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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需要教育行政机构、信息技术部门和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协作完成。我国的朝鲜语言文字的信息化,以我国朝鲜族的语言文字使用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为立足点,兼顾韩国和朝鲜的文字信息化标准。蒙古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工作打开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先河,蒙古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信息化及其国际化都为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第四节 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

随着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工作备受关注。少数民族语言信息化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发展和对外交流。我国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在蒙古语言文字、藏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朝鲜语言文字的信息化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的基本内容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我国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使用情况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信息化的进程也不尽相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需要教育行政机构、信息技术部门和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机构共同参与,协作完成。

蒙古语、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一样,具有丰富的方言,方言之间存在语音、词汇、语法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首先要厘清方言之间的差异,并根据该语言使用的现状,制定该语言的标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语言项目进行信息化。蒙古语、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的语言曾经使用过多种书写系统,对这些文字的信息化,就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继承以及历史研究的需求,逐步建立完善的文字信息系统。

蒙古语、维吾尔语、藏语、朝鲜语、哈萨克语等语言属于跨境语言,即我国境内和境外都有使用该语言文字的人群。从源流上看,境内和境外的语言属于同一种语言,但由于政治文化的因素分布于国境线的两侧。境内外交流一直非常密切的民族,其语言的同一性越强,交流较少的民族,其语言的差异较大。进入21世纪,区域经济、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密切,跨境而居的人群之间的交流也空前活跃,因此,跨境族群语言文字的信息化不仅要考虑语言本题和境内语言部分的因素,还要考虑与境外操同一语言人群的交流。以朝鲜语为例,除了我国境内的朝鲜族以外,朝鲜和韩国都在使用同一的语言文字,而朝鲜和韩国都实现了语言文字信息化,并具有较为完善的系统。我国的朝鲜语言文字的信息化,以我国朝鲜族的语言文字使用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为立足点,兼顾韩国和朝鲜的文字信息化标准。

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的现状

目前,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朝鲜语等语言文字的信息化[2]工作走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的前列,为今后的其他民族的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蒙古语言文字具有悠久的历史。蒙古族先后使用过六种书写系统,目前使用三种:传统蒙文、托忒蒙文和新蒙文。我国的蒙古族使用传统蒙文和托忒蒙文,传统蒙文是一种拼音文字;托忒蒙文是在传统蒙文基础上改制而成的拼音文字。蒙古人民共和国受到前苏联的影响,改用新蒙文,新蒙文是在俄文字母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文字系统。我国于1979年正式确定了蒙古语基础方言和标准音,并于1980年正式公布,决定以内蒙古的中部方言为我国蒙古语的基础方言,以锡林郭勒盟的正蓝旗为代表的察哈尔土语为标准音。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间,内蒙古自治区民族语言委员会先后制定了对蒙古文标点符号、缩略语、字母顺序、汉语借词等的使用标准,使蒙古文的使用渐趋规范。在上述规范与标准的基础上,内蒙古民语委、内蒙古社科院、内蒙古科委计算中心等单位联合制定蒙文信息处理国家标准,包括《GB8045-87信息处理交换用蒙古文七位和八位编码图形字符集》《信息处理交换用蒙古文字符集键盘字母区的布局》《信息交换用蒙古文16×12、16×8、16×4点阵字模集》《信息交换用蒙古文16×12、16×8、16×4点阵数据集》《信息处理用蒙古文24点阵字模集及数据集》等。值得关注的是,由蒙古语文专家研制的《蒙文编码方案》国际标准已被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可。蒙古语言文字的信息处理工作打开了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处理的先河,蒙古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信息化及其国际化都为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信息化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朝鲜语是朝鲜民族的共同语,也是我国朝鲜族的主要交际工具。15世纪以前,朝鲜族主要借用汉字记录本民族的语言。1444年,朝鲜创建了自己的文字,叫训民正音。我国的朝鲜族大部分是从朝鲜移民而来的,朝鲜族的移民历史大概有150年左右。目前,我国的朝鲜族主要分布在东北三省地区,其中,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朝鲜族人口最多。延边地区实行双语制,朝鲜族儿童在朝鲜族学校接受双语教育,朝鲜语言文字在延边地区的普及率超过90%。朝鲜语的语言规范主要由朝鲜语文工作协调小组负责,从1977年到1985年期间,朝鲜语文工作协调小组在朝鲜语原有的规范基础上,提出了外来语标记法、朝鲜语名词术语、朝鲜语语法方面的规范。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基础上,制定的国家标准《信息交换用朝鲜文字编码字符集》在朝鲜语言文字信息化方面具有标志性的作用,此后,中国朝鲜语信息处理学会,开发研制了朝鲜语信息处理系统,《国际标准信息技术用语词典(1-25)》的编译注重中国、韩国和朝鲜三国通用标准的制定,以及朝文、汉字、西文的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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