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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民的语言及文化形态

时间:2022-03-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历史上,波斯语曾一度是中亚地区各族人民兼通的书面语言,尤其到了元代,波斯语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进而限制本民族内部之间的通婚,改变其家庭结构,甚而直接禁绝该民族的民族语,无疑加速了回族先民诸多母语语言的消亡,汉语逐渐成为回族的共同语。
先民的语言及文化形态_多元融通的回族文化

一、先民的语言及文化形态

回族先民是自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以来,阿拉伯帝国的使臣、商人进入中国,在华夏大地从事商贸活动的穆斯林。特别是沿着陆上和海上两条“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入住中国的阿拉伯和波斯商人、使臣、工匠等,随时间推移而增多,这些群体成为构成回族先民的主体。

两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商人及使臣仍大批往来于中国,其中居留华夏大地者更不在少数。后来其中的一部分人融入了回族穆斯林先民当中。

蒙元时期,回回商人就曾效力于成吉思汗并且有所作为。在蒙古军的西征东伐中,大批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突厥人来到中国,数量更多,特别是中亚突厥人的比例更高,他们构成了元代回回人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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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民居中的中堂挂件

此外,由于社会、经济、宗教信仰、联姻等方面的因素,中国内地的土著民族如汉族人、蒙古族人、维吾尔族人等也有不少先后加入了回族先民的行列。因此,回族是“由中国国内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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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文对照的虎嵩山阿洪抗日祈祷词

回族先民来源的多元化,决定了他们语言的多元性。回族先民初到中国内地时都使用自己的母语。根据史料和相关研究,回族先民至少使用过以下几种语言形态。

1.阿拉伯语

阿拉伯语是《古兰经》的语言,属于阿非罗—亚细亚语系闪语族。在今天,它是沙特阿拉伯等19个国家的官方语言,使用人口约7亿。

唐宋元时期来华的穆斯林番客中有许多人的名字是阿拉伯语词。如赛典赤·赡思丁、阿合马、阿里、合散、马合谋、纳速喇丁、忽辛、乌马尔、亦不敕金、马忽思、你咱马丁、别都鲁丁等。《新唐书·大食传》中所载“蒲罗死,弟阿蒲茶拂立”以及《宋史》卷490《大食传》介绍宋初来中国的大食人如“蒲希密、蒲思那、蒲罗、蒲押陀黎、蒲加心”等均为阿拉伯人名之译音。在泉州等地发掘的墓碑多用阿拉伯文书写。另外,现今回族人使用的汉语中仍然有许多阿拉伯语词都证明回族先民曾使用过阿拉伯语。

2.波斯语

波斯语属印欧语系—伊朗语族伊朗语支,是伊朗的官方语言,也是阿富汗境内两种主要语言之一。使用人口约6000万。波斯语还分布于今中亚各国部分地区及中国新疆的个别地区。

历史上,波斯语曾一度是中亚地区各族人民兼通的书面语言,尤其到了元代,波斯语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元朝在北京设置的“回回国子学”(后改为“回回国子监”)就专门讲授波斯语等。《回回药方》中的许多药名除阿拉伯语音译外,还用波斯语加注。明代设立的四夷馆(后改为四译馆)中有“回回馆”。当时编出《回回馆杂字》中所译的释义类词汇有波斯文、汉字音译和汉义。如今回族人使用的汉语中还保留着一些波斯语词汇,特别是日常生活用语中,更为普遍地使用着一些波斯语语词。

3.突厥各语言

“突厥”一词在中国史书上指6~8世纪游牧于漠北广大地区,在语言上同属于一个语族的古代部落联合体,其语言通称突厥语,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言分布在西起巴尔干半岛,东至西伯利亚东部的勒纳河,南临阿拉伯半岛,北至亚洲大陆北端的新西伯利亚群岛这一广大地区,使用人口约700万。“突厥语”是一个语族的概念。它的内部情况非常复杂,有30余种语言。13世纪初叶蒙古人西征,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签发或自行迁居到东方来,这部分人迁到内地以后,逐渐地融合于回回之中,他们所使用的语言是古代维吾尔语。

4.印尼语

目前,海南岛三亚市郊区的羊栏回族所使用的语言经过有关学者的考证研究,认为与南岛语系的印度尼西亚语族语言同源。三亚回族语言是占语自986年到现在1000年演变的结果。从占语到今天的三亚回语,在汉语的影响下,已从黏着语变为词根语,发生了“语言的类型转换”。

5.其他语言

元明以降,不少蒙古贵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兰教而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如明代哈密地区的哈剌灰人,原为蒙古人,明正德(1506~1521年)后由哈密迁往肃州,到万历年间已“不食豕肉,与回回同俗”。此外,回回人不断吸收许多汉族成分,他们在传播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境内某些地区的回族有若干别称,如“青海卡力岗藏回”“云南傣回”等,这些别称本身就很好地说明了回族先民使用语言的多元性。

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对一个民族的形成也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说伊斯兰教是回族共同体形成的精神、心理纽带,那么,汉语则是回族共同体形成的社会、文化条件。回族先民从使用多种语言到完全统一使用汉语,大约经历了几百年时间。

按照语言事例的理论,回族语言的发展可能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不同民族来源的回族操持各自母语的阶段。如上所述的唐宋以来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来自南洋的穆斯林,在起先都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交际,与汉语民族进行交流时要通过必要的翻译。

第二阶段是采用双语制的阶段。一个民族在异乡失去本民族语言而采用当地民族语言的时候,必定有过双语制的阶段。具体说来,回族先民入居中国内地后,由于“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和同汉人的广泛接触交往,受到汉文化的深刻影响,便逐渐学会和掌握了汉语,但在各自聚居区内部仍使用自己的母语(如阿拉伯语、波斯语或突厥语等),而在与其他来源的穆斯林和汉人交往时使用汉语,形成了普遍的双重语言使用现象。

第三个阶段是采用汉语阶段。随着时间的推移,回族先民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母语,最后选择了汉语作为他们的共同交际语言。元代中后期,回族的语言已有了很大变化,据伊本·白图泰在元顺帝至正六年(1346年)到杭州旅行时,亲见杭州穆斯林乐师“用中国语,用阿拉伯语,也用波斯语演唱”,从一个侧面说明元代回族先民一般都能使用汉语了。回族先民的姓氏在元代也普遍改用汉语,即大多已不用原有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名字。明灭元后,随着回族先民地位的下降,《大明律》规定:“蒙古、色目人现居中国,许与中国人结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进而限制本民族内部之间的通婚,改变其家庭结构,甚而直接禁绝该民族的民族语,无疑加速了回族先民诸多母语语言的消亡,汉语逐渐成为回族的共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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