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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个性与个性发展问题,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的一大难题,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所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素质教育将人的发展视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由若干个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有机集合体。显然,不应在素质教育之外去发展个性,而应在素质教育之中发展个性。

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90)

个性与个性发展问题,是长期困扰基础教育的一大难题,也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所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究竟什么是个性?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如何?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个性?本文就此略作探析。

一、个性及其特征

个性译自英文“individuality”或“personality”,源于拉丁文“persona”,其本义为“面具”,后引申为人物、角色及其内心特征,即心理面貌。依据词源,从神学、哲学、法律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均可给予定义。教育学意义上的个性,主要借用哲学和心理学的个性含义,强调通过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在哲学上,个性是与共性相对的范畴,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个别的特殊的性质。共性则是指不同事物所共有的普遍性质。个性与共性是不可分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共性并丰富着共性。人们要研究和把握具体的事物,不仅要注意事物的共性,更重要的是要注意事物的个性。离开对事物个性的研究,就很难准确地把握其共性。在哲学意义上谈人的个性发展,特别强调正确处理“共同发展”与“个别发展”的关系,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就对学生群体的教育而言,每个学生都应能基于自身的实际条件并在各种教育影响下持续地得到共同发展,同时也允许每个人的发展速度有快有慢,时间有先有后,水平和质量有高有低。

心理学研究表明,个性的心理结构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是指一个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的动力系统,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价值取向与选择,是个性中最积极、最活跃的能动因素,是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信念、理想世界观等在内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水平的心理因素的统一体。其中,需要作为个体对其机体自身或外部生活条件的要求获得满足而反映的一种心理状态,是个性积极性的源泉,是个体活动的最基本的动力。在一定的诱因作用下,需要会转化为动机。动机作为能直接引起、推动和维持人的某种活动的内在动力,其初级形式是兴趣,即个体力求认识、探究某种事物或从事某种活动的认识倾向;其高级形式是信念,即激励个体按一定的观点和原则去行动并被意识到的需要的系统。信念形成一定的体系就构成一个人的世界观。世界观作为个体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是人在深入认识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并通过实践加以证实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高级需要,是个性倾向性的核心,体现一个人总的精神面貌。个性心理特征是指一个人在心理活动中经常表现出来的本质的相对稳定的心理特征,主要包括人的气质、能力和性格,决定着人的行为方式上的个人特征。个性倾向性与个性心理特征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个性成为一个整体结构。其中,气质是一个人的心理活动的稳定的动力特征,会使一个人的整个心理活动带上某些独特的色彩。能力是顺利完成某种活动所必需的并直接影响活动效率的个性心理特征。性格是一个人对现实的稳定态度和相应行动方式的心理特征的总和。性格是个性中具有核心意义的部分,是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明显的主要的特征。

个性具有多方面的规定性,其首要特性是独特性。这种独特性也就是个性心理相对的差异性。由于每个人的先天素质差异,尤其是后天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所受的环境与教育的影响的不同,使每个人之间在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方面各有不同,形成独特的个性。尽管同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有着大致相同的特点,但会表现为外部差异和内部差异。所谓外部差异,是指个体与他人在智力、情感、意志、性格、能力及体质和外貌上的差异性;所谓内部差异,是指个体内部各种心理品质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尤其表现在兴趣、爱好、能力、气质和性格等方面的不同特点。第二是主体性。主体性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人在与客体的作用中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与创造性。如果没有主体性,个体所从事的活动就失去了能动性和创造性,就谈不上才智的发挥,就只能处于受支配的地位。主体性是个体的本质特征,是个性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内部动力机制。第三是社会倾向性。个性不是个体自发地形成的,是以先天素质为基础,在后天的生活和实践中,受特定的环境与教育的影响而逐步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性和心理特性的总和。尽管先天素质是个性发展的物质前提,但个性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后天的社会影响,而且,先天素质必须与后天的社会因素相融合。第四是整体性。个性中的任何要素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与渗透的整体。要促进个性的形成与发展,必须充分把握个性中各要素的整体性。第五是稳定性与可变性。人的个性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在外在的因素的影响下,人的某些个性品质还会发生变化。

良好的个性有赖于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是学生以原有的素质结构为基础或前提,并对原有的素质结构不断进行转换、改造与升华的过程。正因如此,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就成为教育的基本功能,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

