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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行动呈现集体化趋势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突出地体现在综合农协的发展。综合农协具有明显的社区性,内部组织严密,并建立了与行政层级基本对应的组织体系。综合农协的服务功能全面和周到,涉及生产资料提供、经营管理、信用、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农村发展、社区生活等各个方面。目前,日本有综合性农协2400多个,平均每个农协成员有3000个左右。日本的专业农协也比较发达,有3500多个在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农民行动呈现集体化趋势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家庭经营规模不论多大,但要进入大市场始终都会面临多重障碍。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自愿地组织起来,以提升适应市场的能力和满足自身的商业目标。一百多年来,在不同政治背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农民集体行动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但最为普遍的,还是合作社方式。1844年英国曼彻斯特“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开始发展起来。此后,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并确立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合作社是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基本桥梁。合作经济组织除具有帮助成员开拓市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开展品牌经营、解决资金困难、提供生活服务等功能外,在培训农民、传播技术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达国家,90%以上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新大陆国家的农场主协会模式。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农场经营规模较大的国家,农业的装备条件非常先进,国际竞争力也非常强。在这一类国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突出地体现在营销方面,这是由其农业比较优势明显所决定的。同时,合作经济组织在提供生产资料、发展农产品加工方面也具有重要作用。合作经济组织的专业化特征明显,并遵循从需求出发、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数量为2675个,社员260万人(焦健,2011),绝大多数农场都会加入合作社。

二是日本农协模式。1915年,日本出现了“产业组合”。1947年7月,日本制定了专门法律《农业协同组合法》。日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征突出地体现在综合农协的发展。综合农协具有明显的社区性,内部组织严密,并建立了与行政层级基本对应的组织体系。它不仅是经济主体,承担农业农村发展的经济功能;也是社会主体,在社会管理服务、保护农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和独特的作用。综合农协的服务功能全面和周到,涉及生产资料提供、经营管理、信用、农产品加工、产品销售、农村发展、社区生活等各个方面。目前,日本有综合性农协2400多个,平均每个农协成员有3000个左右。日本的专业农协也比较发达,有3500多个在提供专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80%的农民贷款、90%的销售农产品、80%的生产资料、60%的生活资料都通过农协系统进行(关锐捷、禤燕庆、吴仲斌,2011)。

三是西欧国家的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类国家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往往以经济功能为主,合作社的专业性较强。为获得不同的专业性服务,农户往往需要加入多个不同类型的合作社。合作社的跨地区发展特征比较突出,行业性合作社覆盖整个地区甚至全国的现象非常普遍。英国2011年的农业合作社数量虽然只有450家,但全国30万农场主的一半是合作社会员。法国有超过1.3万个农业服务合作社,约4000个合作社企业,90%以上的农场主是农业合作社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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