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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与广播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2-08-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电视则不同,它是由广播系统派生出来的,它是先有声音,而后画面影像和色彩才介入。由上述原因,可以看出电视重视语言是和广播的历史性联系分不开的。因此,有些电视剧还若隐若现地留有广播剧的痕迹,是有其历史原因的。因为电视的受体主要指观众,广播的受体则指听众。

二、电视与广播之比较

我们如果对电视作横向比较和纵向反思的话,我认为更应该以广播作为它的参照系。

毋庸置疑,如果对电影作历史性的回顾,便可清楚地看到它起源于默片,然后才发明声音录制设备,并介入影片,而后才有色彩,此后又发展成宽银幕、立体声等多种形式。

电视则不同,它是由广播系统派生出来的,它是先有声音,而后画面影像和色彩才介入。因此,电视的初生期,基本上是用画面配合广播来图解声音。而电影的初生期是默片,没有声音配合,不得不想方设法用影像来叙事和表达思想,以便使观众看懂。

由上述原因,可以看出电视重视语言是和广播的历史性联系分不开的。因此,有些电视剧还若隐若现地留有广播剧的痕迹,是有其历史原因的。

电视从广播系统中分离开来,在感官接受上主要是“听”与“看”的差异。看电视,听广播,这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它却道出了电视与广播的各自的特性,而我们却常常忽视这最具真知灼见的道理。我认为电视就应该从“视”上去剖析它的特征,正像小说重“说”,话剧姓“话”一样,它们的命名不正规范出它们各自的特性了吗?

为此,我们在探讨电视的特性时,应该特别强调电视的视觉特征,这正是它和广播的界限。广播重听,电视重看,这是由它们自身的特性决定的。当然,电视剧并不排斥语言,语言仍然是电视剧的重要表现手段。

电视虽说是视听传播媒体,但顾名思义,它的主要功能应该在“视”觉上。因为电视的受体主要指观众,广播的受体则指听众。看与听可以说泾渭分明。所以电视应该特别注重它的观赏性,以满足观众的视知觉的审美享受。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百闻不如一见”。可见听一百次不如亲身目睹一次,真是言简意赅,把听与看作了量的比较,概括得主次分明,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如果说中国民间的说法,只是凭经验、凭直觉总结出来的,那么,国外有关研究机构的试验,可能更具科学性和说服力。据美国和法国的电影研究机构经过实验表明,眼睛是人体接受信息量最大的器官。他们指出,人类借助感官获得的信息,有70%是通过眼睛接受的。人类通过视知觉不仅接受生理意义上的刺激信息,而且以视知觉为基础去理解和把握大量的视觉刺激中所蕴涵的表层乃至深层的意义。

此外,前苏联理论家查希里扬也说:“根据各种实验资料证明,人的脑子接受来自眼睛的报道,平均大约30倍于另一重要感官——耳朵。”[1]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伟大画家达·芬奇说:“被称为灵魂之窗的眼睛,乃是心灵的要道,心灵依靠它得以最广泛、最宏伟地考察大自然的无穷作品,耳朵则居次位,它依靠收听肉眼目击的事物才获得自己的身价。”[2]

由以上论证可以看出,视觉因素比听觉因素显得更为重要,特别是对具有观赏性艺术特征的作品尤其突出。不管是中国人的发现和概括,还是外国人的试验和佐证,足以证明看比听所获取的信息量要大得多,这是确定无疑的,也是无法否定的。

可是从当前电视屏幕的观赏效应来看,却不尽如人意。除了播出以听为主的新闻节目、谈话类栏目外,在一些极具观赏性的栏目,特别是在电视剧中,语言出现的频率大大高出了画面造型的表现力。现在有不少电视剧仿佛是让人听电视,而不是看电视,这样下去,必然会养成观众习惯去听,而不热心去看,久而久之则会造成观众的视知觉衰减。因为画面缺少魅力,从而丧失了对观众的吸引力。

当然,也有一种“肥皂剧”类型,它是以语言见长的,是针对那些干家务活的家庭妇女拍摄的。但是作为电视剧的总体构成来说,总不能以针对家庭妇女的类型作为制作的范本吧?