二、在实施素质教育中重视个性发展的必然性

(一)素质教育与个性发展具有内在统一性

个性发展与素质教育是统一的。发展个性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素质教育将人的发展视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由若干个相互区别而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有机集合体。素质教育作为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教育,就是要从人的个性差异出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素质的基础上得到发展与完善,是要在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审美和劳动等方面的素质的同时,致力于学生个性的充分而自由的发展。而个性的发展,应成为素质教育的核心追求。显然,不应在素质教育之外去发展个性,而应在素质教育之中发展个性。学生素质结构的完善的过程,应成为个性形成的过程。

在全面素质提高与个性发展的关系问题上,不少人存有疑虑,认为全面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会妨碍个性发展。实际上,全面素质培养与个性发展是一致的。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提高,并不妨碍个性发展,相反,会为个性发展提供必要而有利的条件。也就是说,素质的全面提高,是个性发展的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追求的个性发展,是在“尽可能多方面发展”的基础上又经“自由充分发展”之后获得的个性发展,即是素质全面和谐发展水平之上的个性发展。人的素质的各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并以一定的结构有机地统一在一个人身上,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他们总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个性表现出来。每个人的全面素质的形成都有自身的特点,只有充分发挥每个人的天赋、兴趣、爱好和特长,有效地开发人的个性潜能,才会真正有全面素质的形成和提高。素质教育要求全面发展,有着统一的目标,但并不忽视学生的个性特征和个性发展,更不是为了消灭差别或泯灭个性。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素质教育。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对素质教育的具有方向性的规范,但决不是要具体规定每个学生个性面貌的刻板的模子。全面素质教育必然达到这样的目标:每个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每个学生的潜能的最大限度的发掘,每个学生个性的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也有人认为,在素质教育中强调个性发展会冲淡学生的全面发展,影响全面素质的提高。恰恰相反,当人的主体意识、独立人格、个性才能得到充分发展之后,也就会更自觉更充分更主动更有效地全面提高基本素质。实际上,在素质教育中提出个性发展的要求,其本身就符合共性与个性发展的辩证关系,能为实现全面素质的提高提供有利条件。因此,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必须重视对个性的研究,否则,就难以准确地把握共性。人与人之间在基本素质上是相近的,这是人的共性。但由于每个人在先天禀赋、环境影响及接受教育后的内化过程等方面千差万别,因而,所得到的教育效果在具有一定共性的同时,必然更具备无限丰富、异彩纷呈的个性。每个学生在素质教育的目标所规定的多方面基本素质能够得到协调发展的同时,应鼓励和帮助每个学生发挥自己的潜能,有特色地自我发展。若不确立个性发展观,就难以实现全面发展,也就难以使人才培养获得成功。教育者不可能根据一个目标或一种模式把学生塑造成完全符合教育者自己意愿的标准产品,否则,只能以冷酷的态度对待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必然给儿童少年的主体精神带来极大的摧残。素质的全面培养和提高,并不等于平均发展。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总是有先有后,有主有次。若不分主次轻重,要求同步发展,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最终会遏制个性发展。直到如今,不少人仍将人的“全面发展”绝对化,与“个性自由发展”对立起来,只讲“全面发展”而忽视个性发展,即使倡导“全面发展”而实际上大量推行的却是“平均发展”。往往也有人将“全面发展”理想化,要求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优,各科课程“门门高分”,并以此作为评价“好学生”的唯一标准。从教育内容到教育方法,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各种活动时,往往过分强调共性,盲目强调服从、统一与一致,形成“大一统”格局,很少考虑个体差异,也很少留有各自灵活选择的余地,使千差万别的学生难以得到自主发展,使丰富多样的个性缺乏活力。承认人的差异性,不轻易用简单划一的标准去分优劣,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发展条件和发展机会,鼓励成才的多层次多规格,正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一大特点。可见,素质教育的实施,必将有利于克服某些教育弊端,并在个性发展的问题上有所突破。

(二)在素质教育中重视个性发展,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个性的发展,不仅是人的身心发展的需要,而且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个性是一个民族的财富,有个性的人往往能独立思考,具有批判思维能力和创造力,具有较强的意志和行动的能力。社会分工的细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竞争的加剧,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都需要大批具有独特个性、完整人格的生力军,需要造就不盲从、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强烈事业心和创造精神的人才。强调个性发展,强调依靠自己的能力立足于社会并服务于社会,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面向21世纪的挑战,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今天,如何发展学生的个性,已成为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个性化教育正是从社会需要多样化人才的角度提出来的。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各种各样的人才,必然要求学校重视个性教育,不同个性特点的学生都应得到充分发展,从而培养出具有不同个性的多样化人才。但由于激烈的考试竞争,超重的课业负担,僵化的教育方式方法,过多的重共性化要求,重知识灌输轻智能开发的偏向,致使学生的个性品质难以得到正常发展。为解决诸如此类的问题,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要,必须实施以个性发展为核心追求的素质教育。

