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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研究报告

时间:2022-08-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能对“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作出科学、准确、系统的评价,课题组在湖南北部、南部和西部各选取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调研。图1清晰地显示了湖南省和14个市州文化发展总指数的动态变化趋势。同时图1显示,湖南各市州的文化发展不平衡,省会长沙的文化发展总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研究报告

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1]

“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报告”设计了一套由1个总指数、5个分类指数和45个三级指标构成的文化发展指数评价体系(见表1);选取了湖南省以及14个市州作为测评对象,以湖南省各项指标2005年的平均水平为基数,应用动态综合法测算湖南和14个市州2005-2009年的文化发展指数。湖南文化发展指数评价体系中的数据,均采用最近年份最新的统计数据,大部分数据可以从现有的政府或部门统计中直接或间接取得。为了能对“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作出科学、准确、系统的评价,课题组在湖南北部、南部和西部各选取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调研。课题组赴岳阳、永州和张家界开展了调研活动,实地进行指数评价体系中三级指标的数据采集。通过对比和分析岳阳、永州、张家界三地的数据,发现实地调研所采集的数据与从现有的政府或部门统计中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数据完全吻合。

一、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的研究结论

(一)文化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努力实现文化强省新跨越

以湖南省2005年的文化发展总指数(100)为基准,湖南省2006-2009年文化发展总指数分别为112.02、112.90、139.15、153.90,五年来文化发展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这说明湖南省围绕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大力推进文化发展,营造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成效显著。其中分类指数的测算显示,湖南省文化发展各类指数的增幅排名依次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公共文化服务指数、思想伦理建构指数、文化品牌影响指数、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增长最大,2005-2009年的逐年增长情况为:2006年比2005年提高2.63点,2007年比2006年提高3.03点,2008年比2007年提高4.45点,2009年比2008年提高7.14点。公共文化服务指数、思想伦理建构指数和文化品牌影响指数也有较大增长,2006年比2005年分别提高了3.40点、3.00点和1.00点;2007年比2006年分别提高了3.36点、2.44点和1.09点;2008年比2007年分别提高了6.28点、4.03点和1.54点;2009年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2.27点、3.90点和1.49点。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虽有波动,但整体呈现缓慢增加趋势。

从各市州的比较来看,在文化发展总指数方面,2005-2009年,除湘潭的文化发展总指数在2007年有极为微小的降幅外,其余13个市州的文化发展总指数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长沙文化发展总指数的增速最快。就分类指数而言,2005-2009年,长沙、湘潭、常德在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上的增幅较大;株洲、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娄底、湘西在公共文化服务指数上的增幅较大;衡阳在思想伦理建构指数上的增幅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在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的指导下,“十一五”期间省、市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投入,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基础文化设施日趋完善,文化影响日益增强,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得到较好的满足。

图1清晰地显示了湖南省和14个市州文化发展总指数的动态变化趋势。从整体来看,长沙、张家界、湘西、湘潭的总指数在全省的平均水平之上;株洲、岳阳、常德的总指数略微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衡阳、郴州、永州、怀化的总指数与全省平均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邵阳、益阳、娄底的总指数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同时图1显示,湖南各市州的文化发展不平衡,省会长沙的文化发展总指数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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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湖南省和14个市(州)的CDI(2005-2009年)

(二)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发展略趋滞缓,整体水平偏低

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测算结果见表3及图2。湖南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在2005-2009年发展较为缓慢,2006年比2005年上升1.99点,2006-2009年出现了微弱的下滑趋势,逐年下降0.04点、0.06点和0.04点。

图2显示长沙、岳阳、永州、怀化、湘西的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与上述地区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和人文文化资源积淀深厚密不可分。以湘西自治州为例,该地区每万人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4倍多,每万人地方方言点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多,每万人拥有的文化名人数量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5倍多。因此如图2所示,湘西的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紧随长沙,位居第二。在该指数上,湘潭仅2005年落后于全省水平0.29点,在2006-2009年的发展中一直保持着高于全省平均值的状态;常德和张家界略低于全省水平;株洲、衡阳、邵阳、益阳、郴州、娄底距离全省平均水平尚有一定的差距。

从图2可以看出,全省14个市州在人文存量聚集度上总体发展速度平缓。2005-2006年仅长沙、湘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永州、怀化、娄底、湘西有较明显增长,2006-2009年14个地州在该指数的发展上相当缓慢,基本上是保持着各地2006年的指数水平,或有小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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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

