族语,同时也适用于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世界语等罗马字母书写的各种语种。第二十五条规定,地名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地名汉字的规范书写形式;标准地名汉语拼音字母的规范拼写形式。

1999年4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标牌城乡》中将标牌上的汉语拼音拼写要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拼写,当做一个强制性条款。

2000年10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从“规范”到“法规”,到“法律”,是有依据的,我们应尊重“法”。这也是把说明当补充了。

(二)理论依据

本人以为,翻译上的“名从主人”这一原则,可以成为单一罗马化的理论依据,也是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已久的有效的国际惯例。例如:

英语国家的街道名称,英语字母就是罗马字母。

法文的街道单词有Rue,Avenue和Boulevard等,英译时可用这几个词。

马来文中的街道称Jalan。

意大利的街道称Via,意大利的街道名称在英译时用Via。

德文的“街道”原写成Straβe,考虑到有的英文打字机没有倒数第二个字母的字体,德国人宁愿用两个“s”代之,写成Strasse,坚持用德语的“街道”表达。

挪威的街道称gata,gate缩写gt,多加在专有名词后。如:拉维克市的Quality Hotel所在的街道就是Storgata,其市长名片上的街道是Romberggt.

一衣带水的近邻日本,其街巷单词,有借用汉字表示的“町”和“丁目”,读作Machi和Chome,日本人英译其街道名称时,也照用Machi和Chome。

在词序方面,不少国家保留其本国文化固有的语序。如法国人、马来西亚人、意大利人坚持通名前置法,即将Rue,Jalan,Via放在专有名词的前边,日本人则保留通名后置法。

(三)情理依据

有人认为,街道名称要译成英语,才显示出国际化,算得上与国际接轨。难道世界上除了汉语就只有英语?其实,我们共同拥有的,是一个多语的世界。在中国的地名标示上只标注英文,是对其他不讲英文的外国机构和人员的不尊重和歧视;而为了表示一视同仁,在一块小小的地名标示上标注出所有的国外文字又办不到。因此,只能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即按照汉语拼音方案译写我国地名。联合国地名专家早年的考虑是合乎情理的。既要便于国际交往,又不损害民族尊严,就要使地球上每个地名的拼写形式单一罗马化,不能因语言文字的复杂而造成混乱。

我国由于地域广民族多,街道名称很多。有中国特色的“胡同”,其含义就不限于它本身,还有丰富的文化含义,且为很多外国人所熟知,只能用汉语拼音译写。

(四)现场效果依据

凡事须求实效。单一罗马化在邮政通讯上的效果是明显的。有的外国朋友曾不无得意地对我说,“把你的名片复印下来,贴在信封上寄出,信走得快多了!”外国人寄来的邮件,不会写汉语而用汉语拼音译写街巷名称,邮政部门不经翻译现场就能处理。

地名标示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指向作用。在地名标示上标注英文,实际上就造成了一地多名、一名多音的现象。通常情况下,到一个讲外语的国家去,要找某地时,一是借助标有当地标准地名标志的资料,二是用人家听得懂的发音询问当地人。一个外国人在广州问当地人“Gaodi Jie”在哪儿,当地人大多听出是问“高第街”,现场就告之;如果向不懂英文的人问“Gaodi Street”在哪儿,就可能问不出效果来。“Gaodi Jie”(高第街)与“Gaodi Street”(高第似吹特),听起来是不同的地方呀。一位老外在成都问“北大街”的方向,不懂英文的当地人听他说“北大似吹特”,以为是在问北大,就回答说“北大在北京”;其实他是问“北大街”往哪儿走。不可能让外国人都懂中文,也不能让中国人都懂英文,解决矛盾的关键是实行地名译写的单一罗马化!

三、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词为单位的规范

根据规范,街道名称的译写,要以词为单位,专名与通名分写。例如,“人民南路”,是Renmin Nanlu;“建国门外大街”,是Jianguomenwai Dajie。

(二)通名的不同处理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规定:由专名和通名构成的地名,原则上专名与通名分写。

1978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文字改革委员会,外交部,测绘总局,地名委员会《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中国人名地名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法的实施说明》第三条规定:“在各语种中,专有地名原则上音译,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部分(如省、市、自治区、江、河、湖、海等)采取意译。但当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译。”然而,街道名称中的“街、路、巷、里、弄、胡同……”本属通名,但如上所述,意译难以尽表,且国际上都遵照“名从主人”,我们用汉语拼音译写,这样便好理解。

(三)“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译写的尴尬局面

《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规定: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如,第六屯Diliutun,二道沟文件上的写法是Er'dao Gou。