必须清楚地意识到,社会发展的活力是每个人的活力的体现,社会对个性的约束不可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就会因个性的窒息而使社会失去活力,致使社会的生命力衰竭。一个千人一面的缺乏多样化个性的社会或群体,是不应存在的,如果存在,也只不过是僵化而无活力的社会或群体。社会的活力与进步,离不开创造,而没有个性,就不会有真正的创造性。“创造性与个性有着密切的联系,只有充分发挥个性,才能培养创造能力。”(91)由于缺乏自主而独特的个性,就不会以自主而独特的品格作用于客观对象,也就不可能形成创造能力和创造性的成果。我国基础教育最令人痛惜的损失莫过于对学生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压抑和挫伤。这与未能尊重和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由于基础教育所关注的是人才培养的模式化、标准化,而不是学生发展的个性化,鼓励的是对既有知识、定论的盲目认同,而不是独立、求异和发散性思维,故难以培养出具有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人。尽管丰富多样的个性和创造能力只有在“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才能形成,但不可仅仅局限于“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更不应将培养目标模式化。基础教育要适应和推动社会的发展,必须积极发展和完善学生的个性,进而促进学生创造性的发挥。素质教育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立足于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必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实现人才规格的多样性。学生发展的内在潜力是巨大的。教育的真正动力恰恰在于发展人的个性,开发人的潜能,实现人的价值,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素质教育重视发掘每个学生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创造才能,这既有利于学生将来找到最能发挥智慧和才能的职业,又能使社会的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充分体现其自身的社会价值。毫无疑问,一个所有成员的个性都能得到充分发展、优势都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民族,其生机与活力不可低估。

即将到来的21世纪,是需要各类人才以其丰富的个性力量带来中华民族腾飞的世纪,也是充满活力与激烈竞争的世纪,需要人们具有刚毅的性格,机敏的才智,自强不息的拼搏进取精神,要求人们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上找到自身的位置,实现自身的价值。这也要求基础教育具有预见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素质。

(三)在素质教育中重视个性发展,是从教育经验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卓有成效的教育,历来是重视个性发展的教育。孔子在教育上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对弟子个性发展的关注。但就传统教育的整体而言,强调共性发展是其基本特点。西方现代教育的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对个性发展的高度重视。众所周知,个性教育在教育发展中基本确立其位置,是20世纪中期的事情。日本1947年颁布的教育基本法所规定的教育的中心目标是“全面发展人的个性,努力育人使其身心健康”(92)。后来历次教育改革都将“重视个性”作为基本原则。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于1985年6月向内阁提交的《关于教育改革的第一次咨询报告》中指出,日本的教育有“强求一律的弊端”和“采用填鸭式教学方法的俗套”,以至“过多地培养了以死记硬背为中心的、缺乏主见和创造力的、没有个性的模式化人才”,故主张将“重视个性”作为今后教育改革的首要的、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93)韩国的教育法要求:“教育的制度、设施、教材和方法,始终都要尊重人格,重视个性,使受教育者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94)联邦德国法律规定:“人人有权自由发展个性。”(95)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教育发展大会编著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将“培养一个人的个性并为他进入现实世界开辟道路”(96)作为教师将来的任务。联合国大会1989年12月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将“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作为教育儿童的首要目的。近些年来,世界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科技为后盾的经济发展正在显示出威力,这就将个性化教育推向了新的阶段。面对“技术称霸的时代”,许多国家都将教育发展作为立国之本,而要发挥教育和体现教育的效益,就要从发展人的个性,挖掘人的潜能方面去努力,以建立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人才结构。基于此,世界各国对个性教育给予高度重视,发展人的个性,已成为国际教育改革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有识之士无不要求教育应从学生的个性出发,坚持教育目标、课程、教法与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灵活性与个别化,而反对教育的划一与僵化,以维护学生个体的尊严,实现学生个性的自由发展。世界教育改革发展的这一趋势,必然要求我们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将个性发展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否则,就不会有成功的素质教育。

