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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共和国的建立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国建立民主共和国并非轻而易举,而且,早年的动乱在这个国家内部留下了深刻的裂痕。国民议会军队在取得胜利之后,决心铲除根深蒂固的巴黎革命主义。第三共和国就诞生在这样一片阶级仇恨和社会恐怖之中。一项事实上等于是建立共和国的决议案仅以一票之差获得通过。可是拿破仑三世变第二共和国为个人独裁的事实人们尚记忆犹新,其结果是在 1877 年,即在两年之内,总统、内阁和议会的责任得到进一步澄清。

在法国建立民主共和国并非轻而易举,而且,早年的动乱在这个国家内部留下了深刻的裂痕。人们定会记得,1870 年 9 月,当拿破仑三世的帝国在普法战争中暴露出它已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时,就像 1792 年和 1848 年那时一样,巴黎爆发了起义,再一次宣布成立共和国。一个临时国防政府铤而走险,继续寻求战争。但形势是绝望的。到 1871 年 1 月份,对巴黎的猛烈围攻已告结束,一项停战协定得以签订。但俾斯麦坚持只有一个正式任命的政府才能讲和,他允许举行男性普选,由此组成一个国民议会来考虑他的和平条件,并为新的法兰西国家草拟一部宪法。当选举在 2 月份举行时,人们发现,与 1848 年那时毫无两样(当然,1797 年实际上也是一样),从整体来看,共和主义是那样不为法国人民所信赖,尤其以外省和乡村地区为然。这样,一场自由选举反而使保皇党人进入了权力机构。共和主义者仍旧被认为是激烈的——它好斗的对外政策,狂热的政治工作,对教会怀有的敌意,对所有权和私人财产持有的社会主义的、至少是平均主义的观点。这个议会总共有 600 多名议员,但他们当中仅有大约 200 名共和主义者。

但是,在拿破仑三世无能为力的时候,巴黎的共和主义者就已经担负起保卫法兰西的责任。他们被德国围攻达 4 个月之久,挨冻受饿,仍然拒绝在俾斯麦强加的苛刻条件下讲和,而国民议会却打算接受这些条件;当然,共和主义者拒绝承认后者的权力地位。在迁至凡尔赛的国民议会与已经成立革命市政委员会(即“公社”)的巴黎市之间爆发了一场内战。巴黎,这座不久前才备受德国军队蹂躏的城市,现在来糟蹋它的却是法国人自己。

巴黎公社从 1871 年 3 月坚持到 5 月的巴黎公社,似乎是在爆发另一次社会革命,其实不然,它实质上是 1793 年雅各宾主义的一次复活。公社有着强烈的爱国热忱,并且是共和政体。它反对德国,反对富有的资产阶级、贵族和牧师,赞成由政府控制物价、工资和工作环境,但从总的或系统的角度来看,他们还不是社会主义者。不过,在公社的领导人物中间,也还是有少数新型的国际革命社会主义者,他们把雅各宾或者民主共和看成是朝着他们的新制度前进了一步。在英格兰的马克思,还有别的地方的其他人,都满怀希望地认为公社时代即意味着资产阶级的灭亡即将来临。这恰恰使保守分子更加惶恐不安。在法国的中产阶级和农民阶级中的许多人看来,以及在遍布全欧洲那些与他们一样的人看来,“公社社员”像是些 19 世纪文明的毁灭者,既疯狂又野蛮。在巴黎发生的这场战斗,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超过在从前任何一次法国革命当中人们所知道的任何事情。最后,公社社员绝望地烧掉一批公共建筑物,杀害了曾被他们扣作人质的巴黎大主教。国民议会军队在取得胜利之后,决心铲除根深蒂固的巴黎革命主义。足有 330,000 人被告发,38,000 人被逮捕,20,000 人被枪决,7,500 人被放逐到新喀里多尼亚。第三共和国就诞生在这样一片阶级仇恨和社会恐怖之中。

照片中的街垒及其保卫者显示了于 1871 年春占领法国首都的巴黎公社的革命热忱。巴黎公社从多方面看并不是社会革命的先导,而是革命性雅各宾主义的一次复活,但它在法国社会更保守一些的势力中煽动起强烈的恐惧情绪和残暴的镇压冲动。街巷中巴黎激进分子的革命形象——如照片所见——使得巴黎公社在许多社会主义者看来是政治理想主义和殉难的象征,而在中上层阶级看来却是可怕的社会威胁的象征。(ake-images)

为新政体效劳的政府机构仍须建立。议会中多数派保皇党分子本身却分裂成势均力敌的两派,一派赞成波旁家族复辟,另一派则支持奥尔良分子。于是,保皇党人互相拆台,实际上就打开了通往法国新共和政体的道路。与此同时,在对各种宪法草案进行广泛讨论后,议会在 1875 年采用的依然不是一部宪法,而只是某些基本的法律。一项事实上等于是建立共和国的决议案仅以一票之差获得通过。新法律规定设立一总统职位,议会分为上下两院,设立一个由总理领导的部长会议,亦即内阁。立法机构两部分由不同选举程序产生。上议院议员由一套复杂的间接选举制产生,下议院议员则经由男性普选直接选出。

议会至上最初那位总统马歇尔·麦克马洪企图将他不喜欢的、但得到议会支持的一位总理解除职务,他的这个打算落了空。麦克马洪进而解散议会,并举行了一次新的选举。可是拿破仑三世变第二共和国为个人独裁的事实人们尚记忆犹新,其结果是在 1877 年,即在两年之内,总统、内阁和议会的责任得到进一步澄清。这次选举维护了议会至上的原则,以及总理与其内阁对立法机关负责的原则。在法国,这种“负责”即意味着一般地而不是专门地对下议院而言。在共和制的法兰西,很长时间内真正的执政者并非成了礼仪人物的总统,而是总理和他的内阁,他们严格地对立法机关的多数负责。不幸的是,一个议会里往往有一打左右的党派存在,总是难以形成多数。如要形成多数,就只有依靠不稳定的、暂时的、变幻莫测的党派联合、联盟或集团。从此以后,总统不能,实际上总理也不能如英国所能做的那样,为了举行新的选举和重新听取选民的意见而解散议会。的确,在第三共和国之下实际存在着的国家机器——内阁、地方行政当局、法庭、警察、军队和官僚机构,全都被置于高度中央集权的控制之下——如同在拿破仑一世时代以后所有那些重大变动中一样,事实上它们都被原封不动地继续了下来。19 世纪的法国,从外表上看起来是那样反复无常,但实际上比欧洲其他任何主要的国家都更少地经历过广泛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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