然而规定中的另一条却是“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二马路”成了“2 Malu”,“经五路”成为“Jing 5 Lu”,东四十二条是“Dongsi 12 Tiao”了。那么,让外国人读出来,分别就是“Two Malu”,“Jing Five Lu”和“Dongsi Twelve Tiao”了。实践证明,这一规定行不通,又不够严谨,并与“地名中的数词一般用拼音书写”相矛盾。“数词”包括序数词和基数词,而且,街巷名称中的序数词,原文并非阿拉伯数字,而是中文数字,理应用拼音译写。不知道这一规定修改了没有?可喜的是,很多城市新的街道标牌,已改变了这一尴尬的局面。如用拼音译写“二马路”、“经五路”、“东四十二条”和“宋城一路”,就分别是Er Malu,Jing Wulu,和Dongsi Shi'er'tiao,Songcheng Yilu了。

综上所述,翻译的时候,我们应当依法行事。译写街道名称的时候,要实行单一罗马化。有关的权威机构,也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检验已经公布的规范,当需要修订的时候要及时修订和公布。

四、名称译写“政出多头”,街道混乱局面难免

我国街道名称的英译方法,目前存在“政出多头”的现象。虽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颁布了不少的法律法规,在这个问题上有法不依的情况仍很严重。民政部的要求是遵照“单一罗马化”的、符合国家的法规。交通部、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却与“单一罗马化”和国家的法规相左。

“亮马河南路”译为Liangmahe Nanlu,“东直门外大街”译为Dongzhimenwai Dajie,“北十九道街”译为Beishijiudao Jie,“沙面大街”译为Shamian Dajie,“松榆东里”译为Songyu Dongli,“团结湖南里”译为Tuanjiehu Nanli,等等,是依法治“译”的。

然而,将“城中路”译为Chengzhong Road,“民主街”译成Minzhu Street,“东四十一条”,译为Dongsi Shiyitiao Alley,“多福巷”译为Duofu Alley,等等,是违反联合国“单一罗马化”的规定和我国的有关法规的。

用英文翻译我国的街道名称,本身很容易造成混乱。

原来,我们的祖宗,在“路”、“街”之前,还设有“大、干、正”,还有“东、西、南、北”,还有“上、中、下”,还有“前、后、内、外”,还有“支、横、新、旧、斜”,还有“一、二、三、四……”等等,不一而足。有的则称“路”为“道”。

有人将“大道”、“大街”,一时译为Main Road,Main Street,一时统译为Avenue,或译为法式的Boulevard,有时则视“大”如不见,干脆译为Road和Street了事。如“沙面大街”只译为Shamian Street。

至于对“东、西、南、北、中”的处理,则呈“三足鼎立”之势,把这些方位词分别放在前、中、后的位置上。如,同一条“天宁南路”就有South Tianning Road,Tianning South Road和Tianning Road South,分别都有来自外国或香港地区的出处依据。北京市外事办公室今年出了一份《北京市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汇编》,其地址部分的街道名称译文就有类似的“混乱”:大兴区的“兴政西街”译为Xingzheng West St;而昌平区的“府学东路”就译为Fuxue Rd East。

而对“前、后、内、外、斜”,“上、下”,“支、新”的处理,也是“各显风骚”,“独树一帜”,使人眼花缭乱。如“水西门外江东门新街”译为New Street,Jiangdong Gate,Outside Shuixi Gate,有的则将“外”译为Outer,如上述《汇编》就把广安门外大街译为Guang'anmen Outer St,“文慧园斜街”译为Wenhuiyuan Byway。

谈到“里”、“巷”、“条”、“胡同”、“弄”,……用英语译写就更难了。辞典和一些译例表明,这些里弄小巷均可译成或Lane、Alley或Alleyway,很难统一起来以避免混乱。上述北京的《汇编》中,“双关巷”译为Shuangguan Alley,“甜水园东里”译为Tianshuiyuan Dongli Alley,那么,反译过来,如何分别“巷”和“里”呢?如果随意翻译,混乱就会发生。

联合国“单一罗马化”的规定,意在做到每个地名只有一种罗马字母的拼写形式。要消除街道名称译写的混乱局面,只有实行单一罗马化!我们自己做到了,外国人就会跟着做。澳大利亚驻华使馆签证部1987年12月15日开具的一份证明书上“北京东直门外大街15号”是15 Dongzhimenwai,Beijing。其实并未将“大街”译出,后来就补译成Dajie,故至今仍在其官员名片及签证通知等文件上将“东直门外大街”译为Dongzhimenwai Dajie;日本国驻广州总领事馆所在的“环市东路”在该国领事官的名片上的英文是“Huanshi Dong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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