没有个性的教育,必然是一种悲剧性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说,素质教育是针对现行教育中严重忽视和压抑个性发展的弊端而提出来的。受“左”的思想影响,我们对待青少年个性发展问题,一度忌讳颇深,几乎成了禁区。将个性看作贬义词,等同于散漫性,等同于不要共性,似乎个性化就不能社会化。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理论工作者呼唤个性解放,但个性发展的观念一直未能真正确立起来,共性有余而个性不足的状况始终未能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人的培养具有共性,教育要促进人的社会化,这都无可厚非,但若将人的社会化片面地理解为人对社会的消极顺应,而很少顾及到把人培养成富有个性的自由发展的主体,则失之偏颇。现行教育往往以统一的标准培养学生,强化教育的统一要求,其教育方式是削足适履式的,得不到学生个性心理的充分支持与配合,其检测的手段是考试,衡量的标准是分数,其根本局限性在于消磨学生的个性特点、独立品格及锋芒与锐气,是一种典型的非个性化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个性的压抑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考试与分数的重压下,一方面,使大批低分者个性发展被扭曲,丧失了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另一方面,也使高分者唯书唯上,不善于独立思考,缺乏创新意识与活力。有些学校随意砍掉了与升学和就业无直接关系的音、体、美等课程,挤掉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剧了学生个性的贫乏。唯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才能克服现行教育中的弊端,将个性发展落到实处。

三、在素质教育中发展学生个性的基本要求

在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培养和发展学生个性的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应着重解决好如下问题。

(一)要从研究差异入手,因材施教

中小学素质教育中,存在着多样化的个性教育。“不是存在一种教育,而是如存在着许多个人那样,存在着许多种教育。这对处于各种水平的个性教育(无论它是有关成人的,还是有关年轻人和孩子的)来说,具有头等的重要性。”(97)教育工作者首先必须摒弃那种以统一规格去制造“标准件”的教育模式,而应从研究学生的差异入手,充分了解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不同于成年人的特征,承认、善于发现并充分重视儿童的个性特点与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及能力,因材施教,有意识地有针对性地加以培养和训练,尤其应注意发挥其优势与特长,保护并扶植学生萌发出来的特殊才能的幼芽,使不同的学生按照不同的途径和方式,达到各自所应能达到的发展水平。对个性异常的学生,切不可一味压制,也不宜放任自流,而应积极引导,扬长避短,使其个性向积极的方面发展。也切不可刻意塑造学生的个性,“刻意塑造孩子们的个性是危险的,它会把孩子们束缚在某种特定文化的生活方式之下”(98)。也不可让学生机械地接受训练,否则,难以使受教育者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势必以压抑个性发展为代价。

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曾深刻地指出:“一个儿童不单纯是一张表格上的一个数字,一个好的或坏的学生;或在数学上,或在语法上缺少天赋;最重要的他是一个人,一个有个性的人。他有他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社会意义,有他自己在一系列社会交往中的位置,自己的强烈愿望和习惯;一些路对他是敞开的,而另一些路则是封闭的。一个对儿童掌握着很大权力的成人没有具备观察儿童和理解与他情况相同人的能力,不去引导而只是裁决,不去从每个人身上找出长处,而是惩罚他们身上的每个缺点,难道这些是可以想象的吗?”(99)这对我们从学生的个性差异出发而因材施教,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二)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的主体性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发展个性并不等同于也不限于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更重要的是确定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增强学生的主体性。“人就他的各个方面、他的种种处境的差异和他的责任范围来说,都构成教育的真正主体。”(100)只有确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在实践中按新的思路来建构素质教育模式,改变“应试教育”影响下学生因机械地盲目地顺应教材体系和教师思路而成为消极的被塑造者的境况,真正将被动的灌输和接受变为学生积极主动的认识过程和自我发展过程,这才为学生个性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学生一旦成为学习活动的主体,就意味着增强了主体意识和积极主动性,同时确立了独立的人格,使每个学生,包括那些被称为“后进”的学生,得到自我发展的机会,发挥自身的潜力,显示自我存在的价值。

作为教育者,应尊重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人地位和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对学生的任何影响,都要经过学生自己内化的过程才能见效。故应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变单纯的传授为启发学生自己动脑思考、动手操作,切不可代替学生思考或做学生能做到的事情;尊重学生思想单纯、认识事物稚嫩的特征,允许学生有自己的见解或在学习和成长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切忌做出挫伤学生自尊心的举动;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允许学生有自己的爱好甚至是所偏爱的学科,利用多种渠道为其个性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学生只有在受到充分尊重的情况下,在宽松而和谐的环境与氛围中,才会心情舒畅,思维活跃,增强创造意识,成为具有鲜明个性品质的新人。

必须看到,确定学生的主体地位,并不否认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作用,相反,会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教师的教诲和引导,尤其是具有针对性的恰到好处的启发和诱导,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排除学习中的障碍,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引起学生的独立思考,增强学生的自主性,点燃学生创造的火花,从而不断丰富学生的个性。