日本电视导演大山胜美来华讲学时曾说:“在日本有的电视剧只能边干事边去看,与其说是观赏电视,倒不如说是在听广播剧。因为单靠耳朵听也可以了解情节,通过声音也可以想象画面。一般都是在忙着做事情的情况下去听,听到有趣的地方再去看画面。从这个意义上讲,电视的播放很注意声音效果,尽量发挥这个传播媒介的特长。”但是,大山胜美本人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说:“一般人认为不靠台词的解释,而通过演员的表演动作体现出人物的思想感情,甚至不直接说明而是用象征暗示手法刻画角色才算是真正高水平的电视剧。有人认为靠解说词取胜的电视剧是一种倒退和庸俗化。在电视剧里多用解说词容易得多,也不高明。”他还说:“只想靠戏剧的内容、讲话来吸引观众的话,不如让观众看剧本。”可见语言在电视剧中泛滥并不是电视特性决定的,恰恰相反,电视的本性则应强调它的观赏性,应该强化导演和摄制人员的视知觉意识。

现在的情况是,看电视犹如听广播,电视剧中的人物个个能说会道,能言善辩,说起话来滔滔不绝,没完没了,絮絮叨叨,管你爱听不爱听,照说没商量,仿佛人物不说话,戏就无法演下去。而有的电视剧则是故意在卖弄语言,玩语言,把一些痞子秽语,江湖黑话,民间打情骂俏的粗俗俚语,当做生活主流语言炫耀;有的则附庸风雅,让人物说一些与自己身份毫不相符的外语和警句,以显示作者的博学多才,而观众看后却茫然若失,辨不清剧中人物都是何许身份。他们一会儿谈天文地理,一会儿讲网络知识,一会儿谈炒股经验,一会儿讲克隆技术,仿佛都是一些难得的全才,一些稀有的精英。

最为常见的是,有的编导在情节转不过去的地方,或者出现漏洞无法自圆时,便用最省事的办法,借助语言打通关节,或堵漏洞,或打补丁,语言成了一剂应急的灵丹妙药。这也是电视剧中语言泛滥的成因之一。

为什么以视觉见长的电视画面反而让语言抢占了优势呢?为什么有些导演舍弃信息量大于70%的视觉手段,而独钟情于信息量少的听觉手段呢?很可能是因为语言已成为某些编导者手里驾轻就熟、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工具。一旦让他们运用影像本体来创造形象和表述思想含义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这有可能是另一条造成语言过剩的原因。

屏幕上语言材料过剩,视觉材料贫乏和短缺,画面只是作为图解语言的符号,以及“用听代看”的现象已不鲜见,结果影像造型的能力与魅力也就随之减弱和消失了。

本来可以用眼睛发现的一切,可以用视觉形象和画面造型表述的事物,揭示的情理,由于视知觉的衰减,不得不用简单易行的语言来代替,于是观赏效果也就被淡化了。伟大的雕塑家罗丹在他的“遗嘱”中告诫人们:“所谓大师,就是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别人见过的东西,在别人司空见惯的东西上能够发现出美来。”[3]作为导演,在屏幕或银幕的画面上为什么不去把那些隐藏在平常事物背后的美挖掘出来,呈现在观众的面前呢?

当然,电视剧并不排斥语言,我们也不主张把电影和电视剧都拍成默片或哑剧,否则也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语言也应被看做是电视剧的重要表现手段,言为心声,语言是传达思想、交流情感的工具。但是,电视的侧重点应该放在“视觉”元素上,因为屏幕要以视觉形象来体现其美学特征,这是和广播以听为主的重要区别。

由于某些电视剧创作人员的视知觉的衰减,以及过分仰仗语言的功能,从而影响了画面造型的表现力,鲁道夫·阿恩海姆在他的著作《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曾发出人类视觉功能正在衰减的讯号。他说:“我们忽视了通过感觉到的经验去理解事物的天赋。我们的概念脱离了知觉,我们的思维只是在抽象的世界中运动。我们的眼睛正在退化为纯粹是度量和辨别的工具。结果,可以用形象来表达的观念就大大减少了,从所见事物的外观中发现意义的能力也丧失了。这样一来,在那些一眼便能看出意义的事物面前,我们倒显得迟钝了,而不得不去求助于我们更加熟悉的另一种媒介——语言。”[4]

而我们的一些编剧多是凭借文学的写作经验去创作剧本,所以剧中能够提供的视觉材料就显得较为短缺。美国好莱坞制片人对剧本的要求则是一个视觉剧本。对于编剧来说这是最为重要的。

伟大的作家海明威曾说:“如果你到好莱坞去,他们就要你写东西时以看取景框的方式看事物,当你应当想到人的时候,你想到的只是画面。如果只想人,而不顾画面,写出来的,可能就不是电影故事。”我想,写电视剧与写电影剧本在重视视觉上是不会有多少差别的。

美国著名导演格里菲斯说自己讲故事的方法,就是:“我试图要达到的目的,首先是让你们看见。”

如果导演的目的是要让观众看见,而编剧的剧本却只仰赖语言,而缺少视觉形象,再有能耐的导演也是无能为力的。

作为电视的编导,我认为应该珍视视觉材料,应该名副其实地让观众去看;特别是导演更应呕心沥血、挖空心思地为内容寻找到具有审美价值的物质外壳,让观众在屏幕上看到一个运用视觉材料营造出来,而不是用语言堆砌出来的五彩缤纷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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