(三)思想伦理建构指数稳步增长,积极营造社会文化氛围

思想伦理建构指数测算结果见表4及图3。湖南省思想伦理建构指数在2005-2009年呈现稳步上升态势,这说明在和谐社会的建构过程中,各市州都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全社会进一步弘扬良好思想道德风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市民文化水平显著提升,人们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热情不断高涨,志愿者和义工队伍迅速壮大,无偿献血量基本可以满足临床医用供血需求,这些都是思想伦理建构的喜人结果。

指数测算结果显示,在思想伦理建构指数上,2005-2009年长沙、株洲、湘潭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衡阳于2008年起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张家界在2007年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78点,2008年有所回落,低于全省平均值0.03点,2009年上扬并超出全省平均水平0.87点。而其他市州则在该指数的发展上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图3显示长沙思想伦理建构指数的增幅最大,同时也反映了全省各市州在该指数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发展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株、潭三地,且长沙的指数水平远远超过全省及其他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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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思想伦理建构指数

(四)公共文化服务指数逐年提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公共文化服务指数测算结果见表5及图4。2005-2009年以来,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指数稳步增长。数据显示的结果同我省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财政投入,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力争尽快全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实际情况是相符合的。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逐渐提高,基础文化设施不断完善,一系列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和精品工程得以实施,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和喜爱。

指数测算结果显示,在公共文化服务指数上,2005-2009年长沙和湘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株洲除2007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13点外,其余年份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张家界、怀化到2008年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他市州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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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公共文化服务指数

(五)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迅速攀升,产业优势凸显,地区发展欠平衡

文化产业发展指数测算结果见表6及图5。伴随着湖南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文化需求的迅速增长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2005-2009年全省文化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增加明显。文化产业以其低能耗、高产出的优势,已逐步成为湖南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湖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测算结果充分表明,经过多年努力,湖南文化产业已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产业规模大幅提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新型文化服务业比重提高;文化产业为社会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增加;文化产业人均创造增加值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市民的文化教育娱乐支出不断增加。

图5显示,在文化产业发展指数上长沙连续五年居于全省水平之上。株洲2005-2006年的指数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值,2008-2009年文化产业发展指数虽继续保持了增长趋势,但低于全省平均值。其他市州的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均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从图5可以看出,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规模整体扩大,但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十分严重。这种地区发展失衡的程度是湖南文化发展指数(CDI)5个分类指数中最为严重的。长沙文化产业发展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7-5.2倍多,高于其他市州水平4.5-13.1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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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六)文化品牌影响指数平稳上升,品牌亮点不断,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文化品牌影响指数测算结果见表7及图6。2005-2009年湖南文化品牌指数平稳上升。各市州指数基本保持逐年上升趋势,仅有张家界在2006年较2005年下降0.73点,湘西在2008年较2007年下降0.07点,且两地指数在小幅下滑后继续保持增长势头。数据测算结果充分说明,在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的指导下,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品牌建构之路,在广电、出版、网络、动漫、娱乐、旅游等领域打造了一批既有文化底蕴又体现时代特征,既反映社会本质又符合审美要求的著名“湘”字号文化品牌。据统计,在中国文化产业品牌研究中心迄今发布的133个国内著名文化产业品牌中,湖南省创造的文化产业品牌达29个,占总数的21%。

但从各市州文化品牌影响指数的比较情况来看,图6显示2005-2009年仅长沙和张家界的文化品牌影响指数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他市州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长沙在每万人文化品牌拥有量、文化品牌总产值在文化总产值中占比、每万人文化品牌拥有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文化品牌市场占有率和人均文化品牌广告投放量5个三级指标上优势十分明显,获得了很高的指数。张家界在文化品牌拥有的专利和知识产权、文化品牌市场占有率和人均文化品牌广告投放量3个三级指标上优势较大,指数数值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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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文化品牌影响指数