(三)重视活动与交往

活动和交往是学生个性形成与发展的基础,群体是影响个性的重要力量。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必须积极开拓学生个体活动的领域,精心设置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学生提供适合个性发展的条件,帮助学生挖掘潜力,使其通过学习、活动和交往,形成自由而和谐发展的个性。应积极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沉浸在活动之中,并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态度与行为,为学生个性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教育的内容,教育的方法,教育的进度,都应注意到学生的已有知识经验,顾及不同学生的意向、需要和能力水平,培养学生不断追求新知的欲望。应确定不同学生学习的起点,采用多种教育媒体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结合学科的特点诱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使学习成为学生需要的自觉行动;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的组合效应,开发学生的潜力,启迪学生积极思维,为学生提供个性发展的条件和机会。应重视安排自由活动。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学生需要自由活动时间就像健康需要空气一样”。学生往往并不满足书本上和生活中所提供的现成的经验和结论,愿意自己观察事物,思考和解决问题。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活动都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那种“目无学生”的强制性活动,那种与学生为敌的频繁而荒唐的考试,不仅不能发展个性,反而会扼杀个性。

教育者应善于引导,发展学生积极的个性品质。随着身心的发展,尤其是随着认识能力和活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学生独立自主的意识日趋强烈,个性表现会不断丰富。但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实践锻炼,加上自我意识水平的局限,学生往往表现出某些消极的个性品质。对此,教育者应给予关心,善加引导,帮助他们形成积极的个性品质。

(四)建立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学习评定方式

学习评定是根据教学目标对学生的学习成就所作的测试与评价。由于测评的结果往往与人才的评价、选拔与使用直接联系起来,因而具有对教学的“指挥棒”作用。在“应试教育”影响下的教学中,往往过分强调测评方式及标准的统一性,使学生死记硬背和机械认同有关知识或结论,这对学生的个性发展极为不利。

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为发展学生的个性,必须改变过分强调统一要求的学业评定方式。建立既有统一要求又体现个性的学业评定方式,鼓励和引导学生形成既合乎一般要求又富有个性特色的素质结构。这要求确定测试内容时,为学生的自主选择、独立思考和创造性的发挥留下余地;在选择测试方法时,应适当考虑不同学生的特点,以便作出客观的评价;在评定成绩时,既不轻易放弃回答和解决问题的正确性标准,又应肯定学生的独立思考与见解,尤其应倍加爱护包含其中的具有创造性的哪怕是不甚成熟的幼芽,以便培养他们积极的个性品质。

(五)把握整体性,使个性发展建立在全面素质的提高的基础之上

“教育的目的是为了适合作为肉体的、智力的、情感的、性别的、社会的以及精神存在的个人的各个方面和各种范围的需要。这些成分中没有一个能够或者应该被孤立,每一个成分都互相依赖。”(101)然而,“教育,依其设想的实际的职能,特别是表现为教学形式时,大大导致了个性各部分的分离。为了指导的需要,人的个别方面,如以认识形式呈现的智力方面,被任意地孤立划分出来,而其他方面则被忘记或忽视了,并且或者退缩为胚胎状态,或者以一种无秩序形式发展,从而威胁个性的平衡”(102)。发展学生的个性,应建立在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的基础之上。应在思想品德、科学文化、身心、审美、劳动等方面的素质的培养上狠下工夫,否则,就很难形成丰富多样的个性。个性发展的程度如何,离不开学生自身的内化作用。没有从外部教育影响向内心世界的转化,就无所谓个性发展。教育者应积极创造条件,使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教育要求内化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品质。

(六)注重教师的良好个性影响力

教师的良好个性,是教育中的宝贵财富,会影响学生的个性,使学生终身受益。学生个性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富有个性的教师。教师的个性往往通过日常的教育活动以及与学生的交往中对学生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个性修养,以自身的良好个性培养学生的良好个性。教师的敬业精神,对工作的满腔热情,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对学生的深切热爱,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开拓进取、不断创新的精神,在面对教育难题时所表现出的果断与智慧,无不成为教育的力量而深深地影响着学生的个性形成与发展。稍加留意不难发现,学生的个性也总是或多或少地带有教师个性的痕迹。

面向未来的基础教育,必须确立个性自由发展观,为学生个性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当然,这里所说的“自由”并不能脱离人的责任感。实际上,“自由的增加也意味着责任的加重”(103)。可以预期,逐步走向成熟的素质教育,必然引向对个性全面而自由发展这一重大问题的反思与确立。充实受教育者的个性,使之自由而和谐地发展,将成为素质教育目标的核心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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