二、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研究的几点说明

(1)文化发展指数(CDI)是一个评价中观文化水平的综合性指标,用来衡量一定区域文化建设的状况、水平和规律,以及文化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CDI能够概括地评价和比较区域的文化发展水平和发展进程。对CDI横向的比较,可以反映各区域文化在国家或世界的地位;其纵向的比较,能够反映区域文化的发展进程。其内涵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文化提供一个民族或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二,文化建设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三,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2)“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报告”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中,主要考虑和遵循了科学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可比较性和导向性五项原则。一是科学性原则。科学性指的是从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的基本定义出发,本报告选取反映文化发展水平的系列指标,统计指标的选取既要能较好地反映文化发展的整体水平,又要能较好地反映文化发展某一方面的水平。同时,指标体系及指数的计算方法必须科学合理。二是综合性原则。综合性指的是本报告从影响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出发,结合可得数据,用比较全面和立体的指标体系建立起文化发展全方位的信息平台。三是可操作性原则。可操作性指的是本课题研究指标体系中的数据,均采用最近年份最新的统计数据,大部分数据可以从现有的政府或部门统计中直接或间接取得,数据的准确使得量化的评价和监测可以进行。四是可比较性原则。可比较性原则指的是本课题在设立指标时注意符合指标名称和含义的可比性,使指标体系可适用于湖南与兄弟省市的比较。五是导向性原则。导向性指的是通过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评价指标的设置,为各级政府决策部门制订文化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引导和促进湖南省文化水平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因此,指标体系的建构必须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指导统筹湖南各地文化建设的导向作用。

(3)对湖南文化发展指数(CDI)指标体系需进一步说明,包括以下方面。第一,本指标体系的设计是基于大文化的研究思路,一方面紧扣湖南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品牌建设的核心,另一方面拓宽文化发展的内涵,将社会人文存量和思想伦理建构纳入指标体系,以确保对文化发展指数(CDI)的测评更为客观、准确、公正。第二,指标体系的完整性只能是相对而言的,因为指标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数据的来源,这也是定量评价的局限性所在。文化发展指数的评价指标,除了上述所列举的指标内容以外,还应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失传或遭破坏情况、民间文物及遗址遗存数量、英烈数量和各类获国家级表彰人物数量等方面的内容,但因量化难度比较高,或是缺少数据来源,本指标体系基本没有涉及,留待以后的研究中逐步完善。第三,在45个三级指标中,除每万人公务员受刑罚人数、每万人破产文化企业数以及公众对文化品牌投诉率,这三项指标为逆指标外,其余均为正指标。正指标说明指标数值越大,文化发展程度越高;逆指标说明指标数值越大,文化发展程度越低。对于逆指标,本报告采用倒数法进行了正向化处理。

(4)综合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通常用的是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访谈法,但是这种方法确定的指标权重具有较大的主观性,指标权重的确定多受到专家个人经验和知识背景的限制。另外,在确定指标权重中经常被使用的统计分析法(如因子分析法)也常常因为指标数据的不健全而存在缺陷。为减少争议,本研究中选择的各分类数据、三级指标全部使用等权法。

(5)文化发展指数计算方法,本报告采用的是动态综合分析法。所谓动态综合法,就是先确定基年和基数,计算每个指标的定基发展速度(作为个体指数),然后加权综合得出分类指数和总指数的方法。本报告确定2005年为基年,以每项评价指标的全省平均水平为基数。

三、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研究的意义

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的研究,对推动湖南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加强湖南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提升湖南省发展的内涵和质量,提高湖南省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的提出和发布,一方面有利于改善文化发展制度环境,提高文化建设的水平。各级政府部门通过了解整个湖南省文化发展状况以及本部门所在地区文化发展的层次和水平,能够提高对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的关注度,完善文化发展的有关制度基础和机制框架。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湖南各地文化发展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将湖南省及各地文化发展状况及时量化,使各级政府部门能够对所在地区文化发展的优势和潜力进行比较,掌握人文存量聚集度、思想伦理建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品牌影响等方面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全面了解文化发展的程度和空间,提供科学决策信息资源。同时,根据文化发展指数的动态数列,判断文化发展的走势,进而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研究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的最终目标是为湖南省全体公民的利益服务,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高公民的文化满意度和对所在地区文化发展的认可度,促进和推动湖南文化强省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是政府管理部门、有关研究者和专家等分析和评估湖南全省及地区文化发展状况的一项重要参数。“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评价系统是一项创新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完善,使之真正发挥“晴雨表”作用,为推动湖南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做出贡献。

四、附表目录

表1:湖南文化发展指数(CDI)指标体系     表2: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

表3: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           表4:思想伦理建构指数

表5:公共文化服务指数            表6: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表7:文化品牌影响指数

表1:湖南文化发展指数(CDI)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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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C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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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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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人文存量聚集度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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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思想伦理建构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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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公共文化服务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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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文化产业发展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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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文化品牌影响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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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湖南省文化发展指数研究课题组由柏定国主持,组员有邓凌云、李王君君、黄河清、蒋嫦、陈鹏、刘诗哲、张孟琼。课题研究过程中,得到湖南省政协魏文彬、何报翔副主席的指导和湖南省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张智军